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献号 】1-3070
【原文出处】学习与探索
【原刊地名】哈尔滨
【原刊期号】199601
【原刊页号】106-110
【分 类 号】J1
【分 类 名】文艺理论
【 作  者 】方家良
【复印期号】199604
【 标  题 】・当代文艺理论与思潮新探索・  试论文艺的经济功能
【 正  文 】
    文化艺术产品有哪些社会功能，传统的文艺学只承认认识功能、教育功能、审美功能和娱乐功能，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条件下，越来越多的文化艺术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实现交换，多数文化艺术生产经营部门将要面向市场，有的要走向市场，向市场要效益。在
这种情况下，仅仅承认上述四种功能就不够了，还必须承认文化艺术产品具有经济功能，否则就解释不了文艺生产和经营过程中一些经济现象。
如为什么多数文化艺术产品可以进入市场交换，实现价值补偿，以维持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所需要的一部分或大部分资金；为什么文化艺术
生产者和经营者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可以追求最佳的经济效益；文化艺术的创作、传播，为什么可以运用生产、经营、流通、交换、投入
、产出等经济术语，可以运用上座率、票房价值、成本、价格等经济指标来衡量生产经营状况，这些问题的理论依据是什么，等等。如果不能作
出科学的回答，不仅不能理直气壮地追求经济效益，而且也碍于文化事业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文化艺术的经济功能，是指文化艺术产品的生产能够创造价值，并通过产品流通和交换带来经济效益的作用。文化艺术为什么具有经济功能
呢？主要原因在于文化艺术产品具有商品属性、文化艺术是产业，以及文艺生产和经营的经济效益目标。
    （一）文化艺术产品既具有社会意识形态属性，又具有商品属性。文化艺术产品的商品属性，是决定文艺具有经济功能的内在根据。
    一般地说，文艺产品不仅具有意识形态性，而且还有商品属性。马克思在分析什么是商品时，指出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而且作为商
品必然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就是说，商品具有两个要素：一是用来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二是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只要同时具备了这两个
要素，就是商品，就具有商品属性。那么，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文艺产品是不是也有商品属性呢？这要看多数文化艺术产品是否是用来交换的劳
动产品，是否具有一般商品的两种要素，这是理解文艺的商品属性及由此而决定的经济功能的关键。
    第一，大多数文化艺术的生产，是为交换而进行的生产，其产品也是为交换而进行生产的劳动产品。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文化艺术领域除了
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自娱性文化活动，以及民族民间风情文化，不进入市场，不具有商品属性外，其他的文化
艺术基本上都不同程度地进入市场，具有商品属性。
    列宁指出：“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的基础”。〔1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分工依然存在。由于社会分工的存在，不同社会集团、不同职
业的人们之间必须通过市场交换行为，才能获得自身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社会才能保证正常秩序，社会才能不断前进。同样道理，文
化部门除了一部分由国家拨款外，部分或大部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尚需通过市场交换才能获得。同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我国实行的是以生
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所有制结构，而且广泛地实行了承包经营责任制，有国有的、集体的、个体的、中外合资的、外资独
资的等所有制形式和承包形式。它们代表了不同的经济集团和个人的利益，只有通过商品交换，才能实现它们各自不同的经济效益。文化艺术生
产者、经营者之间，以及与物质生产者、经营者之间，也只能是商品交换的经济关系。此外，社会主义的分配形式，也要求商品交换的存在。现
阶段，我国实行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只有通过商品交换，才能实现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可见商品交换是实现按劳分配的必要形式。特别是在
当前，文化经费比较紧缺的情况下，大多数文化艺术生产者和经营者都要将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拿到市场进行交换，以弥补文化经费的不足。而
文化消费者，必须使用货币，即通过市场交换，才能实现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
