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献号 】1-3121
【原文出处】社会科学探索
【原刊地名】长春
【原刊期号】199601
【原刊页号】49-54
【分 类 号】J1
【分 类 名】文艺理论
【 作  者 】张向东
【复印期号】199607
【 标  题 】文艺论评  解构与阐释――对先锋文本的文体解读
【 正  文 】
    （张向东/文）
            一、先锋文本：对传统文体理论及观念的挑战
    被学者们称为文化溃败时代的馈赠的中国当代先锋文本，从90年代初开始到现在已经渐趋没落了。然而它带给我们的遗憾与思索，不仅是思
想意识，情感道德方面的启示，更在于“先锋派文学创造了新的小说观念、叙述方法和语言经验，并且毫不夸张地说，它们改写了当代中国小说
的一系列基本命题和小说本身的定义”〔1 〕以至于当先锋文本在八十年代末期刚刚崭露头角的时候，我们的颇具传统思想和文体观念的编辑们
感到很疑惑：“这是小说吗？”于是，从1987年开始《收获》等杂志在目录中的“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等栏目之外，又设
立了“实验文体”的栏目，从此以后（个别在这之前），孙甘露、叶兆言、格非、余华等先锋作家纷纷走向文坛。也从此传统的文体模式开始被
打破，以传统的文体观念来关注这些文本已成为一种虚妄，以至于评论家惊呼：“许多的后现代先锋作品，期待传统理论的解答几乎是不可能了
。”〔2〕应该承认， 传统的文体理论及观念很难涵盖后现代的先锋文本，因为这些先锋文本对传统的文体模式，既不是文体变异也不是文体嬗
变，而是一种文体解构，解构一词的引入源于西方的解构主义，解构主义是一种有悖于传统的后现代主义哲学文学思潮，无论在五、六十年代至
今的西方还是中国的后新时期被一些学者们传诵和运用着，解构主义的伟力不仅在于它对西方从古希腊至尼采的整个形而上学传统进行的怀疑和
超越，而且在于它为我们考察各种现象和本质（包括文学的现象和本质）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和新的思维方式，由此我们尝试着将解构主义引入
文体领域，期待着以文体为本位，对后现代先锋文本（实验文体）进行行之有效的解读。
            一、哲学定位：理论的差异
    传统的文体理论是一个庞大的认识系统和理论体系，它充分强调文体的整体性、稳定性与历史性，它认为文体特征是构成文体诸因素共同作
用下的综合反应，在其发展中，某些文体因子及其性质是稳固的，比较集中地体现了文体自身的传统。而解构主义则认为，文本的目的在于拆除
那种具有中心指涉结构的整体性与同一性，充分强调了文本的不确定性，它认为文本并不必要表明作者的意图以至社会的文化背景，下面将对二
者的差异做具体的表述：
        （一）一元哲学基础与多元哲学观念
    传统的文体理论的孕育成长是与西方从亚里士多德开始的形而上学传统同步而行的，在西方的形而上学的思想体系中，人们总是认定语言最
终要表达一种终极的“元真实”，这种“元真实”又称“逻各斯”，它既能维系人的整个认识系统，同时又置身于该系统的出发点和中心之上，
人们称之为“逻各斯中心主义”，而它的哲学定位便是一元论的哲学基础，包括传统的文体理论在内的许多的延伸理论都是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
的。正因为如此，传统的文体理论及文体模式结构才形成了它的完善的认识论系统，人们内心深处逐渐渗透而形成的文体意识便是这种认识论系
统在人们心灵中的反射，因而人们观察事物或解读文本时总是拘泥于这个固定的理论体系和结构模式之中，得出的结论也试图符合这一系统结构
中的内在规则，一旦有一种新的文体或文体因子产生，人们总是千方百计地把它纳入自己的文体的认识系统之中。
    解构主义文本观则与此相反，它不受固定的中心与模式的束缚，力图突破一切现成的理论框架，并将其逐一分解，最终证明世界是多元的，
不存在一个中心，人们的思维也不应依赖于一个固定的模式，从事理论探讨和文体批评也不可强求一种结论，解释可以是互不相同，甚至是相互
