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体育科学
ZHEJIANG SPORTS SCIENCE
1999年 第21卷 第5期 Vol.21 No.5 1999



排球规则的重要修改
陈培基
　　中图分类号：G842　　文献标识码：C
　　国际排联在1999年2月举行的执委会会议上，通过了1999――2000年国际排球规则(临时版本)，对规则进行了重要的修改。现根据几方面资料，将此整理出来并附上一些必要的说明，供大家学习时参考。水平有限，若有出入应以中国排球协会将要出版的规则为准。
比赛的特性
　　……排球比赛中，某队胜一球即得一分(每球得分制)。接发球队胜一球时，得一分并获得发球权，同时队员按顺时针方向轮转一个位置。
规则的修改(主要部份)
规则1比赛场地
1.4.5　处罚区域
　　在替补席后方1.5m处，用宽5cm红线划出1×1m见方的区域。在二个处罚区域内，各放二把坐椅。(说明：此系被判罚出场的队员接受处罚的坐席，主要应由第二裁判进行管理。)
规则3　球
3.1　特性
　　允许使用皮革或合成革制成外壳，内装橡皮或类似质料制成的球胆。颜色：应是一色的淡色或彩色。
规则4　比赛队
4.1.2　各队最后确认的12名队员中，可以选择一名队员为后排自由防守队员。(说明：后排自由防守队员是队的正式成员，上场比赛穿着的服装颜色与队的其它队员的服装颜色必须有明显区别，并有符合规则规定的号码。)
4.3.3　队员上衣必须有号码，序列为1～18号。
　　b)身前号码至少15厘米高，身后号码至少20cm高，号码的笔划至少2cm宽。国际排联的世界性比赛，队员短裤右前裤脚处须有4～6cm高的号码，号码笔划至少宽1cm。(说明：原袖上的号码取消，主要针对有穿着无袖衫。如果短裤无裤脚，则号码印在短裤的右后部)。
规则5　队的领导
5.2.3　d)　教练员与队的其他成员一样，可以对场上队员进行指导，教练在进行指导时，可以在替补席前至准备活动之间的无障碍区内站立或走动，但不得干扰或延误比赛(说明：更不允许踏及场地界线或进入场地)。
规则6　胜一球、胜一局和胜一场
6.1.2　犯规的后果
　　犯规则的后果为对方胜一球，有下列几种情况：
　　a)如果对方是发球队，则得1分并继续发球；
　　b)如果对方是接发球队，则对方获发球权同时得一分。
6.2　胜一局
6.2.1　先得25分并同时超出对方2分的队为胜一局。当比分24∶24时，比赛继续进行至某队领先2分为止。如26∶24；31∶29。(说明：无最高限分)。
6.3　胜一场
6.3.2　如果比局为2∶2时，决胜局打至15分并须领先对方2分为获胜。(说明：同样也无最高限分)
规则8　队员的替换
8.5.1　自由防守队员的号码必须填写在第一局的位置表上。(说明：每局开局即可以进行自由防守队员的(自由人)替换，在第二裁判员核对完毕该队场上位置后，自由人即可以上场替换。自由人的替换在进攻线至端线之间进行；自由人二次替换之间，必须经过一个有发球的比赛过程。自由人在场上任何区域均不得将高于球网上沿的球直接击入对区；自由人不得发球、拦网或试图拦网，网前空跳也是禁止的；自由人在进攻区包括其延长线内，进行上手传球，当球的整体高于球网上沿时，任何队员不得将该球直接击入对区，当球的整体在低于球网上沿时，直接击入对区是允许的。这条就是禁止自由人在上述区域内用上手传球进行组织进攻。)
规则12　球网附近的队员
12.3　触网
　　队员触及球网或标志杆不为犯规，除非队员在击球或试图击球时触及到球网或标志杆才为犯规。(说明：此项规定，尺度上未变，掌握上应注意比赛发展的趋势和可能会发生的变化。近期国际和国内比赛将执行发球擦网不为犯规的规定，将对排球比赛产生重大的影响。)
