--gold.txt-------words_list_hmm.txt----1
﻿1							      |	﻿1:
:本院							      |	本院
认为，被告人						      |	认为
吴永飞							      |	，
							      >	被
							      >	告人
							      >	吴
							      >	永飞
驾驶								驾驶
机动								机动
车辆								车辆
在								在
公路								公路
上								上
行驶								行驶
，违反							      |	，
							      >	违反
交通								交通
运输								运输
管理								管理
法规								法规
，发生							      |	，
							      >	发生
交通								交通
事故							      |	事
致							      |	故致
被害人							      |	被害
							      >	人
死亡								死亡
，经							      |	，
交警							      |	经交警
大队								大队
交通								交通
事故								事故
认定书							      <
认定								认定
被告							      |	书
人							      |	认定
负							      |	被
事故							      |	告人
							      >	负事故
的								的
主要								主要
责任								责任
，其							      |	，
行为							      |	其行
							      >	为
构成								构成
交通								交通
肇事							      |	肇事罪
罪							      |	，
，公诉							      |	公诉
机关								机关
指控								指控
被告							      |	被
人							      |	告人
吴永飞							      |	吴
犯							      |	永飞
交通							      |	犯交通
肇事							      |	肇事罪
罪名							      |	名
成立								成立
，本院							      |	，
							      >	本院
予以								予以
支持								支持
，应以							      |	，
							      >	应以
交通								交通
肇事							      |	肇事罪
罪							      <
追究								追究
其								其
刑事								刑事
责任								责任
。、被告						      |	。
人							      |	、
							      >	被
							      >	告人
在								在
事故								事故
发生								发生
后								后
驾车								驾车
逃逸								逃逸
，应							      |	，
							      >	应
依法								依法
在								在
三年								三年
以上							      |	以
							      >	上
七年								七年
以下							      |	以
有期徒刑						      |	下有
幅度							      |	期徒
内							      |	刑幅度
判处							      |	内判
其							      |	处其
刑罚								刑罚
。、鉴于						      |	。
被告							      |	、
人							      |	鉴于
							      >	被
							      >	告人
当庭								当庭
自愿								自愿
认罪								认罪
，可							      |	，
							      >	可
酌定								酌定
从轻								从轻
处罚								处罚
；其							      |	；
							      >	其
另								另
赔偿								赔偿
了								了
被害								被害
人								人
的								的
经济								经济
损失								损失
，取得							      |	，
							      >	取得
了								了
被害								被害
人								人
亲属								亲属
的								的
谅解								谅解
，亦							      |	，
							      >	亦
可								可
从轻								从轻
处罚								处罚
。、公诉						      |	。
机关							      |	、
量刑							      |	公诉机
							      >	关量
							      >	刑
建议								建议
，符合							      |	，
							      >	符合
法律								法律
规定								规定
，本院							      |	，
							      >	本院
予以								予以
采纳								采纳
。、鉴于						      |	。
被告							      |	、
人							      |	鉴于
							      >	被
							      >	告人
具有								具有
悔罪								悔罪
表现								表现
，可							      |	，
							      >	可
依法								依法
适用								适用
缓刑。据						      |	缓刑
上，依照						      |	。
							      >	据
							      >	上
							      >	，
							      >	依照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中华
》第							      |	人民
一百							      |	共
三十三							      |	和国
							      >	刑法
							      >	》
							      >	第一百三十三
条								条
、第							      |	、
七十二							      |	第七十二
条								条
之								之
规定								规定
，判决							      |	，
如下							      |	判决
:							      |	如
、被告							      |	下:
人							      |	、
吴永飞							      |	被
犯							      |	告人
交通							      |	吴
肇事							      |	永飞
罪							      |	犯交通
，判处							      |	肇事罪
有期徒刑						      |	，
三年							      |	判处
，缓刑							      |	有
							      >	期徒
							      >	刑三年
							      >	，
							      >	缓刑
四年								四年
。、（缓刑						      |	。
							      >	、
							      >	（
							      >	缓刑
考验								考验
期限，从						      |	期限
							      >	，
							      >	从
判决								判决
确定								确定
之							      |	之日
日							      <
起								起
计算）。						      |	计算
							      >	）
							      >	。
INSERTIONS:	46
DELETIONS:	3
SUBSTITUTIONS:	82
NCHANGE:	131
NTRUTH:	171
NTEST:	214
TRUE WORDS RECALL:	0.503
TEST WORDS PRECISION:	0.402
--gold.txt-------words_list_hmm.txt----2
2							      |	2:
:							      <
本院								本院
认为								认为
，被告人						      |	，
张某某							      |	被
							      >	告人
							      >	张
							      >	某某
违反								违反
道路								道路
交通								交通
管理								管理
法规								法规
，造成							      |	，
							      >	造成
重大								重大
交通								交通
事故								事故
，致							      |	，
一人							      |	致一
							      >	人
死亡								死亡
，二人							      |	，
							      >	二人
受伤								受伤
，被告人						      |	，
张某某							      |	被
							      >	告人
							      >	张
							      >	某某
的								的
行为								行为
已								已
构成								构成
交通								交通
肇事							      |	肇事罪
罪							      |	，
，公诉							      |	公诉
机关								机关
指控								指控
的								的
犯罪								犯罪
事实								事实
及							      |	及罪
罪名							      |	名
成立								成立
，本院							      |	，
							      >	本院
予以								予以
确认								确认
。、被告						      |	。
人							      |	、
张某某							      |	被
							      >	告人
							      >	张
							      >	某某
如实								如实
供述								供述
犯罪								犯罪
行为，且						      |	行为
							      >	，
							      >	且
积极								积极
对								对
被害								被害
人								人
张某甲							      |	张
							      >	某甲
的								的
家属								家属
进行								进行
民事								民事
赔偿								赔偿
，故							      |	，
可							      |	故可
酌情								酌情
从轻								从轻
处罚								处罚
。、被告						      |	。
人							      |	、
张某某							      |	被
							      >	告人
							      >	张
							      >	某某
辩护								辩护
人								人
的								的
辩护								辩护
观点								观点
正确								正确
，本院							      |	，
							      >	本院
予以								予以
采纳								采纳
。为							      |	。
							      >	为
维护								维护
交通								交通
管理								管理
秩序								秩序
，保护							      |	，
							      >	保护
人民								人民
群众								群众
的								的
生命								生命
财产								财产
安全								安全
不							      |	不受
受							      <
侵害								侵害
，经							      |	，
合议							      |	经合
庭							      |	议庭
评议，依照						      |	评议
							      >	，
							      >	依照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中华
							      >	人民
							      >	共
							      >	和国
							      >	刑法
》								》
第							      |	第一百三十三
一百							      <
三十三							      <
条								条
、七十二						      |	、
							      >	七
							      >	十二
条								条
第一							      |	第一款
款							      |	、
、七十三						      |	七十
							      >	三
条								条
第二							      |	第二款
款、第三款						      |	、
							      >	第三款
之								之
规定								规定
，判决							      |	，
如下							      |	判决
:							      |	如
、被告							      |	下:
人							      |	、
张某某							      |	被
犯							      |	告人
							      >	张
							      >	某
							      >	某犯
交通								交通
肇事							      |	肇事罪
罪							      |	，
，判处							      |	判处
有期徒刑						      |	有
二年							      |	期徒
，缓刑							      |	刑二年
三年（							      |	，
							      >	缓刑
							      >	三年
							      >	（
缓刑								缓刑
考验								考验
期限								期限
从								从
判决								判决
确定								确定
之							      |	之日
日							      <
起								起
计算								计算
）。							      |	）
							      >	。
INSERTIONS:	39
DELETIONS:	5
SUBSTITUTIONS:	57
NCHANGE:	101
NTRUTH:	137
NTEST:	171
TRUE WORDS RECALL:	0.547
TEST WORDS PRECISION:	0.439
--gold.txt-------words_list_hmm.txt----3
3								3
:								:
本院								本院
认为								认为
，被告人						      |	，
李骥博							      |	被
							      >	告人
							      >	李
							      >	骥博
违反								违反
道路								道路
交通								交通
运输								运输
管理								管理
法规								法规
，驾驶							      |	，
							      >	驾驶
机动								机动
车辆								车辆
致							      |	致一
一人							      |	人
死亡								死亡
的								的
事故								事故
发生								发生
，且							      |	，
负							      |	且
事故							      |	负事故
的								的
主要								主要
责任								责任
，其							      |	，
行为							      |	其行
							      >	为
已								已
构成								构成
交通								交通
肇事							      |	肇事罪
罪							      |	。
。、公诉						      |	、
							      >	公诉
机关								机关
指控								指控
犯罪								犯罪
成立								成立
，予以							      |	，
							      >	予以
支持								支持
。、李骥博						      |	。
案发							      |	、
后							      |	李
							      >	骥博案
							      >	发后
明知								明知
他人							      |	他
							      >	人
报警								报警
，并							      |	，
							      >	并
在								在
现场								现场
等候								等候
，无							      |	，
抗拒							      |	无抗
抓捕							      |	拒抓
行为							      |	捕行
，到案							      |	为
后							      |	，
							      >	到
							      >	案后
如实								如实
交待								交待
犯罪								犯罪
事实								事实
，系							      |	，
自首							      |	系自
，可							      |	首
从轻处罚						      |	，
。、李骥博						      |	可
							      >	从轻
							      >	处罚
							      >	。
							      >	、
							      >	李
							      >	骥博
在								在
案发								案发
后								后
主动								主动
赔偿								赔偿
被害								被害
人							      |	人近
近亲属							      |	亲属
全部								全部
经济								经济
损失								损失
，并							      |	，
							      >	并
取得								取得
被害人							      |	被害
近亲属							      |	人近
							      >	亲属
谅解								谅解
，可							      |	，
							      >	可
酌予								酌予
从轻								从轻
处罚								处罚
。、根据						      |	。
							      >	、
							      >	根据
社会								社会
调查								调查
，李骥博						      |	，
此次							      |	李
							      >	骥博此
							      >	次
犯罪								犯罪
系							      |	系初犯
初犯							      |	，
，对							      |	对
其							      |	其判
判处							      |	处
缓刑								缓刑
，在							      |	，
							      >	在
其								其
居住								居住
的								的
宜阳县							      |	宜阳
							      >	县
三乡								三乡
乡流渠村						      |	乡流
							      >	渠村
不会								不会
产生								产生
重大								重大
不良								不良
影响								影响
，其							      |	，
所							      |	其所
居住								居住
的								的
三乡								三乡
乡流渠村						      |	乡流
							      >	渠村
村民								村民
委员会							      |	委员
愿意							      |	会愿意
协助								协助
司法								司法
机关								机关
对								对
其								其
进行								进行
社区								社区
矫正								矫正
，故							      |	，
可							      |	故可
对								对
其								其
适用								适用
缓刑								缓刑
。根据							      |	。
							      >	根据
本案								本案
的								的
事实								事实
、情节							      |	、
							      >	情节
以及								以及
社会								社会
危害								危害
程度								程度
，依照							      |	，
							      >	依照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中华
							      >	人民
							      >	共
							      >	和国
							      >	刑法
》								》
第							      |	第一百三十三
一百							      <
三十三							      <
条								条
、第							      |	、
六十七							      |	第六十七
条								条
、第							      |	、
七十二							      |	第七十二
条								条
、第							      |	、
七十三							      |	第七十三
条								条
之								之
规定								规定
，判决							      |	，
如下							      |	判决
:							      |	如
、被告							      |	下:
人							      |	、
李骥博							      |	被
犯							      |	告人
							      >	李
							      >	骥博犯
交通								交通
肇事							      |	肇事罪
罪							      |	，
，判处							      |	判处
有期							      |	有
徒刑							      |	期徒
十							      |	刑十
个							      |	个月
月							      |	，
，宣告							      |	宣告
缓刑								缓刑
一年								一年
。								。
、缓刑							      |	、
							      >	缓刑
考验								考验
期限								期限
，从							      |	，
判决确定						      |	从
之							      |	判决
日							      |	确定
							      >	之日
起								起
开始								开始
计算								计算
。								。
INSERTIONS:	41
DELETIONS:	2
SUBSTITUTIONS:	86
NCHANGE:	129
NTRUTH:	192
NTEST:	231
TRUE WORDS RECALL:	0.542
TEST WORDS PRECISION:	0.450
--gold.txt-------words_list_hmm.txt----4
4							      |	4:
:							      <
本院								本院
认为								认为
，被告人						      |	，
贾玉全							      |	被
							      >	告人
							      >	贾
							      >	玉全
违反								违反
交通								交通
运输								运输
管理								管理
法规								法规
，发生							      |	，
							      >	发生
交通								交通
事故								事故
，致							      |	，
人							      |	致人
死亡，其						      |	死亡
行为							      |	，
							      >	其行
							      >	为
已								已
构成								构成
交通								交通
肇事							      |	肇事罪
罪							      |	，
，公诉							      |	公诉
机关								机关
指控							      |	指
罪名							      |	控罪
							      >	名
成立								成立
，予以							      |	，
