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献号 】2-2347
【原文出处】现代中小学教育
【原刊地名】长春
【原刊期号】199604
【原刊页号】2-5
【分 类 号】G3
【分 类 名】中小学教育
【 作  者 】朱德全
【复印期号】199611
【 标  题 】素质教育层次结构与“教育理想”
【 正  文 】
            一、问题提出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以及现代社会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对教育内部的驱动和冲击，教育系统也就自然而然地进入了商品经
济的市场，经济建设系统也介入到了教育系统的运行之中，现代基础教育对培养人才的规格要求也就随之发生了变化。培养人才的事情不再是
教育系统一家的事情，这也是经济建设系统的内在要求。基础教育培养的人才也就必须要求具备从事经济建设的各种素质和能力。这样，素质
教育理所当然地应成为现代基础教育科学的教育理想。
    教育，教是为了“育”。育人既是教育的本体功能，又是教育的中心本质（即在教育本质的多层次立体结构中，育人性是教育本质的核心
）。育人总是要有一个质量规格的，这就是教育目的。教育目的不仅是国家以文件形式规定的教育者在培养人的教育实践活动中必须遵循的总
要求，更重要的是要把这种总要求内化为教育者终身工作所追求的目标。这一目标是教育者“良心上”的专一追求或“良心上”相对稳定的一
种欲望，是教育者通过对教育功能（特别是经济功能）或教育价值判断的基础上，对教育事业由衷而产生的一种根本信念。这种根本信念乃是
本文所指的教育理想。因此，教育理想其实质上是与教育目的的内涵与外延完全一致的，都是教育对培养人的质量规格的要求。不过教育理想
比教育目的在教育者身上体现得更具体、更直接、更明确化，它是教育者个体的教育愿望与需求对教育目的这一总要求的具体反映，是教育者
信服化的教育目标。因此，教育理想集中体现了教育主体与教育客体的高度统一，是作为教育主体的教育者对作为教育客体的教育对象的教育
愿望与需求关系的一个抽象概念。
    教育理想既是教育者教育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又是教育者教育实践活动的方向和力量。研究它有助于探索教育的本质，从根本上把
握教育改革的方向，理清教育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复杂矛盾关系，比如说教育目标与教育实际，“升学率”与“教育质量”、“应试教育”
与“素质教育”等等这些矛盾关系。
            二、科学的“教育理想”应考虑的双重条件
    我们确立科学的教育理想，首先应在教育功能或教育价值上有一个符合客观实际的统一认识，但由于历史的局限性、社会局限性、阶级局
限性、文化局限性以及教育者个体认识水平局限性的影响，使得我们对教育功能或教育价值的认识有偏有全，有浅有深。这样确立的教育理想
各有侧重，因而呈现有不同的倾向，有的设计确立的教育理想带有科学性和实效性，能正确反映国家制订的教育方针或教育目的，然而有的设
计确立的教育理想带有片面性或失效性，不切合客观实际，不能正确地反映国家制订的教育方针或教育目的。这样反过来又从根本上否认了教
育这一事业客观存在的社会价值或功能。所以，从这种意义上讲，教育功能或教育价值实际上是我们设计确立教育理想的逻辑认识起点。
    从社会需要和个人需要及其两者关系出发去考察教育的功能或价值，可分两大类：一类是直接功能――本体功能，也就是教育能促进教育
对象身心全面、统一、和谐、自由地发展，它是教育最本质的功能，教育的其他功能都要以此为基础和中介；另一类是间接功能――社会功能
（包括政治功能、经济功能和文化功能），也就是教育能通过教育对象身心全面、统一、自由和谐的发展以及教育对象参加的社会实践进而转
换为促进其他社会变革的功能。因此，教育的功能是通过教育对象的健康成长发展及其社会化程度而释放出社会能量的教育作用于社会发展的
功能。这样，直接功能和间接功能又是统一的。从这种角度讲，科学教育理想的最终落脚点，抽象地说就应当是使自然性的人转化为社会性的
人。从这一观点出发，因而也就要求我们设计确立教育理想时应考虑以下双重条件：
    1.从直接功能出发，教育理想应就教育所培养出的人的身心素质作出规定。教育过程是由教育者、教育对象、教育内容、教育方式这四个
基本要素构成的。在教育过程中，教育者是教育的主体，教育对象是教育的客体。客体是作为主体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它随
着主体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变化发展而变化发展。而教育理想是教育主体与教育客体的对立统一，教育主体直接作用于教育客体，其目的
是使教育客体获得全面统一的、自由和谐的发展，这也就是教育的本体功能或直接功能，从这一功能出发，教育就应当是一种有目的的培养人
的活动。这里说的“有目的”是指教育的自觉目的或叫预定的目的，其核心在于把客体培养成为什么样的人，应当达到什么样的素质规范标准
，因此，教育理想应就教育所要培养出的人的身心素质作出规定。即指明这种人应形成某种个性结构。
    2.从间接功能出发，教育理想应就教育所要培养出的人的社会价值作出规定。从教育的间接功能――社会功能出发，就教育与社会、教育