规则13　发球
13.4.3　发球队员必须在第一裁判鸣哨允许发球后，8s内将球击出。(说明：击出是被认为完整的完成了发球的执行；发球前队员向下拍球是允许的)
规则16　正常的比赛间断
16.1　正常间断次数
　　每队、每局有二次暂停，每次为30s。
　　第1～4局当领先一队比分达到8和16分时，自动执行技术暂停，每次90s；决胜局无技术暂停，各队只有二次常规暂停。(说明：技术暂停为自动进入。世界比赛局间休息为10min；国内比赛一般休息时间掌握为3min，此应由比赛的组织者决定。国内比赛，当休息至2min30s时即按响蜂鸣器通知队员和裁判准备进行下一局比赛。技术暂停和普通暂停时间应用足。技术暂停和局间休息的时间均由记录台掌握。)
16.5.3　在请求替换时，队员必须站在换人区附近并做好进场准备。(说明：因教练员可以站立或走动进行指挥，替换队员无法站在教练员附近。)
规则21　不良行为及其判罚
21.1　较轻的不良行为不予处罚，但第一裁判有责任对这类行为用语言或手势，通过场上队长给予警告，防止他们接近处罚标准。(说明：此类警告不登记在记录表上，主要起到教育作用。)
21.3.1　判罚(黄牌)。用于全场比赛中，任一成员的粗鲁性行为，判该队失一球。(说明：即对方得一分)。
21.3.2　判罚出场(红牌)
　　a)全队任何成员被判罚出场，都必须离开比赛场地，坐在处罚区内，不得继续参加该局的比赛；教练员被判罚则失去指挥比赛的权力。
　　b)某队成员第一次发生冒犯行为，只判罚出场，无其它处罚。
　　c)一场比赛中，同一成员第二次粗鲁行为判罚出场，无其它处罚。
21.3.3　取消比赛资格
　　a)该成员必须离开比赛控制区域，不得继续参加该场比赛。
　　b)第一次出现侵犯行为，取消比赛资格、无其它处罚。
　　c)本场比赛中同一名队员第二次出现冒犯行为，应判为取消比赛资格，无其它判罚。
　　d)本场比赛中，同一名队员第三次粗鲁行为，取消其比赛资格，无其它处罚。
　　(说明：上述再无其它处罚是指受红牌处罚时不给对方加1分；不搞“数罪并罚”而只执行最高一级的处罚。延误警告是警告全队而不是针对个人，队的任何成员再次出现延误比赛则给予判罚(黄牌)并给对方得1分。延误比赛的犯规不是行为犯规，所以不升级即黄牌、黄牌、再黄牌。)
21.4.1　不良行为的判罚是针对个人的，整场比赛中有效，同时均应登记在记录表上。
规则22　裁判成员和工作程序
　　国际排联举办的世界性比赛，设一名助理记录员。(说明：在正式比赛中应设置助理记录员，其职责是：掌握技术暂停和局间休息时间，控制暂停次数，注意场上大屏幕比分和自由防守队员进、出场的顺序。)
22.2　工作程序
22.2.3.1　如果第一裁判鸣哨，他首先指出
　　a)应发球的队；　　b)该犯规的性质；　　c)犯规的队员；第二裁判重复其手势
22.2.3.3　如果双方犯规
　　a)犯规的性质；
　　b)犯规的队员；
　　c)指出应发球的队(说明：指向发球一方手势其结果是被指向一方得1分，是第一裁判最终的判定；第二裁判是无权做出最终判定的，所以该手势是跟随重复第一裁判的指向发球队一方的手势，不能先于第一裁判。指出犯规队员是必要时，不需每球必做。
规则26　司线员
26.2　职责
　　司线员用旗(40×40cm)按照规定的旗示执行其职责。
　　致谢：谨向曲正中教授及国际级裁判王宁同志表示谢意!
作者简介：陈培基(1941-)，男，辽宁大连人，浙江省体训一大队高级教练，国际级裁判、浙江省排球协会副主席.
作者单位：浙江省体训一大队 排球队，浙江 杭州　310004
责任编辑：梁瑾
收稿日期：1999-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