							      >	予以
支持								支持
。、附带						      |	。
民事							      |	、
诉讼							      |	附
							      >	带民
							      >	事诉讼
原告								原告
人								人
由于								由于
被告							      |	被
人							      |	告人
的								的
犯罪								犯罪
行为								行为
所								所
遭受								遭受
的								的
经济								经济
损失								损失
，被告							      |	，
人							      |	被
							      >	告人
应								应
承担								承担
相应								相应
的								的
民事								民事
赔偿								赔偿
责任								责任
。、对							      |	。
附带							      |	、
民事							      |	对
诉讼							      |	附
							      >	带民
							      >	事诉讼
原告								原告
人								人
的								的
诉讼								诉讼
请求								请求
，符合							      |	，
							      >	符合
法律								法律
赔偿								赔偿
范围								范围
的								的
，应							      |	，
							      >	应
依法								依法
予以								予以
支持								支持
。、对							      |	。
被告							      |	、
人							      |	对
							      >	被
							      >	告人
辩护								辩护
人								人
提出								提出
的								的
被告							      |	被
人							      |	告人
自愿								自愿
认罪								认罪
、系							      |	、
初犯							      |	系初犯
的								的
辩护								辩护
意见								意见
，与							      |	，
							      >	与
本案								本案
查明								查明
事实								事实
相符								相符
，予以							      |	，
							      >	予以
采纳								采纳
。、鉴于						      |	。
							      >	、
							      >	鉴于
被告								被告
人							      |	人庭
庭审							      |	审中
中							      <
认罪								认罪
，可							      |	，
							      >	可
酌情								酌情
从轻								从轻
处罚								处罚
。依照							      |	。
							      >	依照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中华
							      >	人民
							      >	共
							      >	和国
							      >	刑法
》								》
第							      |	第一百三十三
一百							      <
三十三							      <
条								条
、第							      |	、
三十六							      |	第三
							      >	十六
条								条
第							      |	第一款
一							      |	、
款							      |	《
、《							      |	中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人民
》第							      |	共
一百							      |	和
一十							      |	国民法
九							      |	通则
							      >	》
							      >	第一百一十九
条								条
之								之
规定								规定
，判决							      |	，
如下							      |	判决
:							      |	如
、一							      |	下:
、								、
被告							      |	一
人							      |	、
贾玉全							      |	被
犯							      |	告人
交通							      |	贾
肇事							      |	玉全
罪							      |	犯交通
，判处							      |	肇事罪
有期徒刑						      |	，
一年							      |	判处
零							      |	有
二							      |	期徒
个							      |	刑一年
月							      |	零二
。、（							      |	个月
							      >	。
							      >	、
							      >	（
刑期								刑期
从								从
判决								判决
执行								执行
之							      |	之日
日							      <
起								起
计算								计算
，刑期							      |	，
							      >	刑期
执行								执行
以前								以前
先							      |	先行
行							      <
羁押								羁押
的								的
，羁押							      |	，
一日							      |	羁押
折							      |	一
							      >	日折
抵								抵
刑期								刑期
一日								一日
，即							      |	，
自							      |	即
2013年							      |	自2013年7月24日
7月							      <
24日							      <
起								起
至							      |	至2014年9月8日止
2014年							      |	）
9月							      |	、
8日							      |	二
止							      |	、
）、二							      |	被
、被告							      |	告人
人							      |	贾
贾玉全							      |	玉全
赔偿								赔偿
附带							      |	附
民事							      |	带民
诉讼							      |	事诉讼
原告								原告
人								人
经济								经济
损失								损失
共							      |	共计
计							      |	人民币182649.62元
人民币							      |	。
182649.62						      |	、
元							      |	（
。、（							      |	此款
此							      <
款							      <
于								于
本							      |	本判
判决							      |	决生
生效							      |	效之日
之							      <
日							      <
起								起
三十							      |	三
日							      |	十日
内								内
付清								付清
）								）
INSERTIONS:	35
DELETIONS:	12
SUBSTITUTIONS:	105
NCHANGE:	152
NTRUTH:	213
NTEST:	236
TRUE WORDS RECALL:	0.451
TEST WORDS PRECISION:	0.407
--gold.txt-------words_list_hmm.txt----5
5							      |	5:
:							      <
本院								本院
认为								认为
，被告							      |	，
人							      |	被
张某某							      |	告人
							      >	张
							      >	某某
违反								违反
道路								道路
交通								交通
运输								运输
管理								管理
法规								法规
，因							      |	，
而							      |	因而
发生								发生
重大								重大
事故								事故
，致							      |	，
一人							      |	致一
							      >	人
死亡								死亡
，并							      |	，
负							      |	并
事故							      |	负事故
的								的
全部								全部
责任								责任
，其							      |	，
行为							      |	其行
							      >	为
已								已
构成								构成
交通								交通
肇事							      |	肇事罪
罪							      |	。
。、公诉						      |	、
							      >	公诉
机关								机关
指控								指控
的								的
罪名								罪名
成立								成立
。、							      |	。
被告							      |	、
人							      |	被
张某某							      |	告人
系							      |	张
							      >	某
							      >	某系
自首								自首
，								，
对								对
其								其
依法								依法
从轻								从轻
处罚								处罚
；被告							      |	；
人							      |	被
张某某							      |	告人
有							      |	张
							      >	某
							      >	某有
认罪								认罪
、悔罪							      |	、
							      >	悔罪
表现								表现
，事发							      |	，
							      >	事发
后								后
对								对
被害								被害
人							      |	人家
家属							      |	属
进行								进行
了								了
赔偿								赔偿
，并							      |	，
							      >	并
得到								得到
了								了
谅解								谅解
，								，
对								对
其								其
酌情								酌情
从轻								从轻
处罚								处罚
并								并
适用								适用
缓刑								缓刑
，本院							      |	，
							      >	本院
采纳								采纳
辩护								辩护
人							      |	人所
所							      <
提								提
相关								相关
从轻								从轻
处罚								处罚
意见								意见
。综							      |	。
上，根据						      |	综上
被告人							      |	，
张某某							      |	根据
							      >	被
							      >	告人
							      >	张
							      >	某某
犯罪								犯罪
的								的
事实								事实
、性质							      |	、
、情节							      |	性质
							      >	、
							      >	情节
和								和
对							      |	对于
于							      <
社会								社会
的								的
危害								危害
程度								程度
等								等
，依照							      |	，
							      >	依照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中华
							      >	人民
							      >	共
							      >	和国
							      >	刑法
》								》
第							      |	第一百三十三
一百							      <
三十三							      <
条								条
、第							      |	、
六十七							      |	第六十七
条								条
第一							      |	第一款
款							      |	、
、第							      |	第七十二
七十二							      <
条								条
第一							      |	第一款
款							      |	、
、第							      |	第七十三
七十三							      <
条								条
第二							      |	第二款
款							      |	、
、第三							      |	第三款
款							      <
的								的
规定								规定
，判决							      |	，
如下							      |	判决
:							      |	如
、被告							      |	下:
人							      |	、
张某某							      |	被
犯							      |	告人
							      >	张
							      >	某
							      >	某犯
交通								交通
肇事							      |	肇事罪
罪							      |	，
，判处							      |	判处
有期							      |	有
徒刑							      |	期徒
一年							      |	刑一年
，缓刑							      |	，
							      >	缓刑
一年								一年
。、（							      |	。
							      >	、
							      >	（
缓刑								缓刑
考验								考验
期限，							      |	期限
							      >	，
从								从
判决								判决
确定								确定
之							      |	之日
日							      <
起								起
计算								计算
。、被告						      |	。
人							      |	、
张某某							      |	被
回							      |	告人
到							      |	张
							      >	某某
							      >	回到
社区								社区
里								里
，应							      |	，
当							      |	应当
遵守								遵守
法律								法律
、								、
法规								法规
，								，
服从								服从
监督								监督
管理								管理
，接受							      |	，
							      >	接受
教育								教育
，完成							      |	，
							      >	完成
公益								公益
劳动								劳动
，做							      |	，
一名							      |	做
							      >	一
							      >	名
有益								有益
社会								社会
的								的
公民								公民
。								。
INSERTIONS:	37
DELETIONS:	9
SUBSTITUTIONS:	81
NCHANGE:	127
NTRUTH:	191
NTEST:	219
TRUE WORDS RECALL:	0.529
TEST WORDS PRECISION:	0.461
--gold.txt-------words_list_hmm.txt----6
6:								6:
本院								本院
认为								认为
，被告							      |	，
人							      |	被
马某							      |	告人
违反							      |	马
道路							      |	某违
交通							      |	反道
安全							      |	路交
法							      |	通安
							      >	全法
的								的
规定								规定
，驾车							      |	，
							      >	驾车
超速								超速
行驶								行驶
，因							      |	，
而							      |	因而
发生								发生
重大								重大
交通								交通
事故								事故
，致							      |	，
一人							      |	致一
死亡，其						      |	人
行为							      |	死亡
							      >	，
							      >	其行
							      >	为
已								已
构成								构成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中华
							      >	人民
							      >	共
							      >	和国
							      >	刑法
》								》
第							      |	第一百三十三
一百							      <
三十三							      <
条								条
规定								规定
的								的
交通								交通
肇事							      |	肇事罪
罪							      |	。
。、西安						      |	、
市							      |	西安
灞桥							      |	市灞
区							      |	桥区
人民								人民
检察							      |	检察院
院							      <
指控								指控
被告							      |	被
人							      |	告人
所								所
犯							      |	犯罪
罪名							      |	名
成立								成立
，对							      |	，
被告							      |	对
人							      |	被
							      >	告人
应								应
依法								依法
惩处								惩处
。、鉴于						      |	。
							      >	、
							      >	鉴于
被告								被告
人							      |	人事
事发							      |	发后
后							      <
能够								能够
及时								及时
报警								报警
并								并
留在							      |	留
							      >	在
现场								现场
等候								等候
处理								处理
，								，
如实								如实
供述								供述
犯罪								犯罪
事实								事实
，属							      |	，
自首，							      |	属
							      >	自首
							      >	，
且								且
能够								能够
认罪								认罪
，积极							      |	，
							      >	积极
赔偿								赔偿
损失								损失
，有							      |	，
悔罪							      |	有悔罪
表现								表现
，已							      |	，
							      >	已
取得								取得
了								了
被害								被害
人								人
亲属								亲属
的								的
谅解								谅解
，依法							      |	，
							      >	依法
应								应
从轻								从轻
处罚								处罚
并								并
适用								适用
缓刑。依照						      |	缓刑
							      >	。
							      >	依照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中华
							      >	人民
							      >	共
							      >	和国
							      >	刑法
》								》
第							      |	第一百三十三
一百							      <
三十三							      <
条							      <
、第							      <
六十七							      <
条								条
第一							      |	、
款							      |	第六十七
、第							      <
七十二							      <
条								条
及							      |	第一款
第							      |	、
七十六							      |	第七十二
							      >	条及
							      >	第七十六
条								条
之								之
规定								规定
，判决							      |	，
如下							      |	判决
:							      |	如
、被告							      |	下:
人							      |	、
马某							      |	被
犯							      |	告人
							      >	马
							      >	某犯
交通								交通
肇事							      |	肇事罪
罪							      |	，
，判处							      |	判处
有期							      |	有
徒刑							      |	期徒
一年							      |	刑一年
，缓刑							      |	，
							      >	缓刑
一年								一年
，实行							      |	，
							      >	实行
社区								社区
矫正								矫正
。、（缓刑						      |	。
							      >	、
							      >	（
							      >	缓刑
考验								考验
期							      |	期自
自							      <
判决								判决
确定								确定
之							      |	之日
日							      <
起								起
计算								计算
。								。
INSERTIONS:	33
DELETIONS:	13
SUBSTITUTIONS:	68
NCHANGE:	114
NTRUTH:	155
NTEST:	175
TRUE WORDS RECALL:	0.477
TEST WORDS PRECISION:	0.423
--gold.txt-------words_list_hmm.txt----7
7:								7:
本院								本院
认为								认为
，被告							      |	，
人							      |	被
吴某某							      |	告人
							      >	吴
							      >	某某
违反								违反
交通								交通
运输								运输
管理								管理
法规								法规
，驾驶							      |	，
车辆							      |	驾驶车
							      >	辆
发生								发生
致							      |	致1人
1人							      <
重伤								重伤
的								的
重大								重大
交通								交通
事故								事故
，负							      |	，
事故							      |	负事故
的								的
全部								全部
责任								责任
，且							      |	，
							      >	且
在								在
肇事								肇事
后								后
