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献号 】1-4030
【原文出处】足球
【原刊地名】广州
【原刊期号】19951214
【原刊页号】⑶
【分 类 号】G8
【分 类 名】体育
【 作  者 】伟胜
【复印期号】199512
【 标  题 】我国足球俱乐部的四大特点
【 正  文 】
    在１９９５年中国足协工作报告中，提出了目前我国足球俱乐部主要具备的四大特点：
    一、在董事会或理事会领导下的俱乐部经理或主任负责制的基础上，建立了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初步明确了各机构的职能，使足球界的
技术、体育设施优势与企业界的资金优势得到了结合。
    二、职业俱乐部开始进入市场，并且从足球市场上获取了较大的收入，从目前甲Ａ１２支队伍来看，收入与支出的自给率大部分达到了６
０―７０％，俱乐部赖以生存的足球市场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三、足球体制改革所引入的竞争机制、风险机制、激励机制，构成了包括各级俱乐部在内的有效管理基础，继注册制、聘任制、工作合同
制、合同制比赛许可证制后，又增加了奖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梯队建设制度。各俱乐部采用法制管理、经济管理和思想管理相结合的管理
方法，调动了广大运动员、教练员的积极性，“要我练”还是“我要练”这一足球界长年难以解决的问题，已经开始解决，训练、比赛滑坡现
象得到遏制，技术水平、体能状况有了一定的提高。
    四、各级政府非常关心和重视本地区足球俱乐部的组成与建设，不少党政领导干部亲自过问和直接领导。一些体委的主要负责人亲自参与
俱乐部的领导工作，对俱乐部的发展与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企业界也注入了极大的热情，与体委合作的企业资金的投入也是巨大的。新闻界
的宣传报道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我国足球俱乐部体制雏形已基本形成，开始向着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依托社会、取之于民、为民服务、自我发展、充满生机
的新足球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的方向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