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献号 】1-2876
【原文出处】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
【原刊期号】199602
【原刊页号】22-25
【分 类 号】F2
【分 类 名】农业经济
【复印期号】199704
【 标  题 】农业市场化的困境及出路
【 作  者 】陈有湘
【作者简介】（作者单位：扬州大学税务学院）
【摘 要 题】我国农业市场化面临的问题和矛盾突出地表现在分散经营与社会化大生产的矛盾、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与投入趋利的矛盾、耕地减
少与农产品市场需求增加的矛盾以及农民收入增长滞缓与实现小康目标要求的矛盾等几个方面。应及早采取对策。
【关 键 词】农业市场化  弱质产业  风险产业  社会化大生产  农业经营规模化
【 正  文 】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极大地解放了被束缚的生产力，农业连年丰收，农村经济总量迅速增长，我国得以在很短
的时间内，用占世界７％的耕地解决了占世界２２％人口的温饱问题。然而，进入九十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走向市场的农业，遇
到了许多新的问题和矛盾。农业市场化的矛盾，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农业的发展、人民生活小康目标的实现等诸多方面
。对此，必须有足够的认识，并及早采取措施。
            一
    农业是自然再生产的过程，也是经济再生产的过程。因此，它既要承担自然风险，也要承担市场风险。农业的产业特点，决定了它不仅是
社会效益大的公益产业，同时也是经济效益低的弱质产业，而且还是受市场机制、自然因素制约的风险产业。弱质性的产业秉赋使得带有浓烈
的小农经济特色的农业在走向市场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陷入极为被动的困境。目前，我国农业市场化面临的问题和矛盾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
个方面：
    １．分散经营与社会化大生产的矛盾。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使农业生产上了一个新台阶。
然而，随着农业市场化进程的推进，这种生产经营体制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不相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以统
一的国内外市场为载体的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农业进入社会化大生产阶段，实现农业经营规模化、生产专业化、产品商
品化。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以分散经营、规模细小、技术落后为特征的，且由于农村人口的净增长及大量剩余劳
动力在农业中的滞留，每个农业劳动者拥有的耕地，已由１９７８年的５．３亩减到现在的４．１亩，使得原来就细小的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变
得越来越小。这种分散的小生产是无法直接同现代大市场相对接的，以小生产为基础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不可避免地与发展现代市场经济所要
求的高度社会化大生产的物质经济条件产生矛盾。
    ２．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与投入趋利的矛盾。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稳，百业稳，农业不稳，百业受损。发展农业，稳定农业的基础
地位，就必须加大对农业的投入。然而，在价值规律成为调节生产经营活动的最重要法则的市场经济中，生产要素通常是向利润率高的部门转
移的。农业由于生产周期长、风险多、投资回报率明显不如二、三产业。受比较利益的驱动，各级政府、农村集体组织为了追求收益最大化，
纷纷将资金大规模投向二、三产业。对于农户来说，由于投入农业的预期货币报酬低，因此，有钱也不愿往农业上投。同时，由于农业比较利
益的差异，农村劳动力从事农业与从事非农活动二者之间的利益差距越来越大，使得大量高素质的青壮年农民向非农行业转移，农业生产劳动
投入严重不足。一些地区由于主要劳动力均去打工经商办企业，农田或粗放经营，或弃耕撂荒，造成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来自比较利益的诱
惑，刺激着越来越多的人力、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的“农转非”，使农业陷入资源不断减少，投资严重不足，发展后劲乏力，基础地位动摇
的困境。
    ３．耕地减少与农产品市场需求增加的矛盾。我国耕地有限，人多地少的问题一直比较突出，而市场经济的发展更加剧了耕地面积的锐减
。前一阶段，继全国兴建３０００多个大大小小的开发区圈去大量土地后，各地又掀起了一股仿古景点热，“唐街”、“宋城”、“缩微景观
”、“万国公园”等一哄而起，动辄占用成千上万亩土地，耕地浪费的现象十分严重。据统计，１９９０年到１９９３年期间，由各种因素引
起的耕地净减少数为１５００万亩，１９９４年全国又净减少耕地５９６．９万亩，首次出现了粮食种植面积低于国家制定的１６．５亿亩的
安全警戒线，亮起了粮食生产危机的红灯。在耕地面积逐年减少的同时，我国人口却不断增加，农产品的市场需求呈刚性增长。据测算，我国
每年新增加人口１５００万，仅此每年需要增加粮食５００多万吨，农产品供求紧张将是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
    ４．农民收入增长滞缓与实现小康目标要求的矛盾。农业在我国一直是“贡献型”产业，建国后，为了保证工业化建设的需要，国家推行
了农业为工业做贡献，牺牲农业利润以支撑工业和城市建设的经济发展政策。这一政策主张是以工农业产品比价“剪刀差”的方式，抽取农业
剩余，投向工业部门。工农业产品比价的“剪刀差”，造成了农业生产比较利润长期偏低，严重地损害了农民的切身利益。近几年来，随着市
场经济的发展，粮棉等农产品价格虽有所提高，但放开的城市工业品价格则以高于农产品价格的更快速度上涨，导致工农业产品比价的复归，
使得本来就效益低下的农业收入更加微薄。据统计，１９８９―１９９３年的五年间，农业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率只有２．２％，其中１９８
９年扣除物价因素，农民纯收入呈负增长。１９９４―１９９５年，经过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抓农民增收的努力，农民人均纯收入，按可比价
计算，年均增长率达到５％。然而，这种增长水平与２０００年农民生活水平实现小康目标的要求相比，还有着很大的差距。据有关部门预测
，要在本世纪末实现小康目标，“九五”期间，农民纯收入必须保持年均７％的增长速度，也就是说要比１９９４―１９９５年的实际增速高
出２个百分点，难度是极大的。
            二
    九十年代，我国农业市场化走出困境的对策，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邓小平同志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
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