逃逸								逃逸
，其							      |	，
行为							      |	其行
							      >	为
已								已
构成								构成
交通								交通
肇事							      |	肇事罪
罪							      |	。
。、福建						      |	、
省莆田							      |	福建
市							      |	省
荔城区							      |	莆田
							      >	市荔
							      >	城区
人民								人民
检察院								检察院
指控								指控
被告							      |	被
人							      |	告人
吴某某							      |	吴
犯							      |	某
							      >	某犯
交通								交通
肇事罪								肇事罪
成立								成立
。								。
、关于							      |	、
被告							      |	关于
人							      |	被
吴某某							      |	告人
							      >	吴
							      >	某某
提出								提出
”其							      |	”
							      >	其
不								不
知道								知道
撞								撞
到								到
人								人
，也							      |	，
							      >	也
不								不
知道								知道
撞								撞
到								到
锥筒								锥筒
”的							      |	”
							      >	的
辩解								辩解
意见								意见
及								及
其								其
辩护								辩护
人								人
”被告							      |	”
人							      |	被
吴某某							      |	告人
							      >	吴
							      >	某某
是								是
在								在
不								不
知道								知道
发生								发生
肇事							      |	肇事行
行为							      |	为
的								的
情况								情况
下								下
驾车								驾车
离开								离开
现场								现场
，并非							      |	，
出于							      |	并
							      >	非出
							      >	于
逃避								逃避
法律								法律
责任								责任
而								而
逃离								逃离
现场								现场
，依法							      |	，
不能							      |	依法
							      >	不
							      >	能
认定								认定
其							      |	其构
构成							      |	成
交通								交通
肇事							      |	肇事罪
罪							      |	，
，应							      |	应
依法								依法
认定								认定
被告							      |	被
人							      |	告人
无罪								无罪
”								”
的								的
辩护								辩护
意见								意见
。、公诉						      |	。
							      >	、
							      >	公诉
机关								机关
认为								认为
，被告							      |	，
人							      |	被
吴某某							      |	告人
							      >	吴
							      >	某某
在								在
意识								意识
到								到
发生								发生
交通								交通
事故								事故
后								后
没有								没有
下车							      |	下
查看							      |	车查
							      >	看
，								，
为								为
逃避								逃避
法律								法律
制裁								制裁
而								而
逃离								逃离
现场								现场
，应							      |	，
							      >	应
认定								认定
为								为
逃逸，故						      |	逃逸
被告							      |	，
人							      |	故被
吴某某							      |	告人
							      >	吴
							      >	某某
的								的
行为								行为
构成								构成
交通								交通
肇事罪								肇事罪
。								。
、经							      |	、
查，被告						      |	经查
人							      |	，
吴某某							      |	被
							      >	告人
							      >	吴
							      >	某某
在								在
侦查								侦查
阶段								阶段
已								已
供述								供述
:其							      |	:
							      >	其
驾车								驾车
肇事								肇事
时								时
已								已
感知								感知
车身								车身
一颠							      |	一
							      >	颠
的								的
情况								情况
，在							      |	，
驿坂							      |	在驿坂服务区
服务							      <
区							      <
时								时
，其							      |	，
停车							      |	其停
查看							      |	车查
业							      |	看业
已								已
发现								发现
货车								货车
右							      |	右前
前轮							      |	轮
的								的
挡泥板							      |	挡
							      >	泥板
毁坏								毁坏
，已经							      |	，
意识							      |	已
							      >	经意识
到								到
发生								发生
交通								交通
事故								事故
。、福建						      |	。
							      >	、
							      >	福建
中安								中安
司法								司法
鉴定所							      <
鉴定								鉴定
意见书							      |	所
，证明							      |	鉴定
从							      |	意见
车辆							      |	书
							      >	，
							      >	证明
							      >	从车
							      >	辆
技术								技术
角度								角度
讲								讲
，货车							      |	，
							      >	货车
驾驶员								驾驶员
在								在
事故								事故
现场								现场
时								时
可以								可以
通过								通过
后视镜							      |	后
							      >	视镜
观测								观测
到								到
被								被
其							      |	其碰
碰撞							      |	撞
倒地								倒地
的								的
李某甲							      |	李
							      >	某甲
的								的
。、被告						      |	。
人							      |	、
吴某某							      |	被
庭							      |	告人
							      >	吴
							      >	某
							      >	某庭
前								前
供述								供述
一致								一致
，庭审							      |	，
							      >	庭审
中								中
翻供								翻供
，但							      |	，
翻供							      |	但
理由							      |	翻
							      >	供理
							      >	由
与								与
全案								全案
证据								证据
相								相
矛盾								矛盾
，而							      |	，
庭							      |	而庭
前								前
供述								供述
与								与
其他							      |	其
证据							      |	他证
							      >	据
能够								能够
相互								相互
印证								印证
的								的
，应							      |	，
							      >	应
采信								采信
被告								被告
人							      |	人庭
庭前							      |	前
供述								供述
。、同时						      |	。
，被告							      |	、
人							      |	同时
吴某某							      |	，
作为							      |	被
							      >	告人
							      >	吴
							      >	某
							      >	某作
							      >	为
专业								专业
司机								司机
在								在
肇事								肇事
时							      |	时有
有							      <
报案								报案
条件								条件
和								和
可能								可能
而								而
未							      |	未予
予							      <
报案								报案
继续								继续
驾车								驾车
逃离								逃离
，当							      |	，
庭							      |	当庭
又								又
翻供								翻供
辩解								辩解
案发								案发
当时								当时
其								其
不								不
知道								知道
驾车								驾车
撞								撞
到								到
锥筒								锥筒
，也							      |	，
							      >	也
不								不
知道								知道
撞								撞
到								到
被害								被害
人								人
。、故							      |	。
被告							      |	、
人							      |	故被
吴某某							      |	告人
							      >	吴
							      >	某某
交通								交通
肇事								肇事
后								后
在								在
不							      |	不存
存在							      |	在
现实								现实
加害								加害
的								的
急迫							      |	急迫情
情形							      |	形下
下							      <
没有								没有
履行								履行
立即								立即
停车								停车
查看								查看
、迅速							      |	、
							      >	迅速
报警								报警
等								等
义务								义务
，而							      |	，
							      >	而
是								是
为								为
逃避								逃避
法律								法律
追究								追究
逃离								逃离
事故								事故
现场								现场
。								。
、故							      |	、
被告							      |	故被
人							      |	告人
吴某某							      |	吴
及							      |	某
							      >	某及
其								其
辩护								辩护
人								人
上述								上述
辩护								辩护
意见								意见
，不							      |	，
予以							      |	不予
							      >	以
采纳								采纳
。据							      |	。
							      >	据
此								此
，依照							      |	，
							      >	依照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中华
							      >	人民
							      >	共
							      >	和国
							      >	刑法
》								》
第							      |	第一百三十三
一百							      |	条及
三十三							      <
条							      <
及							      <
最高								最高
人民								人民
法院								法院
《								《
关于								关于
审理								审理
交通								交通
肇事								肇事
刑事								刑事
案件								案件
具体								具体
应用								应用
法律								法律
若干								若干
问题								问题
的								的
解释								解释
》								》
第二								第二
条								条
第一							      |	第一款
款							      <
的								的
规定								规定
，判决							      |	，
如下							      |	判决
:							      |	如
、被告							      |	下:
人							      |	、
吴某某							      |	被
犯							      |	告人
							      >	吴
							      >	某
							      >	某犯
交通								交通
肇事							      |	肇事罪
罪							      |	，
，判处							      |	判处
有期							      |	有
徒刑							      |	期徒
一年							      |	刑一年
。								。
、（							      |	、
							      >	（
刑期								刑期
从								从
判决								判决
执行								执行
之							      |	之日
日							      <
起								起
计算								计算
。								。
、								、
判决								判决
执行								执行
以前								以前
先行								先行
羁押								羁押
的								的
，羁押							      |	，
一日							      |	羁押
折抵							      |	一
							      >	日折
							      >	抵
刑期								刑期
一日								一日
，即							      |	，
自							      |	即
二○一五年						      |	自二○一五年
七月								七月
二十日							      |	二
							      >	十日
起								起
至								至
二○一六年							二○一六年
七月								七月
十九日							      |	十九
止							      |	日止
。								。
INSERTIONS:	76
DELETIONS:	12
SUBSTITUTIONS:	154
NCHANGE:	242
NTRUTH:	439
NTEST:	503
TRUE WORDS RECALL:	0.622
TEST WORDS PRECISION:	0.543
--gold.txt-------words_list_hmm.txt----8
8:								8:
本院								本院
认为								认为
，被告							      |	，
人							      |	被
肖某							      |	告人
							      >	肖
							      >	某
违反								违反
交通								交通
运输								运输
管理								管理
法规								法规
，驾驶							      |	，
							      >	驾驶
机动								机动
车辆								车辆
发生								发生
重大								重大
交通								交通
事故								事故
，致							      |	，
一人							      |	致一
							      >	人
死亡								死亡
，且							      |	，
负							      |	且
事故							      |	负事
主要							      |	故主要
责任								责任
，其							      |	，
行为							      |	其行
							      >	为
已								已
构成								构成
交通								交通
肇事							      |	肇事罪
罪							      |	。
。、公诉						      |	、
							      >	公诉
机关								机关
指控								指控
被告							      |	被
人							      |	告人
肖某							      |	肖
犯							      |	某犯
交通								交通
肇事							      |	肇事罪
罪							      <
的								的
罪名								罪名
成立								成立
，对							      |	，
被告							      |	对
人							      |	被
肖某							      |	告人
应							      |	肖
处							      |	某
							      >	应处
三年								三年
以下							      |	以
有期徒刑						      |	下
							      >	有期
							      >	徒刑
或者								或者
拘役								拘役
。、被告						      |	。
人							      |	、
肖某							      |	被
于							      |	告人
							      >	肖
							      >	某于
案发								案发
后								后
主动								主动
报案								报案
，积极							      |	，
							      >	积极
抢救								抢救
被害								被害
人								人
，且							      |	，
							      >	且
归案								归案
后								后
如实								如实
供述								供述
了								了
自己								自己
的								的
犯罪								犯罪
行为								行为
，系							      |	，
自首							      |	系自
，依法							      |	首
							      >	，
							      >	依法
可								可
从轻								从轻
处罚								处罚
。								。
、								、
肇事								肇事
车辆								车辆
所有							      |	所
人							      |	有人
李某							      |	李
							      >	某
已								已
赔偿								赔偿
被害								被害
人								人
杨某甲							      |	杨
							      >	某甲
亲属								亲属
的								的
经济								经济
损失								损失
，被害							      |	，
							      >	被害
人								人
杨某甲							      |	杨
							      >	某甲
亲属								亲属
对								对
被告							      |	被
人							      |	告人
肖某							      |	肖
							      >	某
表示								表示
谅解								谅解
，对							      |	，
被告							      |	对
人							      |	被
肖某							      |	告人
							      >	肖
							      >	某
酌情								酌情
可								可
从轻								从轻
处罚								处罚
。								。
、								、
根据								根据
被告							      |	被
人							      |	告人
肖某							      |	肖
							      >	某
的								的
犯罪								犯罪
情节								情节
及							      |	及悔罪
悔罪							      <
表现								表现
，依法							      |	，
							      >	依法
可								可
对								对
其								其
适用								适用
缓刑								缓刑
。								。
为								为
了								了
维护								维护
公共								公共
安全								安全
，								，
保障								保障
交通								交通
运输								运输
安全								安全
不							      |	不受
受							      <
侵犯								侵犯
，								，
依照								依照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中华
							      >	人民
							      >	共
							      >	和国
							      >	刑法
》								》
第							      |	第一百三十三
一百							      <
三十三							      <
条								条
、第							      |	、
六十七							      |	第六十七
条								条
第一							      |	第一款
款							      <
、								、
第							      |	第七十二
七十二							      <
条								条
第一							      |	第一款
款							      |	、
、第							      |	第七十三
七十三							      <
条								条
第一							      |	第一款
款							      |	、
、第三							      |	第三款
款							      <
、								、
《								《
最							      |	最高
高							      <
人民								人民
法院								法院
关于								关于
审理								审理
交通								交通
肇事								肇事
刑事								刑事
案件								案件
具体								具体
应用								应用
若干								若干
问题								问题
的								的
解释								解释
》								》
第一								第一
条								条
、第二							      |	、
							      >	第二
条								条
第一							      |	第一款
款							      |	第（一
第							      <
（							      <
一							      <
）								）
项								项
之								之
规定								规定
，判决							      |	，
如下							      |	判决
:							      |	如
、							      |	下:
被告人							      |	、
