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献号 】2-635
【原文出处】发展研究
【原刊地名】福州
【原刊期号】200004
【原刊页号】24～26
【分 类 号】F51
【分 类 名】商业经济
【复印期号】200007
【 标  题 】电子商务：新经济新动力
【 作  者 】曾逾东
【作者简介】作者单位：福建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 正  文 】
    新的世纪，科学技术的发展将推动人类进入一个新的纪元――“知识经济”时代。目前，知识经济作为一个全新的经济形态，已经在流通
领域初现端倪，近年来，互联网以指数速度迅速覆盖全球，电子商务迅猛发展，对我们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产生了巨大影响。1998年全球通过互
联网实现的商业销售额达430亿美元，比1997年增长16. 8 倍。 预计到2005年全球电子商务交易量将突破2万亿美元。 电子商务的逐步推广使
传统的买卖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使人们逐渐了解到，在网络时代，电子商务孕育着一场新的流通革命，如何加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对生
产和效率的推进，已成为21世纪掌握经济全球化竞争主动权的关键。
    电子商务，顾名思义是指在互联网上进行的商务活动。电子商务从其交易双方和实质内容来看，可分为企业对消费者（B to C）的电子商
务、企业对企业（B to B）的电子商务以及国际内企业对企业、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此外，还有商业对政府、消费者对政府的电子商务
等。电子商务是在虚拟空间进行的商务活动，对传统的商务活动是一次根本性的革新。首先，它使市场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其次，它使传统
的商业模式和流传程序发生了变化，使得传统的销售方式、商业利润的来源乃至商品流通组织结构面临重大调整，促进了供应链技术的发展，
把商品需求、商品流通、商品生产、商品销售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并形成了产销一体化整合的销售方式。再次，它使企业的生产组织与经营方
式发生改变。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电子商务突现出不断增长的供货能力、客户需求和全球性竞争的特征，促使企业加快其生产结构和
经营方式的变化以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最后，电子商务的发展有利于企业增强其全球战略并提高生产率。利用电子商务，企业可以构筑全球
性的商业营销体系，实施全球性经营战略，加强全球范围内的行业合作，增强全球性竞争能力。同时电子商务的使用，将使企业减少了交易成
本和经营成本，从而提高了企业经营效率和生产率。
            中国电子商务：是机遇也是挑战
    从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可能性来看，进入九十年代末，Internet在我国的应用迅速发展，上网人数和在电子商务的普及速度以“级数”式
增长，1997年10月底，接入互联网的用户62万人， 1998年底为210万，到1999年底已达890万，上网人数的急剧增长， 为电子商务开辟了广阔
前景。1998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为800万美元，1999年为4000万美元，增长了4倍。因此有人说，我国这次与世界站到了同一个起跑线上。
    同时，由于电子商务技术手段不断改善，电子商务系统的硬件和软件产品价格不断下降，使更多的企业（主要是小企业），更多的消费者
进入Internet网参与电子商务活动。中国企业进入电子商务系统就意味着中国企业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庞大市场，今天这个市场是由全球已
达8000万的拥有个人电脑、电话和调制解调器的国际互联网络用户即国际消费者组成，并且以年70％的速度递增。由于网络在全球范围的延伸
，时间空间对人类的阻碍作用越来越小，经济活动的国界划分也越来越模糊。一旦中国企业进入Internet网，将有利于企业的资本、劳务和贸
易国际化，适应世界经济发展的国际化潮流。同时随着企业的国际化，企业在全球的分支机构必须加强联系，以便企业对资源在全球优化配置
，国际电子商务为这种要求提供了技术保障。
    从国际上看，发达国家已将发展电子商务提升到战略高度，美国政府认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是未来四分之一世纪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
推动力，甚至可以跟200年前工业革命对经济发展的促进相比， 目前美国电子商务的应用领域和规模远远超过其它国家，1998年其网上交易额
达170亿美元，占世界总量的1／3。1999年1月1日起， 美国要求联邦政府所有对外采购均采用电子商务方式。日本1996年投入3.2 亿日元推动
电子商务有关计划。英国政府1998年10月发表了“电子商务――英国的税收政策”报告，将电子商务及其加强税收管理作为向知识经济发展的
一个重要战略任务。在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的同时，发达国家也利用其在国际贸易中的优势和电子商务技术水平和应用程度的优势，加紧了世界
电子商务规划的制度，谋求未来世界贸易的主导权。美国在1997年7 月推出了《全球电子商务框架》，系统化地形成了电子商务发展政策，展
现出其谋求21世纪国际规则主导权的企图，并力图通过与其它发达国家讨论的方式达成了对其电子商务框架的共识，使之成为全球电子商务政
策法规问题的准则。
    从国内情况看，我国的电子商务还处于探索阶段，在基础设施、技术手段、运作环境等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明显差距，不仅缺乏发达
的电子支付体系、物流配送体系，而且缺少比较完全的市场运作规则，包括企业的行为规范、商业信誉、法律环境、产品生产质量及标准化等
条件。加上目前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和东西部经济差异。使得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存在着许多困难。
            挺立潮头，大力推进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
