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献号 】2-2970
【原文出处】黑龙江高教研究
【原刊地名】哈尔滨
【原刊期号】199603
【原刊页号】29-31
【分 类 号】G4
【分 类 名】高等教育
【 作  者 】姚利民/王维岩
【复印期号】199611
【 标  题 】高校学生管理不应实施滚动制
【 正  文 】
    “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是高等教育改革的核心。”[1]为了提高教育质量，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的举措之一是进行教学管理制度的
改革，“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形成既有严格管理，又有利于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积极性和主动性的教学管理制度。”[2]为了调动学生学习的
积极性，有些高等学校在学生中全面实施“滚动竞争制”，所谓滚动竞争制（简称滚动制）就是把学生的德智体三方面的得分或等级与缴交教
育培养费联系起来，班级中的优秀生(7%)和差生(7%)分别向上滚动（减免教育培养费）和向下滚动（增缴教育培养费或由公费生滚动为自费生
），即根据大学生德智体三方面的得分或等级进行经济上的奖罚。倡导并已全面实施这一举措的高校确信，滚动竞争制“是一种集约束功能与
激励功能为一体的新的教学管理制度，有利于鼓励学生公平竞争，相互激励，共同进步，可以全面地推动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的学风。”
[3]正因为如此，它被当作较好的教学管理制度在高校实施，且有流行之势。笔者认为，滚动竞争制名义上根据学生德智体三方面的得分或等级
决定经济上的奖罚，由于目前学生德体得分或等级的评定标准比较模糊，一般学生都可以达到合格标准，因此滚动竞争的主要参考指标实际上
是学生的学习成绩或考试分数，从很大程度上说，学校是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或考试分数来决定他们的滚动。基于这一分析，笔者认为，这种
教学管理制度利少弊多，不宜在高校推行，已经实施的高校，应该而且必须废止。为什么这样说呢？我们有以下理由。
    一、违背马克思主义的教育原理和党的教育方针。马克思主义教育原理中关于全面发展的理论指出，教育应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诸方面都
得到和谐地、全面地发展，我们党的教育方针是“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4]“促进学生的全面成长
”。[5]国务院批转的国家教委《关于加快改革和积极发展普通高等教育的意见》也明确指出：建立“具备竞争活力的教学制度”，必须以“全
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6]为前提条件，以学生学习成绩决定滚动与否的滚动竞争制，只注意了学生在智育上（考试分数）的优劣，忽视了学生
的德育和体育，不利于学校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不利于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完全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教育原理和党的教育方针。
    二、导致学生形成错误的学习动机。现在的大学生作为跨世纪人才，肩负着振兴中华、推进人类文明进步的重任，应该履行“努力学习，
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7]把自己造就成高级专门人才的义务，高等学校应该通过社会责任感教育、理想教育，激发学生强烈的学习动机，端
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勤奋学习，立志成才。然而滚动竞争制把学生的学习、成才与经济联系起来，用经济作为杠杆来激发学生的学习
动机和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刻苦钻研、勤奋学习、争取优秀成绩成为获得经济奖励的手段，形成错误的学习动机，为金钱而学习，甚至
可能导致学生的贪婪行为，为了获得经济报酬而不择手段。
    三、伤害了学生学习的内在动机。动机心理学的理论[8]认为：人们的行动总是由一定的动机引发和推动的，动机有外在动机和内在动机之
分。同理，大学生的学习作为一种行为，也总是在内在动机和外在动机的驱动下。教师和家长的期望、社会和学校的压力、考试的竞争、奖励
和惩罚等是激发学生学习的外来力量，是外部动机，它们一定程度上可促使学生认真学习。然而，大学生的学习是一种学术性学习，是既充满
艰辛又能带来巨大愉悦的脑力劳动，他们的内在动机即由学生的内在心理因素（如需要、求知欲、兴趣爱好、社会责任感等）所引起的学习动
机，能驱使学生废寝忘食，刻苦学习，争取优异成绩。滚动竞争制过分强调外在动机的力量，企求通过外部手段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忽视
了内在动机对驱使学生努力学习的持久的重要作用，伤害了学生学习的内在动机。
    四、败坏学生的学习道德。滚动竞争制使学习成绩与经济上的奖罚挂钩，必将加剧学生间的竞争，为了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获得经济
奖励，或者至少不遭到经济处罚，同一个班级的学生非但不友爱、合作，反而会敌意、猜忌；非但不能在学习上互相关心和互相帮助，反而会
自私自利，保守学习方法、学习经验，封锁、独占信息和关键的参考资料，甚至以不正当的手段参与学习竞争，千方百计破坏他人的学习，使
他人学习失败，而使自己获取高分。这无疑败坏了学生的学习道德，妨碍形成优良的班风和团结、友爱、合作、互助的同学关系。
    五、改变了师生关系。在普教生中推行滚动竞争制的高等学校一般都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与经济上的奖罚挂钩，学生的学习成绩和他们