肖某							      |	被
犯							      |	告人
							      >	肖
							      >	某犯
交通								交通
肇事							      |	肇事罪
罪							      |	，
，判处							      |	判处
拘役								拘役
四个月							      |	四
，缓刑							      |	个月
六个月							      |	，
							      >	缓刑
							      >	六
							      >	个月
。								。
、（							      |	、
							      >	（
缓刑								缓刑
考验								考验
期限								期限
自							      |	自判决
判决							      <
确定								确定
之							      |	之日
日							      <
起								起
计算								计算
）								）
。								。
INSERTIONS:	35
DELETIONS:	15
SUBSTITUTIONS:	88
NCHANGE:	138
NTRUTH:	239
NTEST:	259
TRUE WORDS RECALL:	0.569
TEST WORDS PRECISION:	0.525
--gold.txt-------words_list_hmm.txt----9
9:								9:
本院								本院
认为								认为
，被告							      |	，
人							      |	被
徐某							      |	告人
							      >	徐
							      >	某
违反								违反
交通								交通
运输								运输
管理								管理
法规								法规
，因							      |	，
而							      |	因而
发生								发生
重大								重大
交通								交通
事故								事故
，致							      |	，
一人							      |	致一
							      >	人
死亡								死亡
，其							      |	，
行为							      |	其行
							      >	为
已								已
构成								构成
交通								交通
肇事							      |	肇事罪
罪							      <
。								。
、								、
公诉								公诉
机关								机关
指控								指控
的								的
犯罪								犯罪
事实								事实
清楚								清楚
，								，
证据								证据
充分								充分
，								，
罪名								罪名
成立								成立
。								。
、								、
被告							      |	被
人							      |	告人
徐某							      |	徐
案发							      |	某案
后							      |	发后
投案								投案
自首								自首
，依法							      |	，
							      >	依法
可以								可以
从轻								从轻
处罚								处罚
。								。
、								、
鉴于								鉴于
被告							      |	被
人							      |	告人
徐某							      |	徐
							      >	某
认罪								认罪
态度								态度
较								较
好								好
，犯罪							      |	，
							      >	犯罪
情节								情节
较							      |	较轻
轻							      <
，								，
与								与
被害								被害
人								人
亲属								亲属
达成								达成
赔偿								赔偿
协议								协议
，取得							      |	，
							      >	取得
了								了
谅解								谅解
，								，
有							      |	有悔罪
悔罪							      <
表现								表现
，								，
没有								没有
再								再
犯罪								犯罪
的								的
危险								危险
，宣告							      |	，
							      >	宣告
缓刑								缓刑
对								对
其							      |	其所
所							      <
居住								居住
的								的
社区								社区
没有								没有
重大								重大
不良								不良
影响								影响
，依法							      |	，
							      >	依法
可								可
宣告								宣告
缓刑								缓刑
。								。
依照								依照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中华
							      >	人民
							      >	共
							      >	和国
							      >	刑法
》								》
第							      |	第一百三十三
一百三十三						      <
条								条
、								、
第							      |	第六十七
六十七							      <
条								条
第一							      |	第一款
款							      <
、								、
第							      |	第七十二
七十二							      <
条								条
第一							      |	第一款
款							      <
、								、
第							      |	第七十三
七十三							      <
条								条
第二							      |	第二款
款							      |	、
、第三							      |	第三款
款							      <
之								之
规定								规定
，判决							      |	，
如下							      |	判决
:							      |	如
、被告							      |	下:
人							      |	、
徐某							      |	被
犯							      |	告人
							      >	徐
							      >	某犯
交通								交通
肇事							      |	肇事罪
罪							      |	，
，判处							      |	判处
有期							      |	有
徒刑							      |	期徒
三年							      |	刑三年
，缓刑							      |	，
							      >	缓刑
四年								四年
。								。
、（							      |	、
							      >	（
缓刑								缓刑
考验								考验
期							      |	期自
自							      <
判决								判决
确定								确定
之							      |	之日
日							      <
起								起
计							      |	计算
算							      <
）								）
。								。
INSERTIONS:	18
DELETIONS:	14
SUBSTITUTIONS:	54
NCHANGE:	86
NTRUTH:	167
NTEST:	171
TRUE WORDS RECALL:	0.593
TEST WORDS PRECISION:	0.579
--gold.txt-------words_list_hmm.txt----10
10:								10:
本院								本院
认为								认为
，								，
被告人							      |	被
刘文鹏							      |	告人
							      >	刘
							      >	文鹏
违反								违反
道路								道路
交通								交通
运输								运输
管理								管理
法规								法规
，因							      |	，
而							      |	因而
发生								发生
重							      |	重大
大							      <
事故								事故
，致							      |	，
一人							      |	致一
							      >	人
死亡								死亡
、多人							      |	、
							      >	多
							      >	人
受伤								受伤
，其中							      |	，
							      >	其中
一人								一人
重伤								重伤
，造成							      |	，
							      >	造成
叁级								叁级
伤残								伤残
，负							      |	，
事故							      |	负事
主要							      |	故主要
责任								责任
。								。
、								、
事故								事故
发生								发生
后								后
，								，
被告							      |	被
人							      |	告人
刘文鹏							      |	刘
							      >	文鹏
弃车								弃车
逃逸								逃逸
。								。
、								、
其							      |	其行
行为							      |	为
已								已
构成								构成
交通								交通
肇事							      |	肇事罪
罪							      <
。								。
、								、
唐山市							      |	唐
曹妃甸区						      |	山市
人民检察院						      |	曹
							      >	妃甸区
							      >	人民
							      >	检察院
指控								指控
其							      |	其犯
犯							      <
交通								交通
肇事							      |	肇事罪
罪							      <
的								的
罪名								罪名
成立								成立
。								。
、								、
案发								案发
后								后
，								，
被告							      |	被
人							      |	告人
刘文鹏							      |	刘
							      >	文鹏
主动								主动
投案								投案
并								并
如实								如实
交代								交代
所								所
犯							      |	犯罪行
罪行							      <
，								，
系							      |	系自
自首							      |	首
，可以							      |	，
							      >	可以
从轻								从轻
或者								或者
减轻								减轻
处罚								处罚
；								；
被告人							      |	被
刘文鹏							      |	告人
							      >	刘
							      >	文鹏
认罪								认罪
态度								态度
较好							      |	较
，积极							      |	好
							      >	，
							      >	积极
赔偿								赔偿
被害							      |	被
者							      |	害者
家属								家属
的								的
经济								经济
损失，取得						      |	损失
							      >	，
							      >	取得
了								了
被害							      |	被
者							      |	害者
家属								家属
的								的
谅解								谅解
，有							      |	，
悔罪							      |	有悔罪
表现								表现
，								，
可								可
依法								依法
适用								适用
缓刑								缓刑
。								。
、								、
本案								本案
附带							      |	附
民事							      |	带民
诉讼							      |	事诉讼
被告							      |	被
人							      |	告人
刘敏堂							      |	刘
，虽							      |	敏堂
系							      |	，
							      >	虽系
肇事								肇事
车辆								车辆
的								的
所有人							      |	所
，但							      |	有人
不							      |	，
存在							      |	但
							      >	不存
							      >	在
过错								过错
，不							      |	，
							      >	不
承担								承担
本案								本案
的								的
赔偿								赔偿
责任								责任
。								。
、								、
由于								由于
被告							      |	被
人							      |	告人
刘文鹏							      |	刘
							      >	文鹏
的								的
犯罪								犯罪
行为								行为
，给							      |	，
附带							      |	给
民事							      |	附
诉讼							      |	带民
							      >	事诉讼
原告								原告
人								人
造成								造成
							      >	的
合理								合理
经济损失						      |	经济
，以							      |	损失
							      >	，
							      >	以
本院								本院
核定								核定
的								的
损失								损失
数额								数额
为							      |	为准
准							      <
。								。
、								、
该								该
损失								损失
首先								首先
由								由
中国								中国
太平洋							      |	太
							      >	平洋
财产								财产
险							      |	保险
股份								股份
有限								有限
公司								公司
秦皇岛							      |	秦
							      >	皇岛
中心								中心
支								支
公司								公司
在								在
交强险							      |	交
无责任							      |	强险
限额							      |	无责
内							      |	任限额
予以							      |	内予
							      >	以
赔偿								赔偿
，								，
再								再
由								由
中国								中国
人寿								人寿
财产								财产
保险								保险
股份								股份
有限公司						      |	有限
							      >	公司
秦皇岛市							秦皇岛市
中心								中心
支公司							      |	支
							      >	公司
在								在
交强险							      |	交
							      >	强险
的								的
有责							      |	有
限额							      |	责限额
内							      |	内予
予以							      |	以
赔偿								赔偿
。								。
、								、
不足								不足
部分								部分
由								由
中国								中国
人寿								人寿
财产								财产
保险								保险
股份								股份
有限								有限
公司								公司
秦皇岛市							秦皇岛市
中心								中心
支公司							      |	支
							      >	公司
在								在
商业								商业
第三者								第三者
责任								责任
保险								保险
限额								限额
内								内
按照							      |	按
30%							      |	照30%
的								的
比例								比例
予以								予以
赔偿								赔偿
。								。
、								、
由于								由于
保险								保险
限额								限额
内							      |	内能
能							      |	得
得到							      |	到
足额								足额
赔偿								赔偿
，故							      |	，
本案							      |	故本案
附带							      |	附
民事							      |	带民
诉讼							      |	事诉讼
被告							      |	被
人							      |	告人
杨永							      |	杨
、温学志						      |	永
							      >	、
							      >	温学志
、								、
张秀梅							      |	张
							      >	秀梅
不								不
承担								承担
赔偿								赔偿
责任								责任
。								。
、中国							      |	、
							      >	中国
人寿								人寿
财产								财产
保险								保险
股份								股份
有限								有限
公司								公司
秦皇岛市							秦皇岛市
中心								中心
支公司							      |	支
							      >	公司
关于								关于
原告							      |	原告方
方							      <
的								的
损失								损失
数额								数额
应当								应当
按照								按照
农村								农村
标准								标准
计算								计算
、张某							      |	、
2							      |	张
							      >	某2
伤残								伤残
鉴定								鉴定
不								不
符合								符合
程序								程序
申请								申请
重新								重新
鉴定								鉴定
的								的
辩解								辩解
意见								意见
无理								无理
，本院							      |	，
							      >	本院
不予								不予
采纳								采纳
。								。
、由于							      |	、
各							      |	由于
原告							      |	各原
方							      |	告方
与								与
被告							      |	被
人							      |	告人
刘文鹏							      |	刘
							      >	文鹏
就								就
保险								保险
外								外
赔偿								赔偿
问题								问题
已								已
达成								达成
调解								调解
，故							      |	，
本							      |	故本
判决								判决
不再							      |	不
							      >	再
涉及								涉及
刘文鹏							      |	刘
附带							      |	文鹏
民事							      |	附
							      >	带民事
赔偿								赔偿
问题								问题
。本院							      |	。
							      >	本院
依照								依照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中华
							      >	人民
							      >	共
							      >	和国
							      >	刑法
》								》
第							      |	第一百三十三
一百三十三						      |	条
							      >	、
							      >	第七十二
条								条
、第							      |	、
七十二							      |	第七十三
条								条
、第							      |	、
七十三							      |	第六十七
条、第							      |	条
六十七							      |	、
条、《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华
道路							      <
交通							      <
安全							      <
法							      <
》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				      <
保险							      <
法》第							      <
六十四							      <
条、第							      <
六十五							      <
条、最高						      <
人民								人民
法院《关于						      |	共
							      >	和
							      >	国道
							      >	路交
							      >	通安
							      >	全法
							      >	》
							      >	第七十六
							      >	条
							      >	、
							      >	《
							      >	中华
							      >	人民
							      >	共
							      >	和国
							      >	保险法
							      >	》
							      >	第六十四
							      >	条
							      >	、
							      >	第六十五
							      >	条
							      >	、
							      >	最高
							      >	人民
							      >	法院
							      >	《
							      >	关于
审理								审理
人身								人身
损害								损害
赔偿								赔偿
案件								案件
应用								应用
法律								法律
若干								若干
问题								问题
的								的
解释								解释
》第							      |	》
十七							      |	第十七
条							      <
、第							      <
十九							      <
条								条
、第							      |	、
二十							      |	第十九
条								条
、第							      |	、
二十一							      |	第二
							      >	十条
							      >	、
							      >	第二
							      >	十一
条								条
、第							      |	、
二十二							      |	第二
							      >	十二
条								条
、								、
第							      |	第二
二十三							      |	十三
条								条
、第							      |	、
二十四							      |	第二
							      >	十四
条								条
、第							      |	、
二十五							      |	第二
							      >	十五
