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献号 】2-6876
【原文出处】当代思潮
【原刊地名】京
【原刊期号】199706
【原刊页号】13～23
【分 类 号】D4
【分 类 名】中国政治
【复印期号】199802
【 标  题 】跳出周期率：政治体制改革问题的思考
【 作  者 】李黎
【 正  文 】
            毛泽东“破题”党和人民作答
    说到政改与民主的关系，自然使人想到五十多年前毛泽东主席与黄炎培（字任之，人称为“黄任老”）先生关于“跳出周期率”的一段发人
深省的对话。
    1945年7月初，以“国民参政会参政员”身份访问延安的黄任老，看到生机勃发的延安，也担心肯定将要得天下的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中国
的未来。当他回答毛泽东问其访问延安的“感想怎样”时，不无忧虑地说：
    “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
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了。我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
    对此，毛泽东回答道：“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
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黄炎培：《延安归来》，转引自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第156―157页）
    毛泽东，不愧为伟大的无产阶级的理论家和战略家。他对黄任老的这番回答，以及他领导党和人民，经过浴血奋战，打下江山，建立了人民
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政权，算是已经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这个在历史上屡屡出现过的“周期率”，已经“破题”。
    不仅如此，毛泽东在这方面还力图作进一步的发挥和尝试。
    然而，其间既有成功，也有失误。其成功是辉煌的，足以光耀万代；其失误也是严重的，足以鉴戒后人。
    建国前后，毛主席在他领导党和人民奋斗的一段时间里，为加强党和政权的建设，为建立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理论和实践上，有许
多值得称道、继承、发扬、遵循和泽被后世的杰出建树。
    在建国前夕，毛主席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发出的关于共产党人要警惕敌人的“糖衣炮弹”袭击的预见，关于共产党人务必继续保持不骄不
躁、谦虚谨慎的作风，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以及还要继续进行“万里长征”的期望，还有，在党中央由西柏坡赴北平的途中，毛主席和周
恩来同志关于“决不当李自成”的对话，都应成为共产党人跳出这种“周期率”的座右铭。
    在建国中和建国后的一段时间，党和毛泽东同志关于新中国的基本政治构架的设计、实践和操作，实际上开创了新中国的民主政治，有了一
个好的历史起点。例如，关于国体的设计和确立――工人阶级（通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即有中国特色的无产
阶级专政；关于政体的设计和确立――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根本的政治制度、以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作为有中国特色的政党
制度；关于党和国家机关的组织和工作制度的确立和运作――民主集中制，即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制度；以及关于党政
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的论述和规定，即以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做人民的公仆，反对官僚主义等等，都较好地贯彻和
实施了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原则，也为以后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了广阔的政治空间。
    在六十年代中期以前，新中国的民主政治，根植和服务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关系的确立和发展，在总体上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使新中国
的政治面貌为之一新。
    随后，由于复杂的国际和国内的原因，毛泽东同志在晚年犯了严重的和长时间的“左”的错误。这集中地表现在他所发动的“文化大革命”
。只是由于粉碎了“四人帮”，特别是由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行拨乱反正，否定文化大革命，才实现了向改革开放，集中力量建设有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性的转折。
    因此，在毛泽东时代，关于建立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跳出政权兴亡的“周期率”，只是破了题，开了篇
。它留下了宝贵的政治基础和思想遗产，也留下了不少遗憾和严重的教训。
    继承毛泽东开创的事业和科学的思想，在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的奋斗中，在振兴中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探索中，我
们既要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方面的深刻变革，也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其他相关体制的改革。仅就政治体制改革而言，它同样也是一篇
大文章。这是党和人民的事业，需要党和人民通过长期的、坚韧不拔的奋斗，来作出回答。
            “阿特拉斯之头”与“阿克琉斯之足”
    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只能依据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来进行。认清了它的本质特征和规律，才能正确制定和执行这种政改的战略和策略原
则，并追求和达到其远景目标。
    社会主义政治体制，作为其基本政治制度之具体实现形式，即它的权力结构和运作机制，是剥削阶级国家，尤其是资产阶级国家的对立物。