    电子商务是推动未来经济增长的关键动力，是未来经济贸易的大趋势，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发展我国电子商
务的紧迫性，转变观念，抢抓机遇，创造条件，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并努力缩短这一领域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最终形成我国的竞争优势。
        1、加强政府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宏观规划和指导作用。
    江泽民主席在亚太经合组织会议上指出：“在发展电子商务方面，我们不仅要重视私营、工商部门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应加强政府部门对
发展电子商务的宏观规划和指导，并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目前，政府应通过宏观规划、协调组织、制定有利于电
子商务发展的优惠政策，引导电子商务的发展，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并逐步建立适应中国国情的电子商务管理和运行机制。一是加紧制定发
展我国电子商务的框架，通过加强行业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协调，保持电子商务有关政策、法规、标准的一致性和连续性。二是制定行业
发展整体规划和与本地区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地区规划，通过制定规划，明确政府的政策、策略和责任，引导社会力量的参与。三是对企业进行
市场准入与管理。通过制定市场进入登记制、交易系统使用许可制、行业竞争规范及对客户的服务规范，加强对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的管理。四
是建立安全体系，制定相应技术标准，保证电子商务的安全认证和技术安全。五是通过实施政府信息化，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透明度，促进政
府与社会沟通，并发展政府之间非支付性电子商务。
        2、 建立和完善符合国情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和发展总体框架。
    电子商务带给世界全新的商务规则和方式，对现行法律提出了挑战，法律和法规的缺陷，会阻碍电子商务的秩序，进而制约电子商务的发
展。要按先易后难的原则，根据电子商务发展需要，逐步推进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建设，从而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系统化中国发展电
子商务的法律法规，并把电子商务立法纳入整个法制体系，以便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杜绝政出多门的现象发生。同时，结合我国实际发展情
况，体现我国的发展特色，制定国家电子商务发展总体框架，作为指导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纲领。并坚持在国家总体框架下，实现政策的统一
和组织协调。
        3、构建电子商务的基础。
    一是加强对信息基础的建设与投资，以此来拉动电子商务发展应用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特别是建设宽带网，实现通讯网络、计算机网
络和有线电视网络的“三网结合”，使电话、电视、电脑成为实现三网合一的技术平台，逐步解决现有网络收费高、速度慢等问题。二是加快
电子支付系统的建立与完善。通过“金卡”工程，实现现有银行卡之间的行间、省际之间的通存通兑。在初始阶段可充分利用现有邮局汇款、
银行汇款、储蓄卡等多样化的付款方式。三是建立全国性的物流配送体系。初始阶段可利用销售公司在全国的分公司、办事处及销售点，从较
为适合的销售品种做起，本着从大到小的原则，从大城市向中小城市推进，建立覆盖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的专业电子商务配送网络，并以此推开
公司间、网站间的联合重组，构建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实现物流配送的高效、低成本运行。
        4、重视企业在电子商务中的作用。
    结合企业信息化工程，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电子商务的应用，使企业认识到电子商务可以提高管理水平，改善业务流程，增加贸易机会，鼓
励企业应用和发展电子商务。一是以企业为主体，重点推进B to B（企业对企业）电子商务，通过注册域名，建立网站并进行网站推广，建立
24小时的在线服务，以此扩大市场，推广产品，提供服务信息等构建商业网络。特别是以大企业为龙头，建立上下游客户的网上采购系统。二
是从示范工程入手引导电子商务的开展。以专业网为切入点，选择电子、医药、建材、汽车、航天等重点行业，以建立专业较强的信息服务和
交易网，并积极鼓励生产和外贸企业上网。通过电子示范工程，重点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支付认证、安全可靠性和信息基础设施等方面总
结经验，逐步推广。三是发展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B to C），通过在线销售，普及电子商务知识，提高全民使用电子商务的意识。
        5、加强国际间电子商务合作。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积极参与国际间电子商务的合作，制定和创建符合中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法规和环境，推动协调一致的全球电
子商务环境建立。一是借鉴发达国家已经实施或将实施的电子商务法律，加强与国际电子商务法律的协调，特别是与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
《电子商务示范法》协调。二是打破发达国家企图主导电子商务国际规则的现象，积极参与国际对话并逐步起主导作用。特别是在加入WTO 之
后，在多边贸易新一轮谈判中体现我国国家利益，努力建立一个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电子商务国际框架。
【责任编辑】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