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献号 】2-277
【原文出处】福建论坛：经济社会版
【原刊地名】福州
【原刊期号】199607
【原刊页号】50-51,55
【分 类 号】G10
【分 类 名】精神文明建设
【 作  者 】吴惠之
【复印期号】199609
【 标  题 】精神生产的商品性与精神文明的高起点
【 正  文 】
    市场经济使精神生产具有商品生产性质。精神文明要以精神生产提供内容，难以摆脱商品生产制约。要使市场经济与精神文明建设不致牺
牲对方作为一方发展的代价，必须遵循精神商品生产规律，推动精神文明建设。
            （一）精神产品与精神文明内容重合与超越
    所谓精神生产就是“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以及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
〔1〕其产品以哲学、美学、政治法律、伦理学、宗教与自然科学成果表现出来。它受双重经济关系支配。一是社会分工、市场经济，使它的产
品进入交换时要受价值法则、货币中介、市场竞争规律制约。精神生产者、经营者、管理者要以产品与服务换回货币维持自己的生活。写稿付
稿费、买书付钱、看戏买票，这是天经地义的。商品性贯穿它每一环节中。二是思想、观念、意识又受经济基础制约的。统治阶级的意识是社
会的统治意识。上层建筑的属性贯穿始终，二者又是统一的。上层建筑属性是主要的。如若离开商品性，精神产品难以生产、流通，无法执行
上层建筑的职能。
    邓小平说：“所谓精神文明，不但是指教育、科学、文化（这是完全必要的），而且指共产主义思想、理想、信念、道德、纪律、革命立
场和原则，人与人同志式关系等等。”〔2〕精神文明“最根本的是要使广大人民有共产主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纪律。”〔3〕上述内
容与精神生产既重合又不重合。
    所谓重合，即精神生产大部分内容，也是精神文明内容。两者都属上层建筑范畴，共同维护它所依赖的经济基础，推动生产力发展，维持
社会稳定与和谐。
    所谓不重合，即精神文明乃是积极、进步、创造性的精神生产、精神生活诸方面的总和，共产主义思想、信念、理想是它最高价值取向。
一般精神生产、精神生活，可以是精粗共存、科学与迷信相居、进步与落后交织。它使精神文明必然超越一般精神生产、精神生活。精神生产
是为精神文明奠定科学、文化、知识基础，精神文明又需对各种思想、观念、意识进行扬弃与升华。
    重合与超越，同样存在于精神生产制约下的精神文明活动是否存在商品性上。精神文明建设不能离开市场经济大环境，精神文明所需要的
精神精品、精神产品物质外壳、精神传播媒介、精神文明活动场所不能无偿获得，等价交换、货币支付等原则同样适用的。要使精神文明建设
完全摆脱商品性是很难做到的。精神文明的核心是高扬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这意味无私奉献，又与商品观念相抵触。共产主义社会又以无商
品、无货币作为它的一个特征的。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要使理想、信念、思想不致变为空想，无需排拒商品性；同样，要实现崇高理想、信念
，不能奉行商品“拜物教”。超越精神生产的商品性又是必然的。精神文明的高起点应构筑在这里。
            （二）克服精神生产“商品化”是实现精神文明的起步
    将精神生产商品性无限扩大使之“一切向钱看”，将精神生产者、流通者、管理者变为“唯利是图的商人”〔4〕，这种“商品化”已构成
对精神文明巨大冲击。这是商品性的异化。出现这种现象有诸多社会原因，但同精神生产特殊商品性质也有关。商品性被异化为“商品化”当
作多方入手扭正它，剖析是从哪些环节扭曲了它，也才可将精神生产服务于精神文明建设。
    从精神商品的价值与价格关系看。物质性的商品的价值取决于抽象的社会共同劳动。价格在价值上下波动，价值规律使价格总体上无法背
离价值。精神商品则不同。首先，精神生产是以个人进行的创造性劳动，一些高、新产品无社会共同劳动可凭借，价值难以确定，价格也是难
以确定的。供、求关系通常对价格起直接作用。其次，脑力劳动是持续地、不间断的劳动，劳动时间难以计算。一部成功的学术著作或艺术著
作通常经历数年或大半生，有时还要自费出版，价格与价值是倒挂的。一些低级、粗糙、庸俗产品并不花费许多劳动，它成为“畅销”商品后
又可获得巨量报酬。价格与价值两种不同“倒挂”，扭曲了精神产品商品性，影响了精神生产与精神文明。
    从市场信号与使用价值关系看。市场信号来于消费者的精神生活需求。精神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对消费者求知、求美、求乐、求善需要的满
足。消费者的需求有长远的、近期的，各人需要也不同。消费群体在量上又大相径庭。消费者的个人素质又决定了消费高、低的不同。一般说
，高尚、高雅需求者，并不高于低等消费者，社会舆论与传媒体的引导，又不能带来健康的市场信号。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活节奏快与功利行
为又导致精神需求片面化、媚俗化，以致高雅产品市场“低糜”，而媚俗产品又“牛市”挺劲，这不能不影响精神生产与精神文明。
    从精神生产与产品流通关系看。精神生产者又是流通者不乏其人。精神产品要服务社会又需流通中介。产品生产与流通所花费的劳动并不