    第二，一般地说，文化艺术产品也有价值和使用价值，首先，多数文化产品也是文化艺术生产者脑力与体力的凝结，虽然也是甚至主要是作
家、艺术家生活体验、审美观念和创作欲望的结果，其价值量一般不易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但是其价值凝结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此外，
既然大多数文化艺术产品都要进入市场实现交换，因而文艺产品就具有交换价值。按照马克思的价值理论，交换价值是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价
值是交换价值的内容和基础。因此，文艺产品具有价值是不言而喻的。由于文化艺术产品有价值，而且能够进行交换，说明它必然有用处，即具
有使用价值，它的使用价值表现在它的思想内容、审美价值和愉悦功能上，即它能满足人们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文化艺术产品也具备一般商品的两个要素，即为交换而进行生产的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因此可以
说，文艺产品具有商品属性。
    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文艺产品不等同于一般的商品，它只是一种特殊的商品。这种特殊性，一方面在于它是一种精神产品，满足人们的
文化生活需要；另一方面它具有社会意识形态属性，而且它还是文艺产品的本质属性，而商品属性是非本质属性，因为，意识形态属性是文艺的
精髓。文艺属于上层建筑，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因此，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要求有什么样的文艺为之服务。社会主义文艺必须为人
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必须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因此，社会主义文艺
要以马克思主义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正确地反映社会生活，歌颂光明与正义，揭露黑暗与邪恶，更好地为人民、
为社会主义服务，这是社会主义文艺的本质所在。社会意识形态属性之所以是本质属性，还因为它是决定文艺产品和服务能不能进入市场的根本
标准，那些违反马克思主义、违背社会主义方向、传播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封建迷信、凶杀暴力的东西，绝不允许进入市场来危害人们的身心健
康和社会主义事业。
    文艺产品的商品属性之所以是非本质属性，因为它不是决定文艺产品本质内容的属性，它只体现文化生产经营者之间及其与消费者之间的经
济关系，决定文艺产品的经济功能。
    认识了文化艺术产品的商品属性及其与意识形态属性的关系，有利于正确认识以商品形式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化产品的必然性，正确发挥文
艺的经济功能，追求经济效益。同时要正确处理两种属性的关系，既要反对文化艺术的非意识形态化，又要反对文艺的完全商品化，不允许按照
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和经营的唯利是图原则来对待社会主义的文艺生产和经营。
    （二）文化艺术行业既具有事业属性，同时又具有产业属性，这是现阶段我国文化艺术事业的特有形态。文化艺术的产业属性，决定了文化
艺术产品具有经济功能。
    什么是产业？产业的基本特征是生产产品，进入市场交换，实现价值补偿和增值。为什么说，文化艺术是一种产业并决定其经济功能呢？因
为大多数文艺事业单位也生产产品，或从事文化服务，并进入市场进行交换，实现部分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创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此有
经济功能。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在经济理论上只承认物质生产劳动创造价值，否认服务劳动、文化艺术劳动等非物质生产劳动创造价值，把它当作单纯
消耗国家资金的部门。实际上并非这样。
    对这个问题，国外有关学者的研究结果对我们有所启示。
    美国的约翰・奈斯比特、伯特里夏・阿伯丁所著《2000年大趋势》一书指出：“艺术既是文化财富，同时又是经济资源。”该书又进一步认
为：“艺术是与其他行业同样需要实际投资的产业。”慕尼黑伊福经济研究所对文化、艺术创造经济价值的调查报告认为，文艺不是消耗国家资
金的部门，而是有重要的经济因素作用。据调查：1984年西德对文化艺术方面的设备投资约50亿马克，而当年文化艺术方面所创造的收入高达4
00亿马克。这些研究结果证明，文化艺术是一种产业， 并具有经济功能。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在客观上要求与国际
经济接轨，并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认真总结国民经济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一方面在理论上承认非物质生产劳动也创造价值；另一方面
在实践上改革国民经济统计指标，从1985年起，放弃沿用多年的“国民收入”这一统计指标，因为这一指标不反映服务业、金融业、科学、教育