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而言，教育对象又是主体。但是，这并不是说，任何一个人都是主体，而必须在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和一定范围内取得一定
的科学文化知识之后，才可能成为实践活动的主体地位，成为可能性的主体。教育就是为使自然性的人转化为实践活动的可能性主体的人，再
将可能性主体的人转化为现实性主体的人打基础的。因此，教育理想应就教育对象作为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主体所应具备的能力或社会价值
的预测标准作出规定，即指明这种人符合什么社会的需要或为什么阶级的利益服务。
            三、素质教育的分级层次结构
    什么叫素质教育？这是近些年来教育界正热烈讨论的一个中心议题。我们从文字上来理解这个概念似乎并不难，就是说教育目的是提高教
育对象的素质，不是为了别的什么目的。不过，现在社会正面临着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对教育内部系统的驱动和冲击，那么为了适应这种潮流
，而教育对象到底应当具备什么样的“新质”？或者说当今素质教育的分级层次结构应当怎样来规范？这则是值得我们探索的一个问题。
    笔者认为，人的素质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就狭义而言，是指一个人的身体素质，即心理学上讲的体质；就广义而言，是指为适应社会
发展的需要而具备的一系列品格，它是社会的产物又是历史的产物。作为教育范畴的人的素质则应当从广义上去理解，这是一定社会条件下的
产物，它不仅包括教育对象的各种身体素质还包括教育对象的各种心理素质和动手实际操作的技能、技巧素质。这些基本素质根据社会的需要
按照一定的关系排列、组合成为教育对象全面统一的和自由和谐发展的具体素质结构。这些具体排列组合而成的素质结构与之分别相应的教育
则排列、组合成为素质教育的分级层次结构。
    概括地说，素质教育结构分为两级三层次四要素。它是根据科学教育理想应考虑的双重条件以及现阶段社会发展趋势作为理论基础的，它
是就素质教育内部各要素的相互关系而言的，绝非重要性与不重要性之分。这两级三层次四要素的精神实质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使之
具备现代社会发展适应性的全面、统一发展的教育；另一方面使之具备现代社会发展创新性的个性自由、和谐发展的教育。而这两者又是统一
的，因此，这一结构是一种多维性的、多层次的、动态的，一个完整、协调而相互交错的立体结构。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有助于前者的发
展与提高，是前者的必要条件。它的结构模型如下：
    （附图  {图}）
    （一）使教育对象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是素质教育第一级结构
    一个人的精神面貌也就是一个人的内心世界，使教育对象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也就是要丰富教育对象的内心世界。它是具备社会发展适
应性能力的基础，说它是素质教育第一级结构的原因就在这里。一个人的精神面貌是一个人不可缺少的精神支柱。教育对象的精神面貌应具备
两根支柱：一是具有健康的体质；二是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与之相应的教育则是同一层次的素质教育：一是健康教育；二是思想品质教育。
    1.健康教育是第一层次的素质教育。健康教育是指教育者通过教育使教育对象具有健壮的身体、灵活坚韧的体质，精力充沛的体魄，发育
匀称并具有健美的体型。说它是第一层次的素质教育是因为它是素质教育的基础和前提条件。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电化教育手段广泛运用，
在教育过程中，教育对象要短时、快速、准确地接收各种信息，这就要求教育对象思想高度集中、精力充沛，而要做到这点，没有健康的身体
是不行的。健康的身体是教育对象进行刻苦的、持久的学习，提高学习效率所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进行健康教育的主要途径或手段是学校卫
生工作和学校体育。通过体育锻炼，使学生精力充沛，能提高感知事物的有效性，记忆知识的牢固性，思考问题的敏捷性。这样才能够适应现
代“信息化社会”发展的需要。
    2.思想品质教育也是第一层次的素质教育。思想品质教育即政治、思想和道德教育。说它也是第一层次的素质教育，是因为思想品质教育
是形成全部精神面貌和精神力量的核心或支柱，它能够为其它素质教育定向导航，提供动力保证。进行思想品质教育的主要途径或手段是德育
，进行德育要遵循两个基本条件：一是按照当前社会形势发展的要求；二是按照学生思想实际的要求。同时，德育工作必须加强学生良好道德
心理的培养，抓好道德环境的优化，把握道德评价的质量。
    （二）使教育对象具有充沛的精神力量是素质教育第二级结构
