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献号 】1-3925
【原文出处】福建体育科技
【原刊地名】福州
【原刊期号】199501
【原刊页号】15-16
【分 类 号】G8
【分 类 名】体育
【 作  者 】曹继红
【复印期号】199507
【 标  题 】体育产业及其发展的社会环境因素
【 正  文 】
    （曹继红  沈阳体育学院  １１００３２）
    摘要  体育产业的出现，既是我国体育体制转型适应市场经济客观需要的必然产物，也是主动与国际体育商业化发展方向相适应的必然要
求。市场经济中，发展体育产业不仅有赖于体育产业市场主体的建立、产业市场法规的完善，更取决于体育事业整体的发展水平。
    关键词  体育产业  消费市场  经济投入  产业  法规  体育事业
    ＊                  ＊                  ＊
    体育产业是指以向社会提供与体育有关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为收入来源的经营性的各种行业总和。体育产业其产品形态有二种，一种是有形
的物质产品（体育设施、体育器材、体育用品、体育服装、运动保健食品与饮料等）；一种是无形的服务（体育组织形式、体育指导、体育咨
询、体育比赛与表演等）。体育产业其要素兼容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成分，因此西方国家又称之为体育复合产业。
    在许多经济发达国家，体育运动早已纳入商品经济的轨道，体育产业也逐渐发展壮大，成为国家经济的重要产业部门。例如，美国的spor
t产业１９８６年总收入４７２亿美元，占国民生产总值１％以上；到１９８８年，又达到６３０亿美元，跃居２２项最大收入者行列。［（１
）］而且，许多体育产业行业都已从单一的体育产品、体育劳务的生产发展成为跨行业生产和经营的综合产业，显示了产业发展的成熟度。我
国的体育产业启动于计划经济，并初步发展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尚处于幼稚阶段，体育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还不明显。而大
力提倡发展体育产业，既是我国现阶段体育体制转轨变型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主动与国际体育商业化发展方向相适应的必然要求。
    体育产业不同于体育事业，体育事业的主要任务是满足社会精神文化的需求，它更多地注重社会效益，具有公益、福利的性质：而体育产
业的主要目的则是谋求获利，更多地注重经济效益，因而具有商业的性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产业同体育事业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和
广阔的发展前景。因为体育产业是独立的经济实体，它同社会对体育运动的需求容易接近，对体育消费信息和市场变化十分敏感，能够适时、
灵活、机动地变换生产和经营，能更效地为体育消费者服务。而且，体育产业的经营者是产业实体的主人，产业的兴衰成败与他们的利益息息
相关，尽智尽力地优化生产和经营，以求自身的发展和受益，是产业的一致目标。所以，体育产业的发展规模、速度也不同于体育事业。市场
经济中如何自觉地运用经济规律，把握制约体育产业发展的诸要素，对加速体育产业的发展速度，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体
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首先，体育产业的发展取决于社会对体育产业产品的需求程度。决定体育产业能否存在、是否发展的先决条件就是是否有需求市场，社会
对体育产业的产品需求量的大小，需求结构、实际的消费能力是体育产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前提。体育产业的产品一般属于享受资料和发展资
料，也就是用于满足人的高层次需要的。只有当社会经济发展，人均收入达到一定水平，恩格尔系数［（２）］普遍降低，人们的基本物质生
活需要（衣、食、住）较容易得到满足后，才会把对享受资料，发展资料的需要提到重要的地位，才会把收入的一部分用于改善生活质量，充
实和丰富闲暇生活，人们才愿意而且有能力花钱买体育用品、观赏体育、享用体育，并逐步建立体育是必要的消费的价值观。参加俱乐部交会
员费，参加比赛付参赛费，观看比赛花门票费，学习体育技术付学费等观念成为人们普遍共识和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人们对体育在生活中的
作用得以充分认识，加之充裕的闲暇时间、一定的经济条件，共同构成了对体育产业产品进行消费的可能。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两种完全不
同的社会经济模式，前者是硬性的，由国家按计划和额定指标组织生产和经营，供需双方不能充分自由地选择：而后者，国家主要依靠市场取