矛盾的，探求真理的过程也是多种多样的，因为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什么终极的真理，真理是无限差异难以穷尽的，由此看来，它的哲学观念是多
元化的。
        （二）传统语言的工具性与解构语言的本体性。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这一古老的命题，清楚地道出了文学与语言的关系，即文学是以语言为媒介来传达某种内容（一般指社会现实与思想感
情）的艺术，这纯然就是传统语言学关于语言界说的直接移植即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外壳在文学领域的阐释。因此，在这里语言纯粹是“用”，是
分离于内容的媒介与工具。而传统的文体理论正是建立在这种语言的工具论的基础之上的，从思维的角度讲，它是一种思维方式的物化形态，从
语言的角度讲，它是一种话语方式的书面形式，正如同工具论的庞大的语言系统一样，文体理论也以此为基础形成了一整套的系统的理论体系，
如小说文体理论，就是小说语言能指系统的组合方式和能指对所指的实现方式所构成的，前者包括了小说语言能指系统的符号特征及组合原则，
后者则包括了小说语言能指和所指的结合关系及结合后所呈现的小说语义场的性质和范围，但无论如何小说文体的语言总是受制于小说内容的。
正由于文体语言所反映的内容是处于核心的主体地位。所以以内容为本体，传统的文体理论就具有着结构的相对的整体性与稳定性和概括性。
    解构主义文本观对于语言在文学作用中的认识则是与二十世纪现代语言哲学的确立有着密切的关系的，在现代语言哲学中，语言不再被看作
是内容的“物质外壳”。雅各布森说：“语言艺术的方式是自我指称性的，它是自己的主题，……所以语词在诗歌中的地位不只是作为表达思想
的工具，而是实实在在的实体，是自主的……语词是做为语词被感知的，而不是作为所指对象的代表或情感的发泄，词和词的排列，词的意义，
词的外部和内部形式具有自身的份量和价值。”〔3〕由此， 文学这一语言的艺术就成了语言自身如何排列组合，如何构成审美符号体系或是形
式化价值体系的艺术了，文学的语言在这里就由工具论变成了本体论了。而解构主义文本观正是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它的解构话语的本体论的。由
于索绪尔把语言看成是一个由音位关系构成的符号系统，进而提出了符号能指与所指的任意性，维特根斯坦更从语言哲学的角度认为人类当初用
语言命名世界也是非确定性的，这样由于语言构成的观念世界和现实世界并不是同一的，两者之间根本没有什么一一对应的关系，所以用语言准
确地表达这个世界以及思维只能是一种虚妄的承诺，在结构主义语言是文学作品的本体的基础上，解构主义认为语言的解构状态才是文学作品的
本体。
        （三）中心指向的确定性与边缘指向的非确定性
    如果说传统的文体理论如上文所述追求的是一种文体的“逻各斯中心主义”的话，那么很显然，它的中心指向是确定性的，这种确定性在内
容上表现为一种总体，一致，秩序和理性，在形式上则表现为情节的完整，结构的谨严，视角的鲜明等，如传统文体理论中对结构的理解就表现
出了一种确定性。其一，它意味着一种整体性，用目的论的观点建立了各种成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其二，它意味着同一性的中心取向，各个因素
之间的差异被一个中心所支配，其三，它表现出一种共时性。“它可能使各个部分失去单独发展变化的可能性，用符号学的术语说，这个中心指
向是所有能指的最后的所指，也就是一切其他的存在，都是为了说明中心的确定性的存在。”〔4〕
    而解构主义文本观则对恢复理性的，确定的秩序深表怀疑，它不仅把作为文本价值指归的内容推向作品的边缘，而且在语言形式的操纵下，
把它表现得十足的混乱不堪和毫无秩序，那种靠理性和精神的力量恢复秩序是毫无希望的，后现代作家品钦就曾说：“甚至不相信在自己的艺术
领域中有一种能够形成经验和赋予秩序的精神力量。”〔5 〕由于表现意义的内容被推向边缘，解构本身便成了一个“中心空虚的循环系统”，