等。生产者与流通者的着眼点更不同。为赚钱而写书并非彼彼皆是，赚钱又是流通者的直接目的。后者虽然依赖前者，但并不尊重前者，并对
前者的劳动任意践踏。如那些“黄牛”、“掮客”为了赚钱经常篡改精神产品或专门推销低劣、诲淫产品，对高雅产品视如弊履。这又冲击了
精神生产与精神文明。
    从不同精神生产者、服务者的货币回报看。高雅精神生产者通常囊中羞涩，“三星”（歌星、影视星、体育明星）高拱造成了苦乐不均，
七千元一支歌的效益是对多数精神生产者劳动的篾视。“穷教授、憨博士”已为口头禅。谁人“板凳要坐十年冷”？书生纷纷“下海”是明证
。精神生产者的“裂变”影响了精神文明的“粮食”供应。
    精神生产“商品化”必然造成精神污染。精神文明建设的起步是消除这个污染源。这是精神生产与精神文明内在关系所决定。精神文明需
要精神生产提供内容。唯有靠正确的舆论引导人、健康的艺术熏陶人、科学的思想教育人，才有社会精神文明。这也是精神文明建设基本规律
决定的。”搞精神文明，关键是以身作则”。〔5〕这里首先是党与国家干部要以身作则。精神生产者、流通者、管理者亦如此。如果说他们混
身铜臭，何以形成精神文明？这更是现实实践证明的。文明是与野蛮、腐败对立的。一本坏书、坏演出，通常会使已经确立的理想、信念化为
乌有。总之，精神文明建设既应有高起点，也有低起步。不走好第一步，也难完成高起点。扭转精神生产的“商品化”属当务之急。
            （三）遵循精神商品生产规律推动精神文明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呼唤丰富多彩的精神食粮，满足人们日益提高的精神需求。这依赖于精神生产者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的调动。在这里，除
了精神生产者的精神人格高尚，还应有物质利益的刺激。精神生产的商品规律的运用是不可回避的。精神文明建设的好坏，很大程度上要看能
否正确运用这种规律。
    首先，要处理好精神价值与经济价值、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精神产品有偿交换是经济价值的实现。否则，再好的精神产品搁置起
来也不能实现精神价值，当然也无人从事精神生产，难有精神产品出现。同时，精神产品的知识、艺术、道德价值是首要的，也是精神生产者
的神圣义务与追求的目的。精神价值是经济价值的灵魂，经济价值是精神价值物质保证，二者很难分开。精神价值又统率经济价值，才可使精
神产品优质化，并从满足消费者的精神需求中推动精神文明。经济价值与效益相辅相成。经济价值高才有高的经济效益。高效益来自高效率，
高效率是精神生产与流通更快满足消费者的保证。精神生产又以社会效益置于首位。精神产品满足社会需求是全面的、经久的。低劣媚俗产品
经济效益高，精神腐蚀也愈大；精神珍品经济效益不高，恰有更高的精神效益、社会效益。后者恰是精神文明承担者，精神文明的立足点必须
在这里。
    其次，要处理好市场竞争与政策导向的关系。精神生产的商品性决定了精神文化市场的必然存在。有市场即有竞争。有竞争才可激发精神
生产者、流通者的积极主动性，也才有更多更好的精神产品出现，有利于精神文明建设。市场竞争又会给低劣媚俗产品充斥市场，危害精神文
明建设。政策导向极为重要。这就是要以相应措施打击、限制低劣产品流行，精神上鼓励高雅产品占领市场。对精神文化市场上的不正当竞争
行为要制止，对高收入的“三星”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文化界丑行要曝光、批判。避免竞争盲目性，才有精神文明生长好环境及优良精神产
品源源供应。
    再次，要处理好精神消费不同层次需求与精神文明不同要求的关系。由于消费者社会经济地位不同及个人文化素质不同，对精神需求档次
不同。精神文明建设也有一般文化、道德、纪律的要求与崇高理想、信念、思想的不同。这两者的关系不是对等的。正如，精神珍品的需求者
不一定产生崇高理想、信念。反过来说也是一样的。循乎此，精神文明的要求应当贯穿高雅产品与通俗（而非低俗）产品不同档次中。一般文
化、道德、纪律的要求应是所有精神消费者共同的要求，崇高理想、信念应在社会先进分子中确立，尤其要教育好广大青少年。精神需求多样
性应统一于精神文明不同要求中，才可利用精神生产商品性推动精神文明。
    最后，要处理好精神生产者、流通、管理者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就权利讲，他们一切合法活动都应得法律保护与获得经济报偿，也应受
到社会尊敬。同样，他们都应有建设精神文明的义务。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无没有权利的义务。它规了精神污染制作者必须剥夺他们的权利
，追究他们法律责任。对精神文明的创造者、传播者、管理者要给予更多的荣誉与奖励。有奖有罚，奖罚分明，才可制止精神污染，推动精神
文明。
    注：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0页
    〔2〕《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67页
    〔3〕、〔4〕、〔5〕《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8、43、7页
                          （作者工作单位：上海财经大学理论部）
                                          （责任编辑：林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