对教师教学的评价与教师的职称晋升和奖惩挂钩，这样一来，有的教师为了争取所教学生成绩优秀和赢得他们的好评，只注重教书，忽视育人
，更不敢对学生严格管理和要求，未“把德育贯穿和渗透到教学的全过程中”，[9]甚至教唆学生考试作弊；另一方面，有的学生为了高分，想
方设法接近、巴结教师，甚至给任课教师送礼，以换取教师的额外辅导，或者请求教师暗示、泄漏考试范围与试题，师生互惠，互相利用。师
生关系庸俗化。
    六、违背了大学教育的宗旨。高等教育是高深教育，“研究学术、探求真理”[10]是大学的功能之一，这就要求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都应
该具有学术性、探索性和研究性，而滚动竞争制侧重于普遍要求，敦促教师和学生严格按照教学大纲、根据考试要求进行教和学，以达到理想
的教学效果――学生的考试成绩好。既不利于教师调整更新教学内容，把学生引向理论和科学的前沿，引导学生深入钻研特殊专题，“发现和
培养有特长的学生”[11]，也不利于学生就教学内容中自己感兴趣、并有能力探讨的内容进行深入的学习和研究，发展培养自己的钻研精神，
突出自己的优势，展示自己的专长。违背了大学要研究学术、探求真理、繁荣科学的宗旨，干扰高校胜利完成“发展科学技术文化”[12]的任
务。
    七、不利于学生素质和能力的培养。滚动竞争制主要以学生学习成绩作为参考指标，而现在高校的考试多以知识考核而非能力考核为特征
，事实上学生的考试成绩并不能全面反映学生的学习收获，一定程度上只可表明学生知识积累和掌握情况，考试成绩好并不能代表学生学习收
获大，能力强，学生的在校学习成绩也不能准确预测他们毕业后的工作成就。滚动竞争制由于着重学生的考试成绩，可能诱使和导致学生重视
知识的机械记忆，以应付考试，而不注重运用知识和培养自己的能力，使大学生的学习活动围绕考试、争取高考分而开展，这必然背离国家教
委要求高等学校“着重培养学生的素质和能力”[13]的精神，不利于高等学校培养学生的素质和能力，导致学生素质结构缺陷，高分低能。
    八、违背了正态分布理论，未顾及学生的个别差异。根据教育与心理统计学的正态分布理论[14]，不管在什么条件下，人们的智力、学习
成绩、工作成就等总是符合正态分布，最优者和最差者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人处于中间水平，另一差异心理学的研究表明[15]，人们在智力和
非智力因素上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稳定的，并对学生的学习产生很大的影响。实施滚动竞争制后，总会有部分学生被奖罚，违背了正态分布
理论，也未考虑学生智力和非智力因素的差异对学生学习的影响，是一种进行奖罚的简单做法，因而是不科学的，不利于调动不同学生的积极
性，对不同学生也并不是公平的。
    九、违背成就归因理论，导致学生低估自己的学习潜力。心理学的成就归因理论[16]指出，行为者总是把自己的成功与失败归于主客观两
种因素，就学生的学习成败而言，主观因素如能力、学习策略和方法、身体状况、考试时的心情、努力等，客观因素如学习的环境、教师的教
学、学习内容的难易。而个人的身体状况、学习能力是自己难以控制的。照理，只要是学习努力的学生都不应该因学习成绩差而受到处罚。事
实上的确有部分同学学习十分勤奋，但或者因为学习能力低，或者因为学习策略与方法不当，或者因为身体状况不好，或者因为考试时心情欠
佳和临场发挥不理想等因素，使考试成绩差，学习失败，对这些学生就不应不顾情由地处罚，而应肯定他们的勤奋与努力，在学习上多给以指
导与关心。然而滚动竞争制明确规定有一定比例的学生被处罚，而不管学生的努力程度，没考虑影响学生学习的众多因素，导致学习成绩欠佳
的学生低估自己的学习潜力，形成自卑感，丧失自信，厌恶并害怕学习。这种做法，也似至今仍令人心寒胆颤的揪右派，每个班总有几个“倒
霉”学生被处罚，使学生为学习失败而抑郁、忧愁。
    十、给经济困难学生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妨碍他们的身心健康。经济奖罚对家境富裕的学生并不能产生多大的约束和激励作用，反正他
们有钱，奖多少、罚多少无所谓。而对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广大学生来说，由于经济比较困难，家里供应他们上大学的确不易，而滚动竞争
制更会加重他们求学的困难，有的学生可能负担不起增缴的培养费而被赶出校门。这种经济上的压力，使学生在学习上过分担心学习结果，情
绪波动，注意力难以集中，思维不活跃，导致学习效率低，效果差；另一方面巨大的精神压力，将导致学生失眠、心慌、疲乏，妨碍他们的心
理健康。因此滚动竞争制既不利于学生轻松愉快地学习，又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
    注释
    [1][5][9][11][12]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中国教育报》1993年3月2日。
    [2][6][13]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快改革和积极发展普通高等教育的意见》，《光明日报》1993年2月18日。
    [3]南方某高校：《关于在普教生中实施滚动竞争制和改革奖学金制度的通知》，1994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人民日报》1995年3月22日。
    [8]孙煜明主编：《动机心理学》，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
    [10]陈孝禅：《心理教育问题引论》，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年。
    [14]周淮水：《教育与心理统计方法入门》，浙江教育出版社，1984年。
    [15]李孝忠：《能力心理学》，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85年。
    [16]B・韦纳著、林钟敏译：《动机和情绪的归因理论》，福建教育出版社，1989年。
                    （作者单位：湖南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