这是新型的、高于资本主义民主的社会民主形态，也是走向无阶级社会的过渡形态，或中介形态。这种被列宁称为“半国家”的民主政治，以服
务于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关系，服务于社会向共产主义方向的历史演进，因而也服务于人的个性之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作为自己最终归宿。
它借鉴资产阶级民主的积极因素，并同它较量；它要扫除封建主义的残余陋习；它要有解放工人阶级、劳动人民和全人类的伟大胸怀。
    暂时还弱小、稚嫩的社会主义民主制，要在整个地球上战胜和取代资产阶级民主制，则是确定不移的历史趋势和客观逻辑。
    如同一切新生事物一样，社会主义民主制也具有二重性的本质特征：
    一方面，即本质的方面，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根植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沃土，代表和维护绝大多数人的长远和根本的利益，因而具有
最广泛的群众性，代表着人类的未来，有无限的生命力和无穷的力量源泉。这犹如古希腊的神话人物――阿特拉斯（Atlas）之头， 其力可以顶
天。换言之，这种民主政治，以人民群众为主体，让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管理自己的国家，监督自己的党和政府，因而能享受到充分、实在的经
济权利、政治权利和其他社会权利，因此具有胜过资本主义民主制的优越性和现实力量。
    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还初生不久，因而稚嫩、羸弱，极不完善，显得有些粗糙和刚硬。其稚嫩、羸弱，有待进一步生长锻炼；
其建制不完善，显得漏洞或空隙很多，容易产生弊端；其机制粗糙刚硬，使得有些人，一下子难以适应，且容易适得其反。所有这些，使得一定
时期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在同精致的、老奸巨猾的资产阶级民主制的较量中，暂时还处于劣势，有其弱点。这犹如古希腊神话人物――阿克琉斯
（Achilleus）之足，如不注意防护其“脚踵”， 容易被对手击中。
    社会主义民主制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及其正义性、优越性，是基本的、长期起作用的本质因素。这应该是我们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战略出发点
。由此产生我们的坚定信念。
    社会主义民主制的稚嫩、弱点和不足，正显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又为这种改革增添了难度。因此在改革中既要有坚定正确的战略，又
要有灵活机动的策略。因而，必须有领导地、分步骤地、审慎地从事。
    需要清醒对待的是：
    在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两种思想体系、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两种制度的对立、并存和较量中，资本主义思想和制度，虽则没落腐朽，但
成熟老到，尚处于优势。
    几千年的剥削制度和利己主义思想的延续和传播，几百年的资本主义的财富和经验的积累，使得资本主义的私有观念浸透于社会生活的各个
层面，并以其支配的巨额的物质财富、完备的资本主义法制和精致的国家机器为依托，形成了一种习惯势力和历史惰性。
    资本主义民主制、资产阶级国家，在其成熟的典型形态中，仅以其掌握的大量金钱的自发力量，就能使资本主义的社会秩序和政治运作，沿
着资本主义轨道滑行。
    故此，资产阶级国家在实施其民主制的权力分配和再分配的运作中，能够实行：
    ――“多党制”（或两党制，或一党多派制）；
    ――议会民主制和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权分立和制衡；
    ――搞总统和各层政务长官、议员的“民选”；
    ――一些舆论工具（如广播、电视、报刊、出版业等）“民营”；
    ……
    这些使得资产阶级专政及其政治体制，罩上了一层所谓“民主”、“自由”和“民选”的光环，造成了其国体和政体被说成是“超阶级”的
假象。
    资产阶级，特别是垄断资产阶级的“金元政治”，以其金钱派生的种种自发的、间接的、柔性的政治效应，就能牢牢地控制着仅具有“民主
制”外观的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用以维护统治阶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秩序。
    这是当代西方垄断资产阶级的狡猾的统治手段、统治技巧和“政治优势”。
    相比之下，无产阶级的、新生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则要诚实得多，坦率得多，也稚嫩得多，刚硬得多。
    社会主义民主制及其无产阶级专政，诚实地抛弃了“超阶级”的虚伪的假托，公然申明了自己的阶级属性，正是它的本质力量和正义性的显
示。但是，正因为其无私的和自觉性的要求，又带来了实施的困难和艰巨。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的自觉的政治意识，本质上是无私为公的集体
主义思想体系。这种思想体系及其现实基础――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因其历史短促，一时还难以成为占优势的、不可动摇的、不可逆转的社会
支配力量。因为“资产阶级思想体系的渊源比社会主义思想体系久远得多，它经过了更加全面的加工，它拥有的传播工具也多得不能相比。”即
使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最流行的（而且时刻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复活起来的）资产阶级思想体系，却能自发地而又猖狂地迫使工人接受它”。工
人和劳动群众的经济地位，不能自发地产生社会主义的自觉的政治意识。这种“阶级的政治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给工人”。由于资本主义思想还
占有优势，所以社会主义民主制就需要更多一些集中，就需要共产党用科学社会主义的思想对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群众进行强有力的思想和政治
引导，以克服自发倾向和习惯势力的影响。
    正因为如此，在社会主义民主制中，就必须在发展民主的同时，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中国称为人民民主专政），坚持马
