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献号 】1-39
【原文出处】上海工运
【原刊期号】199904
【原刊页号】48～50
【分 类 号】D422
【分 类 名】工人组织与活动
【复印期号】199903
【 标  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工会工作思考
【 作  者 】吴申耀
【作者简介】吴申耀  作者系市总工会副主席
【 正  文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对政府管理职能转变、企业经营机制转变，乃至对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观念转变、人们社会生活方式
改变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工会工作也不例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形成，工会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工作重心、工作内容及工
作方法都在发生变化。而随着改革的深入，工会工作面临的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还将不断产生。工会工作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发挥更大
作用，有必要对市场经济与工会工作的关系及其带来的影响进一步的总结、分析与研究，并以此探索工会工作自身的改革的深化。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劳动关系的变化
    工会可以说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劳动关系的变化对工会工作有着直接影响。要研究市场经济与工会工作的关系，首先要研究在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建立过程中劳动关系所发生的变化。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我国逐步推行了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的改革，而这些改革无不涉及
到劳动关系的深刻变化。
    1、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实现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目前，从上海来说，公有制企业依然占据主导地位，外资、合资、合作企
业已形成一定规模，股份制已成为现代企业制度新的资本组织形式，股份合作制企业正在探索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
体经济，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也已有较大发展，企业经济成份多样化，经营方式多样化，经营者身份多样化，职工来源和就职形式多样化，由
此也形成劳动关系多元化。
    2、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这一改革的核心是国有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
分开。在计划经济年代，企业代表政府，政府代表企业，职工与企业的关系就是职工与政府、与国家的关系。在国有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
之后，随着企业经营者经营方式多样化和企业自主权扩大，职工不再直接面对国家和政府。职工同企业的劳动关系也趋于明晰。
    3、培育和发展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实现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相互衔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市场机制调节企业生产和其他活动，
有利于搞活企业和促进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现在那种同一产品生产几十年一贯制的情况不复存在，产品结构调整加快，企业优胜劣
汰加速。过去从未发生过的企业兼并、破产、改组成为寻常事。职工下岗、失业和再就业情况也随之增多，职工的劳动关系由稳定化趋于不稳
定化，由此引发许多劳动关系矛盾。
    4、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建立健全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为增强企业活力，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政府将更多地以法律
和经济杠杆来调节和规范企业行为。政府对企业经济直接干预力减弱，对企业劳动关系调节力同样减弱。劳动关系的确立正由政府行为变为企
业行为，逐步走向市场化、契约化。在社会主义市场建立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另一方面企业自身利益驱动性增强，企业对
职工利益侵犯的现象也比过去大为增多。
    5、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这一改革，引入了竞争机制，打破了过去全国一律、全国联动的“八级
工资制”收入分配制度。企业与企业之间产生了差异，职工与职工之间产生了差异，经营者与经营者之间产生了差异，经营者与职工之间更产
生了差异，更主要的是分配方式产生了差异。另外企业探索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
益分配等。由此，劳动关系也趋于复杂。
    6、逐步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由企业保障改为社会保障。在计划经济年代，企业所有制形式是单一的，企业是“永存”的，企业对
职工“生老病死”一包到底。而在市场经济情况下，企业时“好”时“坏”，时“生”时“灭”，职工在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间流动，改企业
保障为社会保障是经济体制改革深化的必需。劳动和生活保障体现了又一种分配关系，因此也是又一种劳动关系。在职工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
之后，社会保障又是由企业来落实的。其产生的劳动关系矛盾依然发生在企业与职工之间，但情况却与过去大不相同。
    7、劳动力市场逐步形成，劳动力从基本不流动走向市场化流动。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是劳动关系变革中最重要的改革。劳动用工从固定制
改变为现今的合同制，并出现多种用工制度。职工就业从由国家分配改为企业择优录用；从在企业“从一而终”走向“能进能出”、合理流动