    一个人的精神力量是指一个人的各种心理能力和外在表现能力的总和。说它是素质教育内容的第二级结构，是相对于精神面貌作为第一级
结构而言的，因为教育对象的精神力量是在精神面貌的基础上形成起来的，它是素质教育的结果，反之，精神力量也是精神面貌的必要条件。
它包括智慧品质和动作技能两方面。
    1.智慧品质教育是第二层次的素质教育。智慧品质是一个人的聪明才智，是一个人心理中的认识能动力。它包括知识结构和内部智力两部
分，其中内部智力是教育对象的观察力、想象力、思维力和记忆力的总和。它是在知识结构的基础上形成起来的。有人说智力就是知识“会走
路、会跑步、会长途旅行”的能动力，这是很有道理的。我们说智慧品质教育是第二层次的素质教育，是针对第一级结构中第一层次的健康教
育是基础和同一层次的思想品质教育是核心和方向而言的。品质教育又是素质教育第二级结构中的基础力量。与此同时，智慧品质也是健康教
育和思想品质教育的必要条件，它有助于科学地保健，也有助于提高道德认识。
    2.动作技能教育是第三层次的素质教育。动作技能教育是指教育者使教育对象学会运用各种外部运动器官，尤其是动手和动口进行直接操
作和表达的实践活动。它包括外部智力和特殊智能，其中外部智力是指动作过程中的一般技能和基本技巧。特殊智能是指在技能的熟练化、自
动化后，在某些实践活动中表现出的一种特殊才能。我们说动作技能教育是第三层次的素质教育，是在第二层次智慧品质教育的基础上发展起
来的，因为知识和内部智力是形成和发展外部智力和特殊智能的前提和起点，当然，后者也是前者的促发剂。学校进行动作技能教育的主要途
径和手段是智育和劳动技术教育，尤其重在“因材施教”，强调个性的教育。
            四、素质教育是现代基础教育“科学的教育理想”
    现代基础教育是作为现代国家的国民在新形势下为适应社会的变化发展所应接受的最低限度的教育。它包括有助于个人终身发展的普通教
育与基本职业准备教育。它的主要任务就是为学生适应社会打基础。作为打基础，就要考虑学生究竟需要什么基础，具体地讲含有两个方面，
一方面为学生进一步升入高一级学校学习打基础和进一步接受终身教育打基础；另一方面，为学生直接参加社会就业打好基础。因此，现代基
础教育作为现代教育最重要、最基本的环节，为了适应现代社会面临着的新的挑战，以及面对着现代社会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对教育系统的冲
击，就要求教育培养的人要充分具备从事和适应现代经济建设的各种素质和能力。因此，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就应当把素质教育作为最核
心的规定目标，把这种规定目标要内化为教育者真诚的教育理想和信念。教育者要从小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进行职业意识和就业意识的教育
；而不单纯是以前的升学意识的“旧质”教育，但实际教育工作中表现出来的问题说明，一些教育者目的不很明确，现实教育工作中存在着形
式主义，死搬国家教育政策方针教条，并未真正使教育目的信念化，其实质上叫做“无目的论”，为教育而教育，为“应试教育而教育”。小
学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升中学，中学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升大学。基础教育完全成了“升学教育”。存在这种错误倾向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教育者
未能从实质上去明确教育的社会价值和功能，未能真将教育目标内化为自己教育的理想和信念。具体地说，就是只考虑到教育理想双重条件中
的一个方面，而未就教育所要培养出的人的社会价值作出规定。因而也就不能端正教育教学思想，未将素质教育作为现代基础教育的教育理想
，而要纠正这种错误倾向，笔者认为必须解决一些根本认识问题。为此，教育者要树立几种观点：
    1.树立教育质量观。对于一个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标准，不能单从升学率来衡量，而应从学生走出社会以后显现出来的适应社会的素质能
力方面来衡量。因此，素质教育的成败应当作为衡量教育教学质量标准的主要内容。
    2.树立人才观。人才观问题，即培养人才的目标问题。教育是一种未来的事业，具有周期长的特点，其社会效应需要经过长时间才能表现
出来。因此，教育不仅应为当代社会培养人才，更主要的是为未来社会培养人才。我们在确定人才的培养目标时就应该自觉地根据未来社会人
的理想形象来设计当代学生成长的蓝图，根据未来社会人才的标准来塑造当代学生的灵魂，这才是正确的人才观念。
    3.树立大教育观。端正教育思想不单纯是学校教育的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学校、家庭和社会都要齐心协力，同抓共管基础教育，
共同提高年轻一代为适应和迎接现代社会面临着的新的挑战所应具备的各种素质和能力，同时教育者更要多方面培养年轻一代，使之能更快更
好地适应当今社会，适应未来人类社会发展的需要。尽快实现素质教育“旧质”向“新质”的转化。
                    （作者单位  西南师大教科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