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规模经营是农业市场化的本质要求，从一定意义上讲，没有规模，就没有效益，没有市场。土地的适当集中和
规模经营，既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由此而解决农业比较利润低下以及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矛盾，从而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使有限的农
业耕地继续支持我国农业的持续增长。同时也是实现农业市场化的物质经济条件，为农村市场经济体制的创建奠定基础。
    发展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有赖于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这就需要我们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有序的转移和
流动。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一是继续支持乡镇企业的发展，以吸纳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向二、三产业。发展乡镇企业仍然是今后农村
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途径。二是彻底放开劳动力市场，让农民自由平等地参与劳动力市场的竞争。三是加快农村城镇化的进程，充分利用和
改造现有的小城镇，兴建新的小城镇，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创造新的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业人口数量减少、影响耕地流转和相对集中的障碍因素逐步消除的基础上，以坚持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坚持土地集体所有权和不改变土地用途为前提，通过土地使用权的依法有偿转让，以家庭农场或集体农场等形式，将小块土地相对集中，形
成适度规模经营。
    （二）发育市场中介组织，建立中介对接机制。如何把分散的千家万户的农民同国内外市场连接起来，是我国农业市场化过程中面临的重
要问题。根据国内外的经验，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关键是要发育市场中介组织，建立农户与市场的中介对接机制。上接市场、下联农
户的市场中介组织在继续发挥家庭联产承包制优势的同时，将千家万户的农户经营行为纳入到有组织、有规模的市场经济活动中去，从而实现
了分散经营与社会化大生产的有机结合。
    近几年来，适应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需要，多层次、多成分、多类型的市场中介组织迅速发展，对引导农民走向市场发挥了很大的作
用。这类市场中介组织的共同特点是，以某个经济实体为龙头，以龙头企业带动生产基地和农户，用利益机制将企业与农户联结成“利益共享
、风险均担”的经济共同体，形成生产专业化、社会化、规模化、经营一体化。
    建立市场中介组织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农业市场化的必然趋势。但目前，我国农业市场中介组织的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
大多数农户还在市场的门槛上徘徊，进入市场困难重重。因此，做好农村市场中介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工作将是现时期内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
    （三）加强国家宏观调控力度，平衡产业比较利益差异。在市场经济中，利益是经济运行的动力，是焕发经济生机和活力的关键。因此，
要保持农业的稳步发展，就必须保证农业的比较利益能够同其它产业基本持平，保证农业经营者的实际收入至少不低于社会平均收益。但在单
纯靠市场机制调节的情况下，弱质性的农业很难做到这一点。这就必须靠国家采取宏观调控措施，平衡国民经济各产业部门的比较利益差异。
其具体措施如下：
    １．矫正工农业发展政策的偏差。世界各国工业化发展的经验表明，当农业支持工业发展的阶段向农业与工业平等发展阶段过渡时，农业
剩余即不再外流，而是留在农业内部，保障农业的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经过４０多年的建设，目前，我国的工业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体系，
并且拥有了相当雄厚的自我积累和发展的能力。因此，农业为工业发展作贡献的历史使命已基本完成。在此情况下，国家应适时地对过去剥夺
农业的政策进行矫正，全面实施农业与工业平等发展的政策，让农业创造的价值更多地留在农村，为农业造成宽松的发展环境。
    ２．培育农业发展保护机制。①价格保护。逐步提高粮棉等主要农产品国家定购的收购价格，对于放开经营的主要农产品，实施最低保证
价格制度；严格控制农用生产资料的涨价幅度，加强对化肥、农药市场的管理，坚决打击各种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②保护耕地。土地是农业
生产之本。没有一定数量的耕地，无论如何也生产不出足够的粮食。因此，必须采取经济与法律的手段，严格控制非农业占地，保证农业耕地
面积的稳定。同时，做好对占而未用的土地的复耕工作，并积极开垦宜农荒地，增加粮食播种面积。③建立农业生产风险基金制度。主要用于
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农业减产等的补贴。④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在保险公司设立相应的险种，开展农业自然灾害保险业务，实现农民对农
业生产的自我保护。
    （四）广辟农业投资渠道，增加农业投入资金。由于农业比较利益低下，靠自身积累来增加投入是不现实的。因而，必须拓宽农业投资渠
道，多方面筹措农业投入资金。
    １．增加财政投入。逐年提高中央预算内的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财政支农资金等用于农业的比重。要按照《农业法》的要求，切实保证国
家对农业投入的增长速度高于财政经常性预算收入增长的速度。
    ２．加强信贷机构对农业的支持。借鉴国外发达国家扶持农业信贷政策的经验，制定相应的农业信贷特殊优惠政策，调动农行、农村信用
社等金融机构增加农业信贷的积极性。
    ３．积极引导、鼓励和组织农村集体和农民对农业的投入。对农村集体来说，各级领导要切实改变重经济效益，轻农业生产的倾向，增加
集体对农业的投入；对农户来说，引导农户从超前消费的误区中走出来，采取切实措施，鼓励农民将有限的钱投入到农业发展中去。
    ４．动员社会筹资，增加农业投入。农业是具有社会公益性的产业，因此，可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多方位、多渠道地筹集农业投入资金，
走全社会共建农业的道路。如江苏省除在全省建立乡镇企业以工补农、建农制度外，每个拿工资的人，每年提取１０元建立农业抗旱防洪保安
基金；在征用土地时，每亩交纳１０００元左右的农业重点工程建设基金等。上述举措，对江苏农业生产的稳定和发展，起了较好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