“由于中心的空虚，使能指与所指呈现无限的递进关系，而递进关系本身就表征着一种象征，但象征的事物并不确定，因为象征之后还有象征。
……这就是主题的无限后退和延搁引起的意义的无限递进，可以说所有的符号都是能指。因为解构中没有所谓的最后显视，而始终存在着补充、
边缘、缺席、空间。”〔6〕最终导至一种非确定性。
            二、文体接受：意义与局限
    现代意义的文体接受是以接受美学为基础的文体解读理论，它反映了接受美学在文体解读中的意义，由于姚斯和伊瑟尔的接受美学的提出以
及读者反应批评理论的发展，文学作品的解读理论逐渐改变了文本解读的被动局面，虽然它仍强调罗曼・英伽登所谓“具体化”的过程，但这种
“具体化”的则更多地强调了接受主体的文体观念在文本中的创造性的能动过程。在接受主体的文体观念向文本的转化的过程中，伊瑟尔曾说：
“这种‘转化’经常被认为是完全由文本形成的，但是任何成功的转化――虽然这种转化是从文体开始的――取决于何种程度上激活个体读者的
个人领悟才能和加工才能。”〔7 〕而这正符合皮亚杰的认识发生学的原理，皮亚杰在《生物学与认识》中说，外部世界的刺激，不仅可以激活
本体的以往记忆，更能激起以往记忆基础上的创造力的实现的可能性，的确，接受主体头脑中固有的文体观念和文体经验，一直是处于沉寂状态
的，它们在向文本转化的最初阶段是由文本的刺激所激活的，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这种激活还带有一种指向性和规范性的意味，但是随着解读活动
的逐渐展开这种指向性和规范化的意味则越来越淡薄，因为任何接受主体的头脑中不可能是白板一块，而或多或少地具有一定的有待于激活的文
化特性和历史特性所凝结而成的文体信息，随着解读的逐步深入，它总是要有意无意地充分调动这种文体观念与文体信息，化做一种能动的理解
力与创造力，揭开文本的表层，在作品的文体空白与未定点中，创造性地赋予文本以新意，而这种新意一旦产生，又绝不仅仅等于接受主体原有
的文体观念和文体经验，而是要高于原有的这些文体观念与文体经验，文体解读所强调的创造性无疑是符合文学艺术的发展规律的，因为文学艺
术的本质正是创造性。事实上的在解读经验中实现自己的创造力正是接受主体的最大愿望。而现代意义上的文体接受的突出意义也正在这里，可
以说它进一步拆解了文本原意的中心指向，向相对主义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但它赋予文本以姚斯所谓的表层，中层与深层的审美经验，却不知不
觉地流露出了它的局限性，这种审美经验实质上使文本接受最终没有停留在边缘、现象、零散性和不确定性上，实际上极端地强调主观的文体接
受读者中心主义，不过是作者中心主义及文本中心主义的再一次延续，它在思维形式上仍然摆脱不了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束缚，这种审美经验中仍
包含有传统的文体模式的中心性，整体性、本质性，深度模式性和确定性，诚如有的论者所言，这种现代意义的文体接受“其立足点是理解、对
话、意义和表达的统一，这是一种以理解为轴心的重新确定的逻各斯和意义的在场，其所持存的仍然是一种归汇中心（理解中心），寻找新的确
定性以保证语言中心论的优先地位。”〔8〕可见这与传统的文本解读只是殊途而同归而已， 而对于先锋文本而言，现代意义的文体接受只是为
传统的文体模式的解读披上了一层主观的相对主义的外衣。总之，无论是传统的文本解读（下文有详细论述），还是现代意义的文体接受，传统
的文体模式所深深植入人们心灵中的文体观念象横亘于接受主体的心灵与后现代先锋文本之间的一道堤坝，它们都使接受主体的审美取向难以与
后现代某些先锋文本本身的现实直接拥抱，其原因在于对这些文本的传统文体模式的界定，必须把这些文本中所孕含的丰富的解构状态下的文体
内含模式化了，而这些文本的文体内含只有使接受主体的心灵在随意的，感受的，解构的境地的时候，才能充分而深刻地表现出来，所以要达到
这一目的，就要动摇我们传统的确定不移的文体观念，去建立一种文体解构意识，也就是回到一种不确定的状态中去，去与这些无限丰富的后现