克思主义的思想指导，而不能搞西方式的“多党制”、议会民主和“三权分立”的政体模式。在一定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国家尚不具备条件，也
不宜于通过公民“直选”产生国家领导人。
    前苏联戈尔巴乔夫当政时，推行所谓“公开性”、“民主化”，并主张通过“政治多元化”、多党“竞选”，来争取苏共的执政党地位而招
致败亡的事例，就是前车之鉴。企图把资产阶级的“民主模式”引进社会主义民主制，如果不是幼稚者的天真，就是对社会主义民主制的背叛。
    社会主义民主制，需要有在民主基础上的必要的集中和集权，这本身就是一种两难的选择。社会主义的民主与集中、分权与集权之间，有其
不同于资本主义的特点、规律和权力结构。社会主义民主制的这种必要的集中和集权的实施，既需要从历史规律的高度上作充分自觉的理解，又
需要领袖人物和领导集团的谨慎。这种广泛民主基础上的高度集中，本来是用以防范自发势力或自发倾向的。但是，如果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如
果领导人滥用了这种集中，尤其是当领导人的思想指导或路线指导出了问题，又可能使社会主义的民主集中制被破坏，而走向反面。斯大林和毛
泽东同志晚年犯错误，就是这方面的严重教训。更应警惕和防范的是，社会主义事业的背叛者往往会利用社会主义这种权力机制，来危害社会主
义。戈尔巴乔夫及其领导集团的所作所为，就显示了这一点。当年这个集团的“第二号人物”雅科夫列夫，在谈到他们在苏联搞“和平演变”的
策略时说过：“极权主义制度应通过极权主义的党来摧毁它，没有别的办法……因为只有利用这个党的那种表现为组织性和纪律的极权主义性质
，才可以摧毁极权主义制度。”（转引自张捷：《雅科夫列夫其人及其对苏联解体所起的作用》，载《当代思潮》1996年第5期）
    显然，斯大林和毛泽东同志晚年犯错误，同戈氏和雅氏们“自觉”地搞“和平演变”，在动机和性质上，有根本的不同，不能相提并论。但
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在社会主义制度或社会主义名义下的“集中”、“集权”和“纪律”，作为社会主义民主制的“优点”，也可以转化
为弱点。社会主义国家的党和国家的领导人，一旦出现了某种性质严重的问题，它造成的损害也就特别大，而且难以防范和阻挡。
    总之，我们应该根据社会主义民主制的这种二重性的本质特征，来设计和实施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
            巩固国体，完善政体，推进民主
    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发展。
    故而，在国家消亡的历史条件具备以前，绝对不能动摇和改掉我国的现有国体，只能通过改革，巩固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在我国，工
人阶级是领导阶级。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代表工人阶级对国家和整个社会主义事业，实行政治领导。由于中国农民
这个劳动阶级，占有人口的大多数，而且最容易站在工人阶级一边，拥护社会主义，因此工农联盟，理所当然地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和主体。
    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包括政治领导（纲领、路线和政策的领导）、组织领导（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和思想领导，是中国作为社会主义
国家的政治灵魂和政治脊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我国政体方面的一项根本制度，是我国国体的具体实现形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人民代表
大会产生人民政府，代表人民和组织人民来管理国家。
    在这里，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处理好党同党的政治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问题。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这种政治领导是管战略全
局和政治方向的。执政党的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要转化为国家的集体意志，即转化为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决定，才能成为法制规范和行政
规范。因此，决不能以党代政，而要实行党政分开、政企分开。
    我们要巩固国体，就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使之成为立国之本。其中最重要的，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共产党的领导。
    要完善、改进和加强共产党的领导，包括要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便更好地团结和领导各族人民，坚持和发
展社会主义事业。
    我们要完善政体，除了要加强和完善党对国家政治生活的领导之外，最重要的是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及其常设机构的建设。为此，要加强人
民代表大会的立法职能；要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对执法和行政的监督职能；要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稽考和监督；要加强人民代表大
会制本身的建设，使其成为国家的真正的“权力机关”，而不是什么“橡皮图章”。
    完善我国政体的关键，是要加强和完善行政和司法机关的建设。因为各级政府和司法部门是国家和人民意志的最直接的体现者和执行者。改
革和加强这些机关的组织建设、施政能力和执法的实践行为，是改善政体的最为关键、最为重要的方面。人民的政府和其他执法机关要接受党和
人民（包括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要向人民负责。
    巩固我国国体，完善我国政体的核心和实质，是大力推进和发扬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
    我国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对治国方略的制订和实践，以及对此发挥政治领导作用的共产党的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要代表人民的根
本利益，要体现和集中人民的真实意愿；要采取有效的制度、途径、措施和方式，引导和组织人民，参与对国家、社会和企业的管理，使人民成