条								条
、第							      |	、
二十七							      |	第二
							      >	十七
条								条
、第							      |	、
二十八							      |	第二
							      >	十八
条								条
、第							      |	、
二十九							      |	第二
							      >	十九
条								条
之								之
规定								规定
，判决							      |	，
如下							      |	判决
:							      |	如
							      >	下:
、								、
一								一
、								、
被告							      |	被
人							      |	告人
刘文鹏							      |	刘
犯							      |	文鹏
交通							      |	犯交通
肇事							      |	肇事罪
罪							      |	，
，判处							      |	判处
有期							      |	有
徒刑							      |	期徒
三年							      |	刑三年
，缓刑							      |	，
							      >	缓刑
三年								三年
。								。
、缓刑							      |	、
							      >	缓刑
考验								考验
期限								期限
自							      |	自判决
判决							      <
确定								确定
之							      |	之日
日							      <
起								起
计算								计算
。								。
、二							      |	、
、中国							      |	二
太平洋							      |	、
							      >	中国
							      >	太
							      >	平洋
财产								财产
保险								保险
股份								股份
有限								有限
公司								公司
秦皇岛							      |	秦
							      >	皇岛
中心								中心
支公司							      |	支
							      >	公司
在								在
交强险							      |	交
							      >	强险
的								的
死亡								死亡
及							      |	及伤
伤残							      |	残限额
限额							      <
内								内
赔偿								赔偿
附带							      |	附
民事							      |	带民
诉讼							      |	事诉讼
原告								原告
人								人
张某							      |	张
1							      |	某1
、								、
刘某							      |	刘
							      >	某
、								、
杨某							      |	杨
1							      |	某1人民币3164.22元
人民币							      |	、
3164.22元						      |	赔偿
、赔偿							      |	附
附带							      |	带民
民事							      |	事诉讼张
诉讼							      |	某2人民币7769.56元
张某							      |	、
2							      |	赔偿
人民币							      |	附
7769.56							      |	带民
元							      |	事诉讼
、赔偿							      <
附带							      <
民事							      <
诉讼							      <
原告								原告
人							      |	人安
安某							      |	某
人民币							      |	人民币66.22元
66.22元							      <
；								；
在								在
医疗								医疗
费用								费用
限额								限额
内								内
赔偿								赔偿
张某							      |	张
2							      |	某2人民币851.77元
人民币							      <
851.77元						      <
元								元
、								、
赔偿								赔偿
安某								安某
人民币							      |	人民币148.23元
148.23元						      <
。								。
、								、
于								于
判决								判决
生效								生效
后								后
十日								十日
内								内
给付								给付
。								。
、								、
三								三
、中国							      |	、
							      >	中国
人寿								人寿
财产								财产
保险								保险
股份								股份
有限								有限
公司								公司
秦皇岛市							秦皇岛市
中心								中心
支公司							      |	支
							      >	公司
在								在
交强险							      |	交
							      >	强险
的								的
死亡								死亡
及							      |	及伤
伤残							      |	残限额
限额							      <
内								内
赔偿								赔偿
附带							      |	附
民事							      |	带民
诉讼							      |	事诉讼
原告								原告
人								人
张某							      |	张
1							      |	某1
、								、
刘某							      |	刘
							      >	某
、								、
杨某							      |	杨
1							      |	某1人民币31642.19元
人民币							      |	、
31642.19元						      |	赔偿
、赔偿							      |	附
附带							      |	带民
民事							      |	事诉讼
诉讼							      <
原告							      <
人张某							      <
2							      <
人民币							      <
77695.55						      <
元							      <
、赔偿							      <
附带							      <
民事							      <
诉讼							      <
原告								原告
人								人
安某							      |	张
人民币							      |	某2人民币77695.55元
662.26元						      |	、
；在							      |	赔偿
							      >	附
							      >	带民
							      >	事诉讼
							      >	原告
							      >	人安
							      >	某
							      >	人民币662.26元
							      >	；
							      >	在
医疗								医疗
费用								费用
限额								限额
内								内
赔偿								赔偿
张某							      |	张
2							      |	某2人民币8517.66元
人民币							      |	、
8517.66元						      |	赔偿
、赔偿							      |	安
安某							      |	某1482.34元
1482.34元						      <
。								。
、在							      |	、
							      >	在
商业								商业
第三者								第三者
责任								责任
保险								保险
限额								限额
内								内
赔偿								赔偿
附带							      |	附
民事							      |	带民
诉讼							      |	事诉讼
原告								原告
人								人
张某							      |	张
1							      |	某1
、刘某							      |	、
人民币							      |	刘
154777.74						      |	某
【（							      |	人民币154777.74【（550732.21-31642.19-3164.22）×30%
550732.21						      |	】元
-							      |	、
31642.19						      |	赔偿
-							      |	附
3164.22）×30%】元、赔偿					      |	带民
附带							      |	事诉讼
民事							      <
诉讼							      <
原告							      <
人							      <
张某							      <
2							      <
人民币							      <
377236.92						      <
【（1352290.95-77695.55-7769.56-8517.66-851.77）×30%】元、赔  <
附带							      <
民事							      <
诉讼							      <
原告								原告
人								人
安某							      |	张
人民币							      |	某2人民币377236.92【
10091.26						      <
【							      <
（								（
35996.6							      |	1352290.95-77695.55-7769.56-8517.66-851.77）×30%
-							      |	】元
662.26							      |	、
-							      |	赔偿
66.22							      |	附
-							      |	带民
1482.34							      |	事诉讼
-							      |	原告
148.23							      |	人安
）×							      |	某
30%							      |	人民币10091.26【（35996.6-662.26-66.22-1482.34-148.23
】							      |	）
元							      |	×30%
，于							      |	】元
							      >	，
							      >	于
判决								判决
生效								生效
后								后
十日								十日
内								内
给							      |	给付
付							      <
。								。
、								、
四								四
、附带							      <
民事							      <
诉讼							      <
被告人							      <
刘敏堂							      <
、								、
杨永							      |	附
							      >	带民
							      >	事诉讼
							      >	被
							      >	告人
							      >	刘
							      >	敏堂
							      >	、
							      >	杨
							      >	永
、								、
温学志								温学志
、								、
张秀梅							      |	张
							      >	秀梅
不								不
承担								承担
本案								本案
的								的
赔偿								赔偿
责任								责任
。								。
INSERTIONS:	125
DELETIONS:	65
SUBSTITUTIONS:	262
NCHANGE:	452
NTRUTH:	674
NTEST:	734
TRUE WORDS RECALL:	0.515
TEST WORDS PRECISION:	0.473
--gold.txt-------words_list_hmm.txt----11
11							      |	11:
:							      <
本院								本院
认为								认为
，								，
被告人							      |	被
陈某							      |	告人
							      >	陈
							      >	某
违反								违反
道路								道路
交通								交通
管理								管理
法规								法规
，								，
未								未
依法								依法
取得								取得
机动车							      |	机动
							      >	车
驾驶证								驾驶证
驾驶								驾驶
无号牌							      |	无
机动车辆						      |	号牌
							      >	机动
							      >	车辆
上								上
道路								道路
行驶								行驶
，								，
遇							      |	遇行
行人							      |	人
在								在
道路								道路
上								上
通行								通行
时								时
又								又
未							      |	未注
注意							      |	意避
避让							      |	让
，								，
发生								发生
交通								交通
事故							      |	事
致							      |	故致
一人								一人
死亡								死亡
，								，
并								并
负							      |	负事故
事故							      <
的								的
全部								全部
责任								责任
，								，
其							      |	其行
行为							      |	为
已								已
构成								构成
交通肇事罪						      |	交通
							      >	肇事罪
。								。
、								、
公诉								公诉
机关								机关
指控								指控
的								的
事实								事实
和								和
罪名								罪名
成立								成立
，								，
本院								本院
予以								予以
支持								支持
。								。
、								、
被告人							      |	被
陈某							      |	告人
							      >	陈
							      >	某
自愿								自愿
认罪								认罪
，								，
并								并
能								能
如实								如实
供述								供述
自己								自己
的								的
罪行								罪行
，								，
依法								依法
可以								可以
从轻								从轻
处罚								处罚
。								。
据此							      |	据
							      >	此
，								，
对								对
被告人							      |	被
陈某							      |	告人
							      >	陈
							      >	某
适用								适用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华
							      >	人民
							      >	共
							      >	和国
刑法								刑法
》								》
第一百三十三条						      |	第一百三十三
、							      |	条
第四十五条						      <
、								、
第四十七条						      |	第四
							      >	十五
							      >	条
							      >	、
							      >	第四
							      >	十七
							      >	条
、								、
第六十一条						      |	第六十一
							      >	条
、								、
第六十七条						      |	第六十七
							      >	条
第三款								第三款
之								之
规定								规定
，								，
判决								判决
如下							      |	如
:							      |	下:
、								、
被告人							      |	被
陈某							      |	告人
犯							      |	陈
交通肇事罪						      |	某犯
							      >	交通
							      >	肇事罪
，								，
判处								判处
有期徒刑						      |	有
五年							      |	期徒
							      >	刑五年
。								。
、								、
（								（
刑期								刑期
从								从
判决								判决
执行								执行
之日								之日
起								起
计算								计算
，								，
判决								判决
以前								以前
先行								先行
羁押								羁押
的								的
，								，
羁押								羁押
一日							      |	一
折抵							      |	日折
							      >	抵
刑期								刑期
一日								一日
，								，
即								即
从							      |	从2016年2月29日
2016年							      <
2月							      <
29日							      <
起								起
至							      |	至2021年2月28日止
2021年							      <
2月							      <
28日							      <
止							      <
。								。
INSERTIONS:	26
DELETIONS:	10
SUBSTITUTIONS:	40
NCHANGE:	76
NTRUTH:	160
NTEST:	176
TRUE WORDS RECALL:	0.688
TEST WORDS PRECISION:	0.625
--gold.txt-------words_list_hmm.txt----12
12							      |	12:
:							      <
本院								本院
认为								认为
，								，
被告人							      |	被
陈某某							      |	告人
							      >	陈
							      >	某某
违反								违反
交通								交通
运输								运输
管理								管理
法规								法规
，								，
因而								因而
引发								引发
交通事故						      |	交通
							      >	事故
，								，
致							      |	致一
一人							      |	人
死亡								死亡
，								，
负							      |	负事
事故							      |	故主要
主要							      <
责任								责任
，								，
公诉								公诉
机关								机关
指控								指控
其							      |	其犯
犯							      |	交通
交通肇事罪						      |	肇事罪
，								，
罪名								罪名
成立								成立
。								。
、								、
案发								案发
后								后
，								，
被告人							      |	被
陈某某							      |	告人
							      >	陈
							      >	某某
在								在
现场								现场
等待							      |	等
							      >	待
交警								交警
部门								部门
的								的
处理								处理
，								，
并								并
当庭								当庭
自愿								自愿
认罪								认罪
，								，
积极								积极
赔偿								赔偿
被害人							      |	被害
							      >	人
亲属								亲属
全部								全部
经济								经济
损失								损失
，								，
并								并
取得								取得
被害人							      |	被害
							      >	人
亲属								亲属
的								的
谅解								谅解
，								，
可以								可以
酌情								酌情
从轻								从轻
处罚								处罚
。								。
、								、
鉴于								鉴于
被告人							      |	被
陈某某							      |	告人
							      >	陈
							      >	某某
具备								具备
非监禁刑						      |	非
							      >	监禁刑
实施								实施
条件								条件
，								，
可以								可以
对								对
其								其
适用								适用
非监禁刑						      |	非
							      >	监禁刑
。								。
依照								依照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华
							      >	人民
							      >	共
							      >	和国
刑法								刑法
》								》
第一百三十三条						      |	第一百三十三
、							      |	条
第四十二条						      <
、								、
第四十四条						      |	第四
							      >	十二
							      >	条
							      >	、
							      >	第四
							      >	十四
							      >	条
、								、
第七十二条						      |	第七十二
							      >	条
、								、
第七十三条						      |	第七十三
							      >	条
之								之
规定								规定
，								，
判决								判决
如下							      |	如
:							      |	下:
、								、
被告人							      |	被
陈某某							      |	告人
犯							      |	陈
交通肇事罪						      |	某
							      >	某犯
							      >	交通
							      >	肇事罪
，								，
判处								判处
拘役								拘役
五个月							      |	五
							      >	个月
，								，
缓刑								缓刑
六个月							      |	六
							      >	个月
。								。
、								、
（								（
缓刑								缓刑
考验								考验
期限								期限
，								，
从							      |	从本
本							      <
判决								判决
确定								确定
之日								之日
起								起
计算								计算
）								）
。								。
INSERTIONS:	28
DELETIONS:	4
SUBSTITUTIONS:	35
NCHANGE:	67
NTRUTH:	138
NTEST:	162
TRUE WORDS RECALL:	0.717
TEST WORDS PRECISION:	0.611
--gold.txt-------words_list_hmm.txt----13