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劳动成果，而开始采用世界上多数国家通用的国民生产总值这一指标，据此来核算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状况，并将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部门划分为第一、二、三产业。1992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农业（第一产业）和工业、建筑
业（第二产业）外的其他产业，如流通行业、为生产和生活服务行业，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国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均为第三产业，其中就包括文
化艺术。《决定》充分肯定了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并把发展第三产业作为一项战略目标。
    现阶段，我国文化艺术的产业形态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文化企业。主要有演出经营业、音像业、影视业、文化娱乐业、出版业、图书发行
业、文献信息业、工艺美术业、文化演出器材业，以及文化旅游业等。二是以文补文、多业助文业。如文化事业单位的有偿服务活动，即文化事
业单位利用自己的艺术、技术和设备等条件，开展各种形式的有偿收费的文化服务；为方便参与文化活动的群众而开办的一些服务性经营项目；
作为本身业务延伸而开展的经营活动；为安置富余人员而兴办的第三产业和经济实体。三是文化事业单位的产业化走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
少文化事业单位扩大产业成分，在开展有偿服务的基础上，实行企业化管理，逐步与事业单位脱钩，发展为文化企业。
    文化艺术作为第三产业，不仅是一个新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新的实践问题，这是决定文艺具有经济功能的重要条件和依据。对此，必须要
有正确的认识。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文化艺术事业基本上由国家统包统办。人们只注重它的事业性和公益性，而忽视它的产业性，不承认它也能创造价值。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更新观念，解放思想，承认文化艺术的产业性。
    当然，我们也不应走向另一个极端，只看文艺的产业性质，而忽视文艺的特殊性，文艺毕竟不同于一般产业，它还有事业性的一面。
    什么是事业单位呢？1984年全国编制会议上印发的《关于国务院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试行办法（讨论稿）》中指出：“凡是为国
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从事为国民经济、人民文化生活、增进福利等服务活动，不是以为国家积累资金为直接目的的单位，可定为事业单位。
”尽管在市场经济这一新的历史条件下，多数事业单位已不单纯是社会福利型的，兼搞有偿服务或兴办经济实体，也为国家积累一定的资金。随
着改革的深化，有些事业单位要走向社会化和产业化，甚至演化为企业单位。但是作为事业单位，只须具有为社会发展和人民文化生活服务、增
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功能，不以为国家财政积累资金为直接目的，这一特性仍然不变。文化艺术部门是直接从事为人民文化生活服务，满足人
们精神生活需要的活动，担负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任。这些都证明社会主义文化艺术的特殊性和重要地位，说明现阶段多数文化行业仍
然具有事业属性。文化艺术事业兼具事业属性和产业属性的这一特性，是当前我国文化艺术的一种特有形态。
    认识文化艺术行业的事业性质，要求我们重视文艺产品的非商品属性，即意识形态性，文艺生产和经营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对非盈
利性和公益性文化事业，以及少数要扶持的艺术表演团体，决不能推向市场，必须给以资助和扶持。就是说，文化决不能完全商品化，也不能完
全企业化。认识文化艺术的产业性质，要求我们承认绝大多数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具有商品性和经济功能，在改革开放中，积极发展文化产业，
推进社会主义文化艺术事业迈上新的台阶。
    （三）文化艺术生产和经营既要讲究社会效益，又要追求经济效益。经济效益目标是文艺经济功能的具体体现。
    文化艺术的生产和经营要讲两个效益，即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什么会有这两种效益呢？文艺学认为，文艺的社会效益是由文艺的本质和
特点决定的。文艺是精神产品，具有意识形态性，这是文艺的本质。同时，文艺又是现实生活的反映，它是用具体的、生动的、感人的艺术形象
反映社会生活，典型性和形象性是艺术的重要特征。艺术不仅反映社会生活，还帮助人们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文艺的上述本质和特征，决定了
它具有认识的、教育的、审美的和娱乐的功能。这些功能具体就体现在它有政治思想影响效益、教育认识效益、文化积累和知识传播效益，以及
娱乐审美效益等，这些都属于社会效益。
    那么，文化艺术的经济效益又是由什么属性和特点决定的呢？很显然，只能是由文艺的商品属性和经济功能决定的。前面已经论述过，文艺
的商品属性，决定它能进入市场流通和交换；文艺的产业属性，决定它能创造价值；文艺的经济功能，决定它能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
    （四）正确认识文艺的经济功能，是文艺理论的一大突破，对破除旧观念，树立新观念，拓展文化市场，开发文化资源，推进文化产业的发