为国家和企业的真正主人，要倾听群众的呼声，关心群众的疾苦，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要接受群众的监督，接受群众的合理的建议，听取群
众的批评，坚持群众路线；要逐步创造条件，根据需要和可能，扩大人民群众参政和议政的活动，使职业的政治家、国务活动家与人民群众的政
治参与相结合。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普选制”，逐步扩大对民意代表和政务首长的“直选”的范围，直至条件具备时，“直选”国家的最高领
导人。
    通过政治改革来巩固我国国体，完善我国政体，最为重要的就是要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形成一种党政分工的科学、合理、精干、高效的政治体
制，以便更好地动员和组织群众，致力于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使我们的人民享有与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相匹配的、更为真实和广泛的
民主权利。
            从人民群众最关注的政治热点切入
    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政治热点，往往是社会政治矛盾的焦点，也往往是我们政治体制的缺陷和弊端的集中体现。就目下的情况而言，人民群
众最为关注的政治热点问题，主要有：1.腐败现象在一些党政机关蔓延问题；2.一些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特别是农村）的涣散和弱化问题；
3.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特别是思想道德状况和思想政治工作状况在一些地方滑坡，致使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利己主义很是盛行；4.社会治安在
一些地方比较混乱的问题；5.有不少党员和干部，共产主义理想淡化，社会主义信念动摇问题；等等。所有这些问题，集中到一点，就是党员和
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其有关的干部制度（包括选拔、培养、教育、运用、升降、考核、监督、弹劾等制度）问题。
    政权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说到底，就是两个相关问题：一个是人的问题即干部问题，我们要教育和选拔什么样的人，来执掌和具体
行使国家的各级权力；另一个是具体制度问题，即我们运用什么样的组织形式、运行机制和规范约束机制来维系国家权力机关的正常运转，使之
更好地体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更有效地执行化为国家法律和法令的人民的意愿。
    例如，屡禁不止而且有日益蔓延之势的腐败现象，从人来讲（即从干部素质来讲），是我们选人不当或教育不力，监督不严，约束软化的问
题，致使有些党员干部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忘记了国法党纪，而不择手段地以权谋私，搞钱权交易，以至腐化变质；从具体制度来讲
，是缺乏有效的监督制度和制约机制，以至贪污浪费、行贿受贿、以权谋私行为以及官僚主义作风不能及时制止和揭露。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固然是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的产物，但也是目前政治体制弊端的一个集中的暴露。
    从类似的群众关注的政治热点问题着眼，我们通过分析就会发现现行政治体制的弱点、缺陷和漏洞，从而更有针对性地、更有实效地进行政
治体制改革。这应成为政改的切入点。
    当然，这类问题的产生，其原因是复杂的。但是，如果一种较为严重的政治问题得不到及时的制止和解决，那么，毫无疑问，它与政治体制
不能说完全没有关联。弄清了这种关联，我们就知道，我国的政治体制要坚持什么，改什么，如何去改，以及改革的轻重缓急等等。从现实的政
治问题切入，就能看准问题，顺乎民意，提高改革的实效，克服改革的盲目性。
            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
    历史和现实的经验显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方
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了一些
不好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至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因为“领导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邓
小平文选》第2卷第333页）。
    根据这种认识，我们认为，中国在政治体制改革中，迫切需要形成、确立和完善以下的几项具体制度：1.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必要的集权和分
权的制度；2.规范党政之间、政企之间的权限、分工、职责和协同工作的制度；3.各级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考稽、升降、弹劾、回避、离休
、退休、奖罚、待遇等制度；正在试行的公务员制度要逐步完善。4.对党政机关的权力约束、权力制衡和权力监督的制度，特别是对党政机关、
党政领导干部的各方面的监督机制，要形成制度、惯例和准则，其中最重要的是人民的监督、群众的监督；5.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的收入申报
、财产申报与核查制度；6.人民群众参政、议政、评政的制度，如人民代表向选民、党的代表会议代表向自己所代表的党员和党员集体汇报工作
的制度，以及党政机关、党政干部在一定范围内向自己工作对象报告工作的制度，并由听取者对这类工作报告进行评议；7.对极为重要的国事问
题，如有必要和可能，也可考虑依法进行“人民公决”的制度；8.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工作制度；9.在党内和各级领导集体
内坚持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及时和正确的批评和自我批评；10.高级领导机关和领导人对基层工作的巡视制度；11.基层干部参加生产劳动的制
度；12.在司法审判中，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如此等等。
    我们国家，有一套完整的、可操作的具体的组织和领导制度，就可以使社会主义的民主，趋于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使领导干部和领导