13							      |	13:
:							      <
本院								本院
认为								认为
，								，
被告人							      |	被
翟某							      |	告人
							      >	翟
							      >	某
在								在
驾驶								驾驶
机动车							      |	机动
							      >	车
上路								上路
行驶								行驶
中								中
，								，
违反								违反
道路								道路
交通								交通
安全								安全
法律								法律
、								、
法规								法规
的								的
有关								有关
规定								规定
，								，
未能								未能
保持								保持
安全								安全
车速								车速
，								，
进而								进而
引发								引发
事故								事故
发生								发生
，								，
造成								造成
一人								一人
死亡								死亡
的								的
严重								严重
后果								后果
，								，
且								且
负							      |	负事故
事故							      <
的								的
主要								主要
责任								责任
，								，
其							      |	其行
行为							      |	为
已								已
构成								构成
交通肇事罪						      |	交通
							      >	肇事罪
，								，
应予								应予
处罚								处罚
。								。
、								、
公诉								公诉
机关								机关
指控								指控
的								的
事实								事实
和								和
罪名								罪名
成立								成立
。								。
、								、
被告人							      |	被
翟某							      |	告人
							      >	翟
							      >	某
在								在
案发								案发
后								后
报警								报警
并								并
主动								主动
到								到
公安								公安
机关								机关
投案								投案
，								，
如实								如实
供述								供述
其								其
全部								全部
犯罪								犯罪
事实								事实
，								，
属								属
自首								自首
。								。
、								、
同时								同时
其							      |	其家
家属							      |	属代
代							      <
其								其
积极								积极
向								向
受害人							      |	受害
家属							      |	人家
							      >	属
给予								给予
一定								一定
数额								数额
的								的
经济								经济
补偿								补偿
，								，
取得								取得
了								了
受害人							      |	受害
家属							      |	人家
							      >	属
的								的
谅解								谅解
，								，
根据								根据
其								其
犯罪								犯罪
情节								情节
和								和
悔罪								悔罪
表现								表现
，								，
可								可
对								对
其								其
从轻								从轻
处罚								处罚
，								，
决定								决定
对								对
其								其
宣告								宣告
缓刑								缓刑
。								。
、								、
因								因
被告人							      |	被
翟某							      |	告人
							      >	翟
							      >	某
的								的
犯罪								犯罪
行为								行为
给								给
附带							      |	附
民事							      |	带民
诉讼							      |	事诉讼
原告人							      |	原告
							      >	人
造成								造成
的								的
损失								损失
理应								理应
按								按
责任								责任
比例								比例
给与							      |	给
							      >	与
赔偿								赔偿
。								。
、								、
被告人							      |	被
翟某							      |	告人
受雇							      |	翟
于							      |	某受
							      >	雇于
车主								车主
黄某某							      |	黄
							      >	某某
，								，
肇事							      |	肇事车
车辆							      |	辆
挂靠								挂靠
于								于
榆林市								榆林市
海鑫								海鑫
汽车								汽车
运输								运输
有限								有限
责任公司						      |	责任
							      >	公司
，								，
因此								因此
所								所
造成								造成
的								的
损失								损失
应由							      |	应
							      >	由
榆林市								榆林市
海鑫								海鑫
汽车								汽车
运输								运输
有限								有限
责任								责任
公司								公司
和								和
黄某某							      |	黄某
							      >	某
承担								承担
连带								连带
赔偿								赔偿
责任								责任
，								，
但								但
该							      |	该车
车							      <
在								在
中国人民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榆林中心						      |	人民
支公司							      |	平安
							      >	财产
							      >	保险
							      >	股份
							      >	有限
							      >	公司
							      >	榆林
							      >	中心
							      >	支
							      >	公司
投保								投保
了								了
“								“
交强险							      |	交
							      >	强险
”								”
和								和
“								“
商业								商业
第三者								第三者
责任险								责任险
”								”
，								，
故							      |	故该
该							      <
损失								损失
应由							      |	应
保险公司						      |	由
							      >	保险
							      >	公司
在								在
保险责任						      |	保险
							      >	责任
限额								限额
范围								范围
内								内
先行								先行
赔付								赔付
，								，
不足								不足
部分								部分
由								由
附带							      |	附
民事							      |	带民
诉讼							      |	事诉讼
被告人							      |	被
							      >	告人
榆林市								榆林市
海鑫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海鑫
							      >	汽车
							      >	运输
							      >	有限
							      >	责任
							      >	公司
和								和
黄某某							      |	黄某
							      >	某
承担								承担
。								。
、								、
因								因
受害人							      |	受害
							      >	人
尤万民								尤万民
在								在
本次								本次
交通								交通
事故								事故
中								中
负							      |	负次
次要							      |	要
责任								责任
，								，
则								则
保险公司						      |	保险
							      >	公司
首先								首先
在								在
交强险							      |	交
							      >	强险
责任								责任
限额								限额
范围								范围
内								内
赔偿							      |	赔偿220000元
220000元						      <
，								，
剩余							      |	剩余245059元
245059元						      <
在								在
商业险								商业险
责任								责任
限额								限额
范围								范围
内								内
按								按
比例								比例
赔偿							      |	赔偿220553元
220553元						      <
，								，
共计							      |	共
440553元						      |	计440553元
。								。
、								、
因								因
赔偿								赔偿
数额								数额
未								未
超过								超过
保险								保险
责任								责任
限额								限额
，								，
故							      |	故刑
刑事							      |	事
附带							      |	附
民事							      |	带民
诉讼							      |	事诉讼
被告人							      |	被
榆林市海鑫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告人
							      >	榆林市
							      >	海鑫
							      >	汽车
							      >	运输
							      >	有限
							      >	责任
							      >	公司
、								、
黄某某							      |	黄
							      >	某某
在								在
本案								本案
中								中
不再							      |	不
							      >	再
承担								承担
赔偿								赔偿
责任								责任
。								。
依照								依照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华
							      >	人民
							      >	共
							      >	和国
刑法								刑法
》								》
第一百三十三条						      |	第一百三十三
							      >	条
、								、
第六十七条						      |	第六十七
							      >	条
第一款								第一款
、								、
第七十二条						      |	第七十二
							      >	条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华
侵权责任法						      |	人民
							      >	共
							      >	和
							      >	国侵
							      >	权责
							      >	任法
》								》
第十六条						      |	第十六
							      >	条
、								、
《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
							      >	人民
							      >	法院
关于								关于
审理								审理
道路								道路
交通								交通
事故								事故
损害								损害
赔偿								赔偿
案件								案件
适用								适用
法律								法律
若干								若干
问题								问题
的								的
解释								解释
》								》
第三条							      |	第三
							      >	条
和								和
第十六条						      |	第十六
							      >	条
之								之
规定								规定
，								，
判决								判决
如下							      |	如
:							      |	下:
、								、
一								一
、								、
被告人							      |	被
翟某							      |	告人
犯							      |	翟
交通肇事罪						      |	某犯
							      >	交通
							      >	肇事罪
，								，
判处								判处
有期徒刑						      |	有
一年							      |	期徒
							      >	刑一年
又								又
六个月							      |	六
							      >	个月
，								，
宣告								宣告
缓刑								缓刑
二年								二年
（								（
缓刑								缓刑
考验								考验
期限								期限
从								从
判决								判决
确定								确定
之日								之日
起								起
计算								计算
）								）
。								。
、								、
二								二
、								、
由								由
中国人民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榆林中心						      |	人民
支公司							      |	平安
							      >	财产
							      >	保险
							      >	股份
							      >	有限
							      >	公司
							      >	榆林
							      >	中心
							      >	支
							      >	公司
赔偿								赔偿
刑事								刑事
附带							      |	附
民事							      |	带民
诉讼							      |	事诉讼
原告人							      |	原告
王某							      |	人
							      >	王
							      >	某
、								、
苟某某							      |	苟
							      >	某某
各项								各项
经济								经济
损失								损失
共计							      |	共
440563元						      |	计440563元
。								。
INSERTIONS:	81
DELETIONS:	8
SUBSTITUTIONS:	97
NCHANGE:	186
NTRUTH:	405
NTEST:	478
TRUE WORDS RECALL:	0.741
TEST WORDS PRECISION:	0.628
--gold.txt-------words_list_hmm.txt----14
14							      |	14:
:							      <
本院								本院
认为								认为
，								，
被告人							      |	被
陈某甲							      |	告人
							      >	陈
							      >	某甲
违反								违反
交通								交通
运输								运输
管理								管理
法规								法规
，								，
因而								因而
发生								发生
重大								重大
交通								交通
事故							      |	事
致							      |	故致
一人								一人
死亡								死亡
，								，
其							      |	其行
行为							      |	为
危害								危害
了								了
公共								公共
安全								安全
，								，
已								已
构成								构成
交通肇事罪						      |	交通
							      >	肇事罪
。								。
、								、
陈某甲							      |	陈
							      >	某甲
归案								归案
后								后
如实								如实
供述								供述
了								了
自己								自己
的								的
罪行								罪行
，								，
取得								取得
了								了
被害人							      |	被害
							      >	人
亲属								亲属
的								的
谅解								谅解
，								，
宣告								宣告
缓刑								缓刑
对								对
其								其
居住社区						      |	居住
							      >	社区
无								无
重大								重大
不良								不良
影响								影响
，								，
故							      |	故依法
依法							      <
对								对
其								其
从轻								从轻
处罚								处罚
。								。
、								、
公诉								公诉
机关								机关
指控								指控
被告人							      |	被
							      >	告人
的								的
罪名								罪名
、								、
情节								情节
成立								成立
，								，
提出								提出
对								对
被告人							      |	被
陈某甲							      |	告人
							      >	陈
							      >	某甲
在								在
有期徒刑						      |	有
一年							      |	期徒
							      >	刑一年
以下								以下
或								或
拘役								拘役
幅度								幅度
内							      |	内量
量刑							      |	刑
的								的
建议								建议
恰当								恰当
。								。
据此							      |	据
							      >	此
，								，
依照								依照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华
							      >	人民
							      >	共
							      >	和国
刑法								刑法
》								》
第一百三十三条						      |	第一百三十三
							      >	条
、								、
第六十七条						      |	第六十七
							      >	条
第三款								第三款
、								、
第七十二条						      |	第七十二
							      >	条
第一款								第一款
、								、
第七十三条						      |	第七十三
							      >	条
第二款								第二款
、								、
第三款								第三款
及								及
《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
							      >	人民
							      >	法院
关于								关于
审理								审理
交通肇事						      |	交通
刑事案件						      |	肇事
							      >	刑事
							      >	案件
具体								具体
应用								应用
法律								法律
若干								若干
问题								问题
的								的
解释								解释
》								》
第一条							      |	第一
							      >	条
、								、
第二条							      |	第二
							      >	条
第一款								第一款
第（一）项						      |	第（一
							      >	）
							      >	项
的								的
规定								规定
，								，
判决								判决
如下							      |	如
:							      |	下:
、								、
被告人							      |	被
陈某甲							      |	告人
犯							      |	陈
交通肇事罪						      |	某
							      >	甲犯
							      >	交通
							      >	肇事罪
，								，
判处								判处
有期徒刑						      |	有
八个月							      |	期徒
							      >	刑八
							      >	个月
，								，
缓刑								缓刑
一年								一年
。								。
、								、
（								（
缓刑								缓刑
考验								考验
期限								期限
，								，
从								从
判决								判决
确定								确定
之日								之日
起								起
计算								计算
）								）
。								。
INSERTIONS:	31
DELETIONS:	2
SUBSTITUTIONS:	39
NCHANGE:	72
NTRUTH:	168
NTEST:	197
TRUE WORDS RECALL:	0.756
TEST WORDS PRECISION:	0.645
--gold.txt-------words_list_hmm.txt----15
15							      |	15:
:							      <
本院								本院
认为								认为
:								:
被告人							      |	被
吴某							      |	告人
酒后							      |	吴
							      >	某酒
							      >	后
驾驶								驾驶
机动车							      |	机动
							      >	车
违章								违章
肇事								肇事
，								，
致							      |	致一
一人							      |	人
重伤								重伤
，								，
负							      |	负事故
事故							      <
的								的
主要								主要
责任								责任
，								，
其							      |	其行
行为							      |	为
已								已
构成								构成
交通肇事罪						      |	交通
							      >	肇事罪
，								，
应								应
依法								依法
予以								予以
惩处								惩处
。								。
、								、
公诉								公诉