代先锋文本建立相应的策略上的联系。这种联系既包括理论的阐释也包括具体的实践方式。
            三、理论阐释：求异与过程
    如前文所述，解构主义认为，文体解构以接受主体而言，不是界定意义来告诉接受主体如何找到文体意义的理论，而是对传统文体理论模式
的等级对立的消解，它表明了单义界定文体意义在理论上的困难，文体解构注重从文本自身的矛盾关系来消解它，并且它又不绝对地否定对文本
的多种文体解读的合理性。从这一点上说，在理论上，先锋文本给予接受主体的文体启示之一便是文体的解构式解读如同现代意义的文体接受一
样比传统的文本解读更能充分体现接受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为了将这个问题阐述清楚，我们先来看看传统的文本解读。
    传统的文本解读大体上是与传统的文体模式相对应的解读理论。与作者的创造心理一般追求立异力图脱出前人的窠臼不同，传统的文本解读
的一般心理趋向于求同，即力图准确地把握作品的真实内涵，力图使自己的理解符合文本的原意，在传统的文本解读中，接受主体尽可能地消除
文本中的不确定因素，因为不确定的东西往往无定形，无定质，读者难以认同，而对头脑中原来并不存在的新鲜因素，读者往往不得不从自己经
验的库存中搜寻与之相近或相通的经验加以改造和重组，使它与文本中的经验大体对应，从而反过来也丰富了以往的解读经验，但是这种丰富往
往是与读者的解读痛苦相伴而生的，虽然痛苦之中时常伴随着一种审美的愉悦，但这种审美愉悦远不如在文本解读中当文本描述的经验和读者以
往的经验相一致时来得直接，当两种经验相一致时，接受主体由于自身的经验得到印证，求同心理得到满足，一种因熟悉而引起的亲切愉悦之感
便油然而生。正因为如此，接受主体的创造性在文本解读中体现得并不明显，由此可见传统的文本解读的一种注重同构的解读理论。
    而文体的解构式解读则一反传统的文本解读的求同心理，在思维层面上表现出了一种求异的特性，正因为如此，相对于不同的文本，文体的
解构式解读则表现出不同的意义，总体讲，它的意义大致有二：（一）它试图拆解确切的或非确切的文本本意，（二）它试图填充或赋予原文本
以新鲜的确定或非确定的文体内涵，显然，对于追求确切意义的传统文本，它的具体操作则侧重于意义（一），相反对于追求非确切意义的先锋
文本，它的具体操作则侧重于意义（二），当然在具体的实际操作过程中意义（一）与意义（二）往往是并置的，在这当中接受主体的主观能动
性将得到充分的张扬，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解构本身也可以说是一种创造。文体的解构式阅读在解构主义理论上的基本内容是找到文体的表现
形态即文本中相互对立的确定或非确定的文体因子，通过颠覆固有的等级关系使接受主体不停留在任何一个单一的文体因子上。并以此达到一种
文体的解构状态。传统的文本解读是以探寻文本的中心意义以及语言的确切含义与特征为最终目的的，更确切地说它所探寻的这种固定含义是要
求与文本的真实含义相一致的，它自始至终追求着确定的文本意义与语言意义，带有鲜明的人文逻各斯中心主义的色彩，而文体的解构式解读并
不注重最终的终极意义，而只注重解读过程的本身，甚至完全忽略确定的或非确定的文本意义，更不用说这种文体与作品的文本的真实含义是否
一致，重要的不是意义而是接受主体的解读本身。解构主义认为这种解读不再表现为一般意义上的文体因子的解码活动，或能指与所指的表达关
系，而是在文体的差异中显示出一种互文，一种意义的无限补充、替换、撒播、增殖，甚至可以说是程度不同的漫不经心的误读。它把确定的文
本意义变成了历史神话，使文本在很大程度上呈现出“阐释的循环的状态”。
    近年来，对于先锋的实验文体的解读上，评论家们也进行了有效的尝试。如李以建的《叶兆言小说的建构与重构》，方克强的《叙事态势：
建构与解构――评李其纲的中篇近作》，以及陈晓明的《暴力与游戏：无主体的话语――孙甘露与后现代话语特征》等，这些阅读无疑在对先锋
作家们的语言、文本与文体等方面的解构式解读提供了范例。
            四、实践方式：主体与感受
    因为在理论层面上，趋向于同构的文本解读与文体的解构式解读存在着不同，所以实践层面上，二者也必须存在着差异。由于传统的文本解