。这一劳动关系的变革同样带来大量的劳动关系矛盾。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工会工作变化。
    工会作为社会经济矛盾和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社会经济体制改革和劳动关系的变化必然影响和引发工会工作的变化。与计划经济年代相
比，工会工作在思想观念、组织体制、运行机制、活动方式、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等方面都在逐渐发生变化。但最突出的变化有以下四方面。
    1、工会作为职工利益代表的地位真正开始明晰。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过程中，职工与企业的关系发生了变化，在职工利益与企业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工会不再是直接面对国家
和政府。这在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很好理解。在公有制企业，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企业以资产回报、纳税和守法等形式来维护国家的
利益，经营者在日常经营中主要体现的是企业的利益甚至是经营承包者自身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工会作为职工利益代表者的地位才得以清
晰。越是劳动关系复杂和劳动关系矛盾多的地方，企业越是依赖工会来协调劳动关系矛盾，职工也越依赖工会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在基层工会
近期的一份调查报告中表明，75%的职工认为，当自身的利益受到侵犯时，首先想到要找的是工会。同样有越来越多的经营者认为工会在协调企
业劳动关系矛盾中的作用不可少。花园饭店日本方经理最初反对建立工会，在工资待遇问题与职工相持不下却找不到谈判对象的时候才同意建
立工会，后来的事实令他深有体会地说，工会为他化解了许多矛盾。每次加工资，他首先找工会协商。这些都说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逐步建立的过程中，工会作为会员和职工利益代表及维护者的地位开始真正得到社会、企业和职工的认可。工会的权利、职责和作用也随之真
正明确。
    2、工会的“调节”作用开始凸现。
    所谓“调节”作用，是指工会调节劳动关系矛盾的作用。1993年通过的《中国工会章程》中也规定工会“把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调节社会
矛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但可以这么说，在过去的工会工作中，没有“调节”这一功能。在计划经济时期，企业经济成份单一，劳动关系比
较简单，劳动关系矛盾也并不突出。如果说有劳动关系矛盾，大多也是整体性矛盾。今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的情况下，公有
制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非公经济迅速发展，国家利益与企业利益不再完全重叠，加之劳动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关系矛盾加剧，工会
的调节功能自然而然地开始凸现。目前企业中逐步推行的工会参与集体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资谈判、劳动争议调解等，化解企业矛盾
，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利益，促进企业发展，这都是工会调节作用凸现的体现。
    3、工会维护职工经济权益的职责更加突出。
    胡锦涛同志在中国工会十三大上代表党中央致词时说，“工会要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出现的新变化，更好地代表和维护
职工具体利益，切实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放到突出的位置。”现在在劳动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关系矛盾日趋突出的情况下，工会维护职能
的重心也发生了变化。从以维护职工的政治权益为主转向维护职工的政治权益与维护职工的经济权益并重，在有些地方工会维护职工的经济权
益重于维护职工的政治权益。在一些企业，随意扣克工人工资，随意延长劳动时间，劳动安全无保障，不为职工解缴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
等，职工基本的经济利益都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哪谈得上在企业中的政治民主？所以说，在一些企业，工会维护职工的经济权益的职能比维
护职工的政治民主权益的职能更突出。或者说，在有些企业工会更多地通过维护职工的经济权益来实现维护职工的政治民主权益。
    4、工会更多地依靠法制开展工作。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也将不断完善。不断完善的劳动法规是规范企业、工会和劳动
者个体行为的准绳。计划经济情况下，劳动关系矛盾不很突出，政府和上级行政垂直领导和干预力度很强。企业与职工在劳动关系上发生矛盾
，常常是靠党委协调、上级干预、某个领导表态。现在职工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工会不可能离开法律法规来调解劳动关系矛盾。在企业
和社会整体劳动关系中，工会自身的利益也必须依靠法律来保护。可以这么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离开了法律赋予的权利，离开了法律的武
器，离开了法律的保障，工会工作将寸步难行。再相比资本主义国家工会来说，他们维护工人利益，常常以罢工和其他斗争手段为武器，不管
他最终是不是真的举行罢工，这个武器一直是握在手里的。而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工会一般不提倡用罢工和冲突性斗争的方法来反映和维护职工
利益。那么唯一的武器只能是法律。更多地依照和依靠法律来开展工会工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的新特点。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的若干思考。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工会工作面临的任何挑战和机遇是共存的，用一句简单的话来概括，那就是：工会工作的困
难越来越大，但工会工作的地位越来越得到承认，工会工作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在这个变化过程中，工会工作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形成了