机关								机关
指控								指控
被告人							      |	被
吴某							      |	告人
犯							      |	吴
交通肇事罪						      |	某犯
							      >	交通
							      >	肇事罪
的								的
事实								事实
清楚								清楚
，								，
证据								证据
确实								确实
充分								充分
，								，
指控								指控
的								的
罪名								罪名
成立								成立
，								，
本院								本院
予以								予以
支持								支持
。								。
、								、
被告人							      |	被
吴某							      |	告人
							      >	吴
							      >	某
犯罪								犯罪
后								后
自动								自动
投案								投案
，								，
并								并
如实								如实
供述								供述
自己								自己
的								的
罪行								罪行
，								，
其							      |	其行
行为							      |	为系
系							      <
自首								自首
，								，
依法								依法
可								可
从轻								从轻
处罚								处罚
。								。
、								、
鉴于								鉴于
被告人							      |	被
吴某							      |	告人
案发							      |	吴
后							      |	某案
							      >	发后
与								与
被害人							      |	被害
							      >	人
就								就
民事部分						      |	民事
							      >	部分
已								已
达成								达成
协议								协议
，								，
并								并
取得								取得
谅解								谅解
，								，
有								有
一定								一定
悔罪								悔罪
表现								表现
，								，
可								可
酌情								酌情
从轻								从轻
处罚								处罚
。								。
据此							      |	据
							      >	此
，								，
本院								本院
依照								依照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华
							      >	人民
							      >	共
							      >	和国
刑法								刑法
》								》
第一百三十三条						      |	第一百三十三
							      >	条
、								、
第六十七条						      |	第六十七
							      >	条
第一款								第一款
、								、
第七十二条						      |	第七十二
							      >	条
第一款								第一款
、								、
第七十三条						      |	第七十三
							      >	条
第二								第二
、								、
三款								三款
以及								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
							      >	人民
							      >	法院
《								《
关于								关于
处理								处理
自首								自首
和								和
立功								立功
具体								具体
应用								应用
法律								法律
若干								若干
问题								问题
的								的
解释								解释
》								》
第一条							      |	第一
							      >	条
、								、
第三条							      |	第三
							      >	条
之								之
规定								规定
，								，
判决								判决
如下							      |	如
:							      |	下:
、								、
被告人							      |	被
吴某							      |	告人
犯							      |	吴
交通肇事罪						      |	某犯
							      >	交通
							      >	肇事罪
，								，
判处								判处
有期徒刑						      |	有
一年							      |	期徒
							      >	刑一年
，								，
缓刑								缓刑
一年								一年
（								（
缓刑								缓刑
考验								考验
期限								期限
，								，
从								从
判决								判决
确定								确定
之日								之日
起								起
计算								计算
）								）
。								。
INSERTIONS:	26
DELETIONS:	3
SUBSTITUTIONS:	42
NCHANGE:	71
NTRUTH:	182
NTEST:	205
TRUE WORDS RECALL:	0.753
TEST WORDS PRECISION:	0.668
--gold.txt-------words_list_hmm.txt----16
16							      |	16:
:							      <
本院								本院
认为								认为
，								，
被告人							      |	被
欧某某							      |	告人
							      >	欧某
							      >	某
违反								违反
交通								交通
运输								运输
管理							      |	管理法
法规							      |	规因
因而							      |	而
发生								发生
重大								重大
事故								事故
，								，
致							      |	致二
二人							      |	人
死亡								死亡
，								，
情节								情节
特别								特别
恶劣								恶劣
，								，
其							      |	其行
行为							      |	为
符合								符合
交通肇事罪						      |	交通
							      >	肇事罪
的								的
构成								构成
要件								要件
，								，
已								已
构成								构成
交通肇事罪						      |	交通
							      >	肇事罪
。								。
、								、
公诉								公诉
机关								机关
指控							      |	指
罪名							      |	控罪
							      >	名
成立								成立
。								。
、								、
辩护人							      |	辩护
							      >	人
提出								提出
对								对
被告人							      |	被
欧某某							      |	告人
							      >	欧某
							      >	某
应当								应当
以							      |	以自
自首							      |	首论
论处							      |	处
的								的
辩护								辩护
意见								意见
，								，
理由								理由
不足								不足
，								，
本院								本院
不予								不予
支持								支持
；								；
辩护人							      |	辩护
							      >	人
提出								提出
其他							      |	其
							      >	他
对								对
被告人							      |	被
							      >	告人
从轻								从轻
处罚								处罚
的								的
辩护								辩护
意见								意见
，								，
理由								理由
正当								正当
，								，
本院								本院
予以								予以
采信								采信
。								。
、								、
根据								根据
被告人							      |	被
欧某某							      |	告人
							      >	欧某
							      >	某
的								的
犯罪								犯罪
事实								事实
和								和
性质								性质
，								，
对								对
其								其
依法								依法
应在							      |	应
							      >	在
“								“
三年								三年
以上							      |	以
							      >	上
七年								七年
以下							      |	以
有期徒刑						      |	下
							      >	有期
							      >	徒刑
”								”
的								的
法定								法定
幅度								幅度
以内							      |	以
处以							      |	内处
							      >	以
适当								适当
刑罚								刑罚
。								。
、								、
在								在
对								对
被告人							      |	被
欧某某							      |	告人
量刑							      |	欧某
过程							      |	某量
中							      |	刑过
							      >	程中
，								，
本院								本院
充分								充分
考虑								考虑
了								了
以下							      |	以
量刑							      |	下量
情节							      |	刑情
:							      |	节:1
1							      |	、
、							      |	被
被告人							      |	告人
欧某某							      |	欧某
							      >	某
如实								如实
供述								供述
自己								自己
的								的
罪行								罪行
，								，
确有								确有
悔罪								悔罪
表现								表现
，								，
可								可
依法								依法
予以								予以
从轻								从轻
处罚								处罚
；								；
2								2
、								、
被告人							      |	被
欧某某							      |	告人
							      >	欧某
							      >	某
积极								积极
赔偿								赔偿
被害方							      |	被
							      >	害方
的								的
经济								经济
损失								损失
，								，
取得								取得
被害方							      |	被
							      >	害方
的								的
谅解								谅解
，								，
可							      |	可酌
酌情							      |	情予
予以							      |	以
从轻								从轻
处罚								处罚
。								。
、								、
综上								综上
，								，
被告人							      |	被
欧某某							      |	告人
							      >	欧某
							      >	某
的								的
犯罪								犯罪
情节								情节
较轻								较轻
，								，
有							      |	有悔罪
悔罪							      <
表现								表现
，								，
没有								没有
再								再
犯罪								犯罪
的								的
危险								危险
，								，
宣告								宣告
缓刑								缓刑
对								对
所居住							      |	所
							      >	居住
社区								社区
没有								没有
重大								重大
不良								不良
影响								影响
，								，
依法								依法
可以								可以
对								对
其								其
宣告								宣告
缓刑								缓刑
。								。
依照								依照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华
							      >	人民
							      >	共
							      >	和国
刑法								刑法
》								》
第一百三十三条						      |	第一百三十三
							      >	条
、								、
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	第六十七
							      >	条
							      >	第三款
、								、
第七十二条						      |	第七十二
							      >	条
第一款								第一款
、								、
第七十三条						      |	第七十三
							      >	条
第二款								第二款
、								、
第三款								第三款
、								、
《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
							      >	人民
							      >	法院
关于								关于
审理								审理
交通肇事						      |	交通
刑事案件						      |	肇事
							      >	刑事
							      >	案件
具体								具体
应用								应用
法律								法律
若干								若干
问题								问题
的								的
解释								解释
》								》
第四条							      |	第四
第（一）项						      |	条
							      >	第（一
							      >	）
							      >	项
的								的
规定								规定
，								，
判决								判决
如下							      |	如
:							      |	下:
、								、
被告人							      |	被
欧某某							      |	告人
犯							      |	欧某
交通肇事罪						      |	某犯
							      >	交通
							      >	肇事罪
，								，
判处								判处
有期徒刑						      |	有
三年							      |	期徒
							      >	刑三年
，								，
缓刑								缓刑
五年								五年
。								。
、								、
（								（
缓刑								缓刑
考验								考验
期限								期限
，								，
从								从
判决								判决
确定								确定
之日								之日
起								起
计算								计算
）								）
。								。
INSERTIONS:	45
DELETIONS:	2
SUBSTITUTIONS:	73
NCHANGE:	120
NTRUTH:	274
NTEST:	317
TRUE WORDS RECALL:	0.726
TEST WORDS PRECISION:	0.628
--gold.txt-------words_list_hmm.txt----17
17							      |	17:
:							      <
本院								本院
认为								认为
，								，
被告人							      |	被
姬某某							      |	告人
							      >	姬
							      >	某某
违章								违章
驾驶							      |	驾驶车
车辆							      |	辆
，								，
致							      |	致人
人							      <
死亡								死亡
，								，
负							      |	负事故
事故							      <
的								的
全部								全部
责任								责任
，								，
其							      |	其行
行为							      |	为
构成								构成
交通肇事罪						      |	交通
							      >	肇事罪
。								。
、								、
公诉								公诉
机关								机关
指控								指控
的								的
事实								事实
清楚								清楚
，								，
证据								证据
充分								充分
，								，
罪名								罪名
成立								成立
，								，
予以								予以
支持								支持
。								。
、								、
案发								案发
后								后
，								，
被告人							      |	被
							      >	告人
积极								积极
抢救								抢救
被害人							      |	被害
							      >	人
，								，
并								并
委托								委托
其								其
亲属								亲属
报案								报案
，								，
应								应
认定								认定
自首								自首
，								，
可								可
从轻								从轻
处罚								处罚
。								。
视							      |	视本
本案							      |	案民事
民事							      <
赔偿								赔偿
部分								部分
已								已
达成								达成
和解							      |	和
协议							      |	解协议
并								并
已								已
履行								履行
等								等
情节								情节
，								，
故							      |	故依照
依照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华
							      >	人民
							      >	共
							      >	和国
刑法								刑法
》								》
第一百三十三条						      |	第一百三十三
							      >	条
（								（
交通肇事罪						      |	交通
							      >	肇事罪
）								）
、								、
第六十七条						      |	第六十七
							      >	条
（								（
自首								自首
）								）
、								、
第七十二条						      |	第七十二
							      >	条
、								、
第七十三条						      |	第七十三
							      >	条
（								（
缓刑								缓刑
）								）
之								之
规定								规定
，								，
判决								判决
如下							      |	如
:							      |	下:
、								、
被告人							      |	被
姬某某							      |	告人
犯							      |	姬
交通肇事罪						      |	某
							      >	某犯
							      >	交通
							      >	肇事罪
，								，
判处								判处
有期徒刑						      |	有
一年							      |	期徒
三个月							      |	刑一年
							      >	三
							      >	个月
，								，
缓刑								缓刑
二年								二年
。								。
、								、
（								（
缓刑								缓刑
考验期								考验期
从								从
判决								判决
确定								确定
之日								之日
起								起
计算								计算
。								。
INSERTIONS:	18
DELETIONS:	5
SUBSTITUTIONS:	32
NCHANGE:	55
NTRUTH:	134
NTEST:	147
TRUE WORDS RECALL:	0.724
TEST WORDS PRECISION:	0.660
--gold.txt-------words_list_hmm.txt----18
18							      |	18:
:							      <
本院								本院
认为								认为
，								，
被告人							      |	被
周某某							      |	告人
							      >	周
							      >	某某
违反								违反
道路								道路
交通								交通
安全								安全
法规								法规
，								，
超载								超载
驾驶								驾驶
机动车								机动车
，								，
致							      |	致一
一人							      |	人
死亡								死亡
，								，
且								且
负							      |	负事故
事故							      <
的								的
全部								全部
责任								责任
，								，
其							      |	其行
行为							      |	为
已								已
构成								构成
交通肇事罪						      |	交通
							      >	肇事罪
。								。
、								、
公诉								公诉
机关								机关
指控								指控
的								的
事实								事实
和								和
罪名								罪名
成立								成立
。								。
、								、
事故								事故
发生								发生
后								后
，								，
被告人							      |	被
周某某							      |	告人
							      >	周
							      >	某某
积极								积极
保护								保护
现场								现场
，								，
报警								报警
等待							      |	等
							      >	待
交警								交警
部门								部门
处置								处置
，								，
且								且
如实								如实
供述								供述
了								了
自己								自己
的								的
犯罪								犯罪
事实								事实
，								，
系							      |	系自
自首							      |	首
，								，
依法								依法
对								对
其								其
从轻								从轻
处罚								处罚
。								。
、								、
被告人							      |	被
							      >	告人
归案								归案
后								后
认罪								认罪
态度								态度
好								好
，								，
积极								积极