机关，正常运作，不偏向，不越轨。
    要达到这点，就要使这些具体制度获得立法上的依据，依照法律和法律程序办事，人人都得遵循，不得有例外。
    首先，要树立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特别是宪法的权威与尊严。宪法至上，宪法高于一切。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既要慎重确立，又要严肃对待。宪法不能随便更改。特别是宪法对我国国体和政体
之重大问题的规定，更是不能改易。一部比较成熟和定型的宪法，及其所确定的宪制，应具有长久的法律效力。这是国家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法律
保障。
    宪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核心。国家的其他具体的法律和法规，要以宪法为指导，为依据，而不能与之相抵触、相矛盾。
    根据宪法，按照立法程序，对我国各方面的社会生活，其中包括社会主义民主的政治生活，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颁布法律，形成制度
，加以法制的规范，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保障，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操作取向。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我国政治生活和其他社会生活方面，法律是最为有效、最为权威的行为规范。在政治和人格上，公民一律平等
，没有特殊的公民。公民要依法行事；干部要依法从政；法律没有例外。即使是各个政党，包括执政的共产党，也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行动
。
    为此，我们的法律，就必须尽可能地公正、严密，有可操作性。法律还要尽可能具体，不能有过大的弹性，要有刚性、强制性，不能使之像
个面团，随人捏弄；也不是一块橡皮，可压缩和拉长。
    应该指出的是，法律规范是社会的起码的行为规范。越过了法律界限，就是违法。因此，法律规范是基本的规范。与此同时，对于社会生活
和政治生活的不同层次，还需要一些社会规范作为法律规范的补充。在共产党内及党政领导干部中，当然还要有高于一般公民要求的行为规范。
这些规范，如纪律、制度和思想道德原则等等，要以宪法和法律为基础，但又有更为严格的要求。在社会主义国家的组织和领导制度的改革中，
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中，这些更高要求的规范，既与现有立法的基本精神相一致，又代表着立法进程的未来。因此，这与政治体制改
革的运作取向，即规范化、法治化和制度化，是统一的。
            政治体制改革的政治原则与基础性的方法论原则
    我们认为，政治体制改革所要遵循的主要的政治原则是：
    第一，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以党的基本理论和现阶段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保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其中，尤其要以四项基本原则为指导
，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政治基础。
    第二，政治体制改革，必须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共产党的政治领导，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最根本的组织保证。共产党代表工人阶级所实施
的政治领导，是我国政治权力构架的核心和脊梁。没有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就没有人民民主专政，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事业和
改革开放的胜利和成功。
    第三，政治体制改革，必须有利于进一步坚持和落实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必须有利于人民群众参与对国家和社会政治生活的民主管理，
推进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进一步落到实处。
    第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有利于全国各民族人民的团结和平等，必须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富强和繁荣。
    上述这四条政治原则，是我们搞政治体制改革所必须贯彻和遵循的。否认或违背了其中任何一条原则，改革就会违背初衷而走上邪路。
    为了搞好政治体制改革，还必须遵循一些基础性的方法论的原则。这主要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政治为经济服务的原则；循序渐
进，审慎稳妥的原则；继承与创新相统一的原则。
    展望二十一世纪，环顾“一球两制”的战略态势，面对国际间的激烈竞争，历史的未来，人类的希望，在一定的意义上说，将在很大程度上
取决于社会主义改革事业，尤其是中国的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事业。
    包括政治体制改革在内的中国社会主义体制改革，任重而道远。要而言之，这种政治体制改革，目的在于为整个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
政治保障和政治动力；实质在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进程，更充分地实现人民的民主权利；关键在于干部制度和领导制度的进一步确立和完善，使
党和国家的权力构架和运作牢牢地掌握在马克思主义者手中，更好地遵循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改革的切入点在于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关注的
政治热点问题，使改革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人民群众的本质愿望；而改革的操作取向，则在于把改革的成果以立法的形式肯定和巩固
下来，使之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而要力求达到这些战略要求，这种政治体制改革就必须遵循一些既定的政治原则和基础性的方法论的原则
，使改革沿着正确的战略设计，有领导有步骤地实施和展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