许多新的特色，创造了许多新的经验，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果。但工会工作要进一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发挥更大作用，在许多方面
还需进行不断的探索。
    1、进一步转变工会职能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在转变职能，实现简政放权、政企分开。企业在转变职能，将社会化功能分离出去。但工会的职能却依
旧没有大的转变，还是四大职能，分解到基层工会有一百多项工作。过去工会地位不清晰，职责不清，维护职能不突出，只能去“大包大揽”
以显示工会作用。企业也将工会作为第二行政科，计划生育、大扫除等工作都划归工会去做。现在在企业中工会工作人员精简了再精简，职能
却不转变，事实上许多工作做不了也做不好。上级工会职能不转变，“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工作布置了许许多多，基层工会难以承受
。现在，工会各级领导机构在推行机构改革，精简机构、精简人员。但工会职能不转变，机构改革以什么为依据？职能不转变，机构人员今天
精简了明天还会以各种方式“长”出来。因此，进一步转变工会职能应该在为上上下下工会思考的问题，不要一讲工作就讲成系统、成系列，
讲全面考核。
    2、重在增强基层工会活力。
    劳动关系发生的深刻变化告诉我们，劳动关系矛盾产生在基层，调节劳动关系矛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主要在基层。我们各级面上工会活
动搞得再多，我们的工作搞得再好，但基层的劳动关系矛盾没解决，职工的利益得不到维护，基层工会工作能力不强，工会的作用没有很好发
挥，那我们的工作搞了有什么用？因此我们要通过推进集体谈判、平等协商制度，推进工会主席进董事会制度等来切实增强基层工会的作用力
。要允许基层工会按照自身的特点和情况自主地开展工作，以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要尽可能下放工会经费以增强基层工会实力。要加强指导
和培训来提高基层工会干部的能力。上级工会要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搞活基层工会。
    3、领导机关工作“宏观化”。
    工会的各级领导部门的工作方法要学会从“微观”向“宏观”的转变，即从热衷于由自己搞具体事务、具体活动转向指导基层、服务基层
。将更多工作精力放在代基层立言、代基层立法之上，做基层工会做不了的事情。一重调查研究，了解和研究普遍性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积
极建议，为基层工会和职工争取利益，为有关部门制订政策提供依据；二重立法立规，积极参与法规的制定，从源头上维护职工的利益；三重
工作指导，推进工会重点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新的经验；四重政策研究，及时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探索新路子，提出新对策。总之，
对各级工会领导部门来说，多从事宏观性工作，减少具体活动和具体工作布置，发挥各级基层工会按照自身特点开展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
这是搞活基层的需要，是转变职能的需要，是适应各级工会机构和人员精简后工作方法转变的需要。
    4、重心移向非公经济企业。
    这里所说的重心转移，不是说整体重心完全移向非公经济企业，而是要求我们的工作重心一定要向这方面有所转移。现在非公经济企业发
展很快，在整个经济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其从业的职工人数也越来越多。恰恰在这些企业，侵犯职工利益的问题最多，劳动关系矛盾最突出
，工会维护职工利益的任务也最重。我们现在的工会无论开展什么工作，在国有企业中都能总结出许多经验和成果，但在非公经济企业中，又
往往不见动静。如果今后的工会工作重心不向非公经济企业转移并取得较大进展的话，那我们的工作无论如何不能算是成功的。
    5、按照工会会员的意愿开展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职工参加工会是自愿的。过去我们对这“自愿”两字
并不太注意，因为职工进入企业都百分之百加入工会，如果不加入工会会被人认为这人是否有政治问题。现在这种不参加工会的情况开始发生
。在非公经济企业职工更有更大的选择。在今后，工会如果不维护职工的利益，工会不为职工所信赖，职工就有可能不再参加工会。工会作为
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必须按照工会会员的意愿来开展工作。再不能是群众想的是一套，工会干的却是另一套。这里所说的意愿当然是大多
数会员意愿，正确的意愿。工会要按照会员的意愿开展工作，首先要推进工会的民主化、群众化进程。工会工作要定期听取会员群众意见，工
会经费使用要公开，工会干部要接受会员群众监督评议。在基层要推广工会主席直接选举，这样做有利于在一些非公经济企业避免由雇主操纵
工会主席人选产生；有利于工会干部更好地服务于群众；有利于工会更好地代表职工群众利益。
    6、改革工会组织体制。
    我们目前工会的组建，是和行政体制相一致的。这是出于计划经济时期工会工作行政化管理的需要。过去工会工作主要任务是配合党政以
政治工作为主，工会组织列入政工系列。工会的编制、工资由同级行政管理。职级清楚，系统分明。这样的组织体制发挥过积极的作用，目前
也不是说要全盘否定。但在劳动关系发生深刻变化的今天，以依附行政管理系统为主的工会组织体系，开始工作不那么适应调节劳动关系的需
要。一是因为以行政管理系统组建的工会，目前下属企业门类繁多，情况各异，上级工会很难就职工中带普遍性的问题同行政协商。二是新建
的三资企业、私营企业纳入不了旧的行政管理系统，只能纳入地区工会，各企业职工情况的一致性更差，上级工会很难全面代表这些行业各异
、情况千差万别的企业中的职工利益。三是专业性很强的产业、行业经营者都建立行业协会、行业联合会，经常研究带有普遍一致性的管理和
经营对策，而工会却没有成立与之相适应的工会联合会，就职工中带有行业、产业普遍性的问题与经营者协会协商谈判。因此，应该探索适当
发展的强化产业工会；应探索行业性较强的企业工会，同时加入行政系列工会和产业、行业工会联合会。联合会应以联合制的办法产生委员会
和主席，主席可由推选产生，也可采取轮流执行办法。基本不设常设性机构，定期研究共同性问题，经常性与行业、产业经营者代表协商劳动
关系矛盾，协商职工利益问题甚至行业发展问题。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给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带来了新的挑战，也带来了新的机遇。我们应认真总结党的十一届三中全
会以来工会工作的变化、经验、教训和成果，抓住机遇，争取有利条件，进一步发展工会工作，在新时期，为维护职工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改革深化和社会经济发展，为服从服务于全党全国的大局发挥工会更大的作用。以新的姿态、新的作为迎接新世纪。
【责任编辑】范国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