读以文本为本位，为了弄清楚文本的确切含义，它往往侧重采取一种分析式的解读方式，而文体的解构式解读以解读本身为目的，更多地体现了
接受主体在文学作品的完成中的重要地位，所以它往往侧重于采取一种感受式的解读方式。分析式的文本解读方式是指在传统的文本解读的过程
之中，接受主体要想对文本加以正确地把握，必然要充分调动自己的解读积极性以及头脑中积淀的各种信息，要求接受者进行细致的观察，重视
每一个精细的情节，搞清每一个人物、事件、情节如何的发生、发展的过程，甚至读懂每一个标题，每一句话，每一个标点，虽然这种分析式的
解读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体现接受主体的能动过程，但这种分析的结果最终是不可能超越文本本身的，从解读的开始到最终的结束，自始至终都被
控制在文本的范围之内的，而文本本身既提供了解读对象又成为限制创造力的巨大障碍。而用这种分析式的文本解读方式来解释先锋文本则只能
是一种虚妄。而对于感受式的文体解读来说，文本只是提供了一种解读的契机，它从最初就以接受主体为基本出发点，因为感受毕竟接受主体的
感受，这种感受可以完全脱离文本的制约，它充分体现了接受主体做为主体的存在价值，在这种存在价值的基础上，接受主体将表现出无限的创
造性，虽然有时这些创造性也可能被漫不经心地一带而过或心不在焉的一目十行所埋没。确切地说，感受式的文体解读是指接受主体在解读中抛
弃了以往文本的神圣化观念，把接受主体的自我放在第一位，完全凭自我的兴趣进行解读，对作品文本中的人物命运和事件，采取随感式的多角
度，多层次的解构与延伸。比如对于格非的《褐色鸟群》的解读就可以体现那种随感式的特点，在文本的开始解读中，你可以感受这是一篇性诱
惑的小说，却又感觉到似乎是在逃避诱惑，而逃避的方式可以是叙述人的方式，又可以不是，随着阅读的深入，又可感受到一种“关于生存论”
的形而上学的思考孕含在里面，这种形而上学的思考又能够引伸为关于“时间”、“回忆”的重复，顺着这样的思路又可以往下延伸，这种感受
式的解读就是这样，往往通过对文本中的某一个文体因子进行感受和联想，然后逐渐升发开来，有时升发的结果完全脱离文体的本身，甚至与文
本的本身皆然相反，有时这种升发也不需要有什么结果和答案。感受式的文体解读时断时续，时快时慢、完全受解读的情绪支配，在这种解读方
式中，由于文本及文体意义的非确定性，不同的解读者在解读中可以获得不同的感受，更可以赋予其不同的确定的或非确定的意义，甚至相同的
读者由于解读的情绪和环境的不同，每一次解读都可能获得或赋予原文本以不同的意义，并且这种意义也可以是不确定的，因此每一次解读都可
以称之为“第一次解读”，有的论者甚至称之为“一次性解读”。上述列举的几位评论家对先锋文本的解读有的便是如此。
    其实无论在理论层面上，还是在实践层面上，传统的文本解读与文体的解构式解读并不存在谁高谁下的问题，接受者在进行文学作品的解读
过程中，所采取的解读策略与方法时常不是单一的，而是复合的，多样的，然而对于不同的文学作品侧重采取不同的解读策略和方式也是必然的
，对于先锋文本的解读，相应地侧重采取文体解构式的解读策略便是如此。注释：
    〔1〕陈晓明《文化溃败时代的馈赠》，《文艺广角》1993年第4期。
    〔2〕陈晓明《拆除深度模式》，《文艺研究》1989年第2期。
    〔3〕雅各布森《语言学与诗学》，商务印书馆1990年第123页。
    〔4〕〔6〕《中心空虚的文化》，《读书》1994年第2期。
    〔5〕盛宁《当代美国文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289页。
    〔7〕伊瑟尔《阅读行为》， 转引自王岳川《后现代主义文化研究》。
    〔8〕王岳川《后现代主义文化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 年第67页。
                  （本文获香港中文大学社会科学奖励基金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