展，正确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都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有利于破除旧观念，树立新观念。近年来，我国文化艺术事业有长足的发展，尤其是通俗文化和娱乐文化呈现前所未有的繁荣局面。
但是，也应该看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是高雅艺术仍然处于滑坡趋势，表演艺术、电影艺术还没有走出低谷。其原因之一，可以说
是传统观念在困扰我们的头脑，包括对文艺功能认识上的传统观念。现在承认文艺有经济功能，有利于破除文化无市场的观念，树立文化的事业
和产业两重属性的观念；破除文化是单一服务型的观念，树立文化服务经营型观念；破除文化全部依靠国家办的观念，树立全社会办文化的观念
；破除只重文化生产轻流通的观念，树立既重生产又重流通的观念，等等。总之，有利于破除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观念，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
应的观念，从而使文化艺术事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找到自己的生长点。
    其次，有利于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文化市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文化市场迅速发展，十多年来，经过培育、引导、管理和建设，文化
市场呈现初步繁荣的局面，虽然在它的发展中还存在一些混乱问题。但是，文化市场的产生和发展，不仅对繁荣文化艺术事业，促进社会主义精
神文明建设起着一定的作用，而且为一些文化生产部门面向市场提供了广阔的天地。同时，也要看到，由于受到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文化企业
的资源配置尚没有参照市场信号加以调配。影视艺术的制作和发行，还不能说已经走向市场。多数文化产品具有商品属性，进入市场就应遵循市
场规律，但文化产品又是特殊商品，有其自身规律，不能完全听任市场来选择。对此，人们尚处在两难选择之中，不能正确处理和对待，往往走
向极端。要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要加快文艺体制改革，冲破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同时，要充分认识文艺的商品属性、产业属性和经济功能，
使能够进入文化市场的文化生产和经营尽快走向市场，积极培育、引导、发展文化市场，完善文化市场体系，使文化艺术生产和经营在市场中创
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再次，有利于开发文化资源，推进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艺术产品既然有经济功能，说明它也是一种资源。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文化经
费比较紧缺时期，积极开发文化资源，不仅可以弘扬民族文化，而且也能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对增加建设资金和文化经费有着重要意义。我国
是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有丰富的文化资源，灿烂辉煌的文物古迹，绚丽多彩的民族民间文化，独具民族特色的戏剧、舞蹈、音乐、绘画、工
艺美术，具有现代气息的娱乐文化、影视文化、音像文化，等等，都是有极大开发价值的文化资源，都能形成不同内容和形式的文化企事业。此
外，还可使文化业务延伸，开发一些文化与经济相结合的产业，如各类文化服务业、文化商业企业、文化工业企业、文化旅游企业等。
    文化艺术的经济功能与其认识的、教育的、审美的、娱乐的功能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统一整体，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这种关系又具体地
体现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文艺产品只要具有较好的认识、教育、审美和娱乐功能，即具有可读性
、可看性、可视性，必然会在市场上赢得更多的文化消费者，那么它就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其经济功能就很明显。同样，有较好的经济功能和经
济效益的文化产品，既得到较多的观众、读者的认可，也就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反之，一部作品没有读者或观众，谈不上有什么经济效益，
当然也没有社会效益可言。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常常出现两种效益逆反的现象，如高质量的文艺产品不一定有较高的上座率，即所谓“叫好不叫座”。反之，一部平庸
之作，因符合某些人的口味，反而有较高的经济收入，即所谓“不叫好叫座”，这是两种效益相背离的情形。我们要正确认识文艺的五种功能，
始终坚持在以社会效益为第一的前提下，争取最好的经济效益。
                          （作者单位：上海市文化艺术干部学校）
                                      〔责任编辑：方月  张磊〕
    〔1〕《列宁全集》第3卷，第1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