赔偿								赔偿
了								了
被害人							      |	被害
							      >	人
的								的
经济								经济
损失								损失
，								，
得到								得到
了								了
被害人							      |	被害
家属							      |	人家
							      >	属
的								的
谅解								谅解
，								，
酌情								酌情
对其							      |	对
							      >	其
从轻								从轻
处罚								处罚
。								。
、								、
石首市							      |	石
							      >	首市
社区								社区
矫正								矫正
工作								工作
管理局								管理局
提出								提出
了								了
对								对
被告人							      |	被
周某某							      |	告人
							      >	周
							      >	某某
适用								适用
非监禁刑						      |	非
							      >	监禁刑
的								的
建议								建议
，								，
其							      |	其所
所在							      |	在
社区								社区
亦								亦
同意								同意
对								对
被告人							      |	被
周某某							      |	告人
							      >	周
							      >	某某
矫正								矫正
，								，
故							      |	故依法
依法							      <
对								对
其								其
适用								适用
缓刑								缓刑
。								。
根据								根据
被告人							      |	被
							      >	告人
的								的
犯罪事实						      |	犯罪
							      >	事实
、								、
犯罪								犯罪
性质								性质
、								、
犯罪								犯罪
情节								情节
及								及
对								对
社会								社会
的								的
危害程度						      |	危害
							      >	程度
，								，
依照								依照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华
							      >	人民
							      >	共
							      >	和国
刑法								刑法
》								》
第一百三十三条						      |	第一百三十三
							      >	条
、								、
第六十七条						      |	第六十七
							      >	条
第一款								第一款
、								、
第七十二条						      |	第七十二
							      >	条
第一款								第一款
、								、
第七十三条						      |	第七十三
							      >	条
第二款								第二款
、								、
第三款								第三款
、								、
第六十一条						      |	第六十一
							      >	条
的								的
规定								规定
，								，
判决								判决
如下							      |	如
:							      |	下:
、								、
被告人							      |	被
周某某							      |	告人
犯							      |	周
交通肇事罪						      |	某
							      >	某犯
							      >	交通
							      >	肇事罪
，								，
判处								判处
有期徒刑						      |	有
一年							      |	期徒
三个月							      |	刑一年
							      >	三
							      >	个月
，								，
缓刑								缓刑
一年								一年
六个月							      |	六
							      >	个月
。								。
、								、
（								（
缓刑								缓刑
考验								考验
期限								期限
，								，
从								从
判决								判决
确定								确定
之日								之日
起								起
计算								计算
）								）
。								。
INSERTIONS:	33
DELETIONS:	3
SUBSTITUTIONS:	47
NCHANGE:	83
NTRUTH:	210
NTEST:	240
TRUE WORDS RECALL:	0.762
TEST WORDS PRECISION:	0.667
--gold.txt-------words_list_hmm.txt----19
19							      |	19:
:							      <
本院								本院
认为								认为
，								，
被告人							      |	被
彭某							      |	告人
							      >	彭
							      >	某
违反								违反
交通								交通
运输								运输
管理								管理
法规								法规
，								，
因而								因而
发生								发生
重大								重大
事故								事故
，								，
致							      |	致一
一人							      |	人
死亡								死亡
，								，
并								并
负							      |	负事故
事故							      <
的								的
全部								全部
责任								责任
，								，
其							      |	其行
行为							      |	为
已								已
构成								构成
交通肇事罪						      |	交通
							      >	肇事罪
。								。
、								、
被告人							      |	被
彭某							      |	告人
							      >	彭
							      >	某
犯罪								犯罪
以后								以后
主动								主动
投案								投案
，								，
并								并
如实								如实
供述								供述
自己								自己
的								的
罪行								罪行
，								，
是								是
自首								自首
，								，
依法								依法
予以								予以
从轻								从轻
处罚								处罚
。								。
、								、
案发								案发
后								后
，								，
被告人							      |	被
彭某							      |	告人
							      >	彭
							      >	某
亲属								亲属
主动								主动
提出								提出
由								由
彭某							      |	彭
额外							      |	某额
							      >	外
赔偿								赔偿
被害人							      |	被害
							      >	人
亲属								亲属
损失								损失
六万元							      |	六万
							      >	元
并								并
提存								提存
至								至
本院								本院
，								，
酌情							      |	酌
予以							      |	情予
							      >	以
从轻								从轻
处罚								处罚
。								。
、								、
公诉								公诉
机关								机关
指控								指控
被告人							      |	被
彭某							      |	告人
犯							      |	彭
交通肇事罪						      |	某犯
							      >	交通
							      >	肇事罪
的								的
事实清楚						      |	事实
							      >	清楚
，								，
证据								证据
确实								确实
、								、
充分								充分
，								，
指控								指控
的								的
罪名								罪名
正确								正确
，								，
以								以
被告人							      |	被
彭某							      |	告人
							      >	彭
							      >	某
是								是
自首								自首
提请								提请
从轻								从轻
处罚								处罚
的								的
理由								理由
成立								成立
，								，
予以								予以
采纳								采纳
。								。
、								、
对								对
被告人							      |	被
彭某							      |	告人
							      >	彭
							      >	某
的								的
辩护人							      |	辩护
							      >	人
提出								提出
的								的
“								“
被告人							      |	被
彭某							      |	告人
							      >	彭
							      >	某
具有								具有
自首								自首
、								、
过失								过失
犯罪								犯罪
、								、
除								除
保险								保险
以外								以外
再								再
赔偿								赔偿
六万元							      |	六万
							      >	元
给								给
被害人							      |	被害
							      >	人
亲属								亲属
等								等
从轻								从轻
处罚								处罚
情节								情节
，								，
建议								建议
适用								适用
缓刑								缓刑
”								”
的								的
辩护								辩护
意见								意见
，								，
经查								经查
，								，
事实							      |	事
存在							      |	实存
							      >	在
，								，
符合								符合
法律								法律
规定								规定
，								，
予以								予以
采纳								采纳
。								。
、								、
鉴于								鉴于
被告人							      |	被
彭某							      |	告人
归案							      |	彭
后							      |	某归
							      >	案后
认罪								认罪
态度								态度
较好							      |	较
							      >	好
，								，
可								可
依法								依法
适用								适用
缓刑								缓刑
并								并
给予								给予
一定								一定
的								的
缓刑								缓刑
考验								考验
期限								期限
。								。
据此							      |	据
							      >	此
，								，
依照								依照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华
刑事							      |	人民
诉讼法							      |	共
							      >	和
							      >	国刑
							      >	事诉讼法
》								》
第一百零二条						      |	第一百零二
							      >	条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中华
							      >	人民
							      >	共
							      >	和国
							      >	刑法
》								》
第一百三十三条						      |	第一百三十三
							      >	条
、								、
第六十七条						      |	第六十七
							      >	条
第一款								第一款
、								、
第七十二条						      |	第七十二
							      >	条
第一款								第一款
、								、
第七十三条						      |	第七十三
							      >	条
第二								第二
、								、
三款								三款
之								之
规定								规定
，								，
判决								判决
如下							      |	如
:							      |	下:
、								、
被告人							      |	被
彭某							      |	告人
犯							      |	彭
交通肇事罪						      |	某犯
							      >	交通
							      >	肇事罪
，								，
判处								判处
有期徒刑						      |	有
一年							      |	期徒
六个月							      |	刑一年
							      >	六
							      >	个月
，								，
缓刑								缓刑
二年								二年
。								。
、								、
（								（
缓刑								缓刑
考验								考验
期限								期限
，								，
从								从
判决								判决
确定								确定
之日								之日
起								起
计算								计算
。								。
INSERTIONS:	43
DELETIONS:	2
SUBSTITUTIONS:	59
NCHANGE:	104
NTRUTH:	252
NTEST:	293
TRUE WORDS RECALL:	0.758
TEST WORDS PRECISION:	0.652
--gold.txt-------words_list_hmm.txt----20
20							      |	20:
:							      <
本院								本院
认为								认为
，								，
被告人							      |	被
徐某某							      |	告人
							      >	徐
							      >	某某
违反								违反
交通								交通
运输								运输
管理								管理
法规								法规
，								，
因而								因而
发生								发生
交通								交通
事故								事故
，								，
致							      |	致一
一人							      |	人
死亡								死亡
，								，
负							      |	负此
此							      <
事故								事故
全部责任						      |	全部
							      >	责任
，								，
且								且
肇事								肇事
后								后
逃逸								逃逸
，								，
其							      |	其行
行为							      |	为
构成								构成
交通肇事罪						      |	交通
							      >	肇事罪
。								。
、								、
夹江县							      |	夹
人民检察院						      |	江县
							      >	人民
							      >	检察院
指控								指控
的								的
罪名								罪名
成立								成立
。								。
、								、
被告人							      |	被
徐某某							      |	告人
							      >	徐
							      >	某某
犯罪								犯罪
后								后
自动投案						      |	自动
							      >	投案
并								并
如实								如实
供述								供述
自己								自己
的								的
罪行								罪行
，								，
系							      |	系自
自首							      |	首
，								，
可以								可以
从轻								从轻
处罚								处罚
。								。
、								、
被告人							      |	被
徐某某							      |	告人
案发							      |	徐
后							      |	某
							      >	某案
							      >	发后
赔偿								赔偿
了								了
被害人							      |	被害
							      >	人
亲属								亲属
经济								经济
损失								损失
并								并
取得								取得
谅解								谅解
，								，
可以								可以
酌情								酌情
从轻								从轻
处罚								处罚
。								。
、								、
辩护人							      |	辩护
							      >	人
关于								关于
被告人							      |	被
徐某某							      |	告人
系							      |	徐
							      >	某
							      >	某系
自首								自首
、								、
初犯							      |	初
且							      |	犯且
在								在
案发								案发
后								后
对								对
被害人							      |	被害
							      >	人
的								的
亲属								亲属
予以								予以
赔偿								赔偿
并								并
取得								取得
谅解								谅解
，								，
具有								具有
法定								法定
、								、
酌定								酌定
从轻								从轻
处罚								处罚
，								，
可以								可以
对其							      |	对
							      >	其
从轻								从轻
处罚								处罚
的								的
意见								意见
，								，
与								与
查明								查明
的								的
事实								事实
相符								相符
，								，
符合								符合
法律								法律
规定								规定
，								，
本院								本院
予以								予以
采纳								采纳
。								。
、								、
根据								根据
被告人							      |	被
徐某某							      |	告人
							      >	徐
							      >	某某
的								的
犯罪								犯罪
情节								情节
，								，
社会								社会
危害								危害
程度								程度
和								和
悔罪								悔罪
表现								表现
，								，
对								对
其								其
适用								适用
缓刑								缓刑
没有								没有
再犯罪							      |	再
							      >	犯罪
的								的
危险								危险
，								，
同时								同时
对								对
所居住							      |	所
							      >	居住
社区								社区
没有								没有
重大								重大
不良								不良
影响								影响
，								，
可以								可以
对								对
其								其
适用								适用
缓刑								缓刑
。								。
据此							      |	据
							      >	此
，								，
依照								依照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华
							      >	人民
							      >	共
							      >	和国
刑法								刑法
》								》
第一百三十三条						      |	第一百三十三
							      >	条
、								、
第六十七条						      |	第六十七
							      >	条
第一款								第一款
、								、
第七十二条						      |	第七十二
							      >	条
第一款								第一款
之								之
规定								规定
，								，
判决								判决
如下							      |	如
:							      |	下:
、								、
被告人							      |	被
徐某某							      |	告人
犯							      |	徐
交通肇事罪						      |	某
							      >	某犯
							      >	交通
							      >	肇事罪
，								，
判处								判处
有期徒刑						      |	有
三年							      |	期徒
							      >	刑三年
，								，
缓刑								缓刑
四年								四年
。								。
、								、
（								（
缓刑								缓刑
考验								考验
期限								期限
，								，
从								从
判决								判决
确定								确定
之日								之日
起								起
计算								计算
）								）
。								。
INSERTIONS:	32
DELETIONS:	2
SUBSTITUTIONS:	47
NCHANGE:	81
NTRUTH:	222
NTEST:	252
TRUE WORDS RECALL:	0.779
TEST WORDS PRECISION:	0.687
=== SUMMARY:
=== TOTAL INSERTIONS:	848
=== TOTAL DELETIONS:	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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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TAL NCHANGE:	2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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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TAL TEST WORDS PRECISION:	0.555
=== F MEASURE:	0.591
=== OOV Rate:	1.000
=== OOV Recall Rate:	0.632
=== IV Recall Rate:	--
###	words_list_hmm.txt	848	191	1548	2587	4723	5380	0.632	0.555	0.591	1.000	0.63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