向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是一种富有弹性的、供需双方相互吸引、自由选择的经济运行体制。因此在市场经济中，体育产业的存在与发展，必
须首先建立体育产业的市场，充分了解和掌握市场需求状况及变化动态，保持供、需双方的相对平衡。现阶段，我国体育产业的需求方面就总
体而言，其市场规模有限。据有关资料［（３）］１９９１年我国城市居民人均体育消费为５０．９１元。仅占消费支出的３．６２％，在体
育消费结构方面，仍以实用型为主，绝大部分用于购买运动服装、运动鞋，其次为体育书刊。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体育产业市场需求方面尚
处于较低水平。需求市场的规模一方面有赖于社会整体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如何利用政策来培养、扶植、引导体育产业的需求市场，充分
发挥政府的调控职能作用，是我国体育产业取得发展的重要保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现代生活方式逐步建立，人们“自我发展”意识
的增强，以及“全民健身计划”的全面实施，必将波及体育产业的消费市场的变动，促进体育产业规模、产业结构的发展。
    其次，体育产业的发展有赖于社会对体育产业的经济投入。体育产业的生产和经营要达到一定的规模，必须要有足够数量的经济投入。由
于我国体育产业启动于计划经济的模式，社会对体育产业的投入方式以政府拨款为主，因而造成对体育产业的投入的局限。体育产业结构比较
单调（主要是服装、用具、器械的生产与经营），体育体制转轨变型过程中，开始出现了体育劳务领域，进一步丰富了体育产业的结构。市场
经济条件下，社会对体育产业投入的方式由过去的单一型向多元化发展，既有国家投资、民间投资、企业投资，也有个人投资；既有合资型、
也有独资、股份型。随着社会对体育产业投入的加大，陆续出现了标准化的高尔夫球场、跑马场，功能齐全、设备完善的健身房及现代化程度
较高的各种运动服装、用具、器材、饮料的生产与经营体，各种容健身、娱乐为一体的俱乐部和职业俱乐部，形式多样的健美中心、游泳学习
班等。社会对体育产业经济投入方式的变化（从计划经济下的公益性投入向市场经济下的商业性投入转化）进一步加速了体育产业卖方市场的
繁荣与壮大。伴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发展，体育的商业价值的逐步开发，社会对体育产业经济投入的增大将成体育产业发展的又一驱动因素
。
    再次，体育产业的发展取决于有关产业自身法规的健全程度。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产业的发展受市场经济规律的制约，难免存在一定的
盲目性，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兼顾上很难取得统一。例如，市场追求利润，一些职业运动员为此可能过多的留恋比赛，而减少训练投入。一
些商业价值较低的运动项目形不成必要的市场规模，但实施国家战略又必须发展。凡此种种，仅靠市场固然无法调节和约束，但应看到，我们
着力发展的是国家宏观控制和总体计划的有序市场中的体育产业。政府在体育产业宏观总量调控、重要结构、布局和发展规划上可以通过制度
化和法律化手段进行约束，有关体育产业政策、法规的规范化程度直接影响体育产业的发展，如行业开业标准的审批、从业条件的限定、法律
地位的确认、行业产品与服务质量的监督、价格体系的确立与统一；从事经营性活动的体育指导员、教练员其资格的审定与行业整体结构的合
理布局等一系列要素都直接影响体育产业的有序、稳定发展。如果没有建立起一个相对稳定的、规范的体育产业法规体系，就难以保证体育产
业市场行为的规范性和正常的市场秩序，也无法确保体育产业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
    最后，体育产业的发展与体育事业整体发展休戚相关。在体育产业人、财、物三大基本构成要素中，人是第一要素，而且是体育产业发展
的决定性要素，试想，倘若没有一定数量训练有素的教练员和技艺高超的运动员向人们提供引人入胜的、精彩的、高水平的竞技比赛和竞技表
演，满足消费者赏心悦目的需要，构成商品同其他商品交换，收取门票费、转让费、广告费、电视转播费等便成为一纸空文。在美国，１９８
６年仅门票收入即达３１亿美元，足以证明高水平运动员的商业价值与魅力所在。不仅于此，体育产业还需要一定数量的能够向人们提供有关
体育锻炼、体育娱乐乃至体育消费等方面的咨询，懂得消费者心理，并能科学地指导消费者进行体育消费活动的职业工作者。同时，需要一大
批懂体育、热商务、善经营、会管理集一体的各种经营管理者。体育产业的发展更离不开众多的具有积极的参与意识，喜爱体育，并经常参与
各种与体育有关活动的体育爱好者以及醉心于观赏竞技运动的各种“迷”。上述种种，均依赖于体育事业的发展，包括体育教育、体育运动训
练、体育人口、体育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状况。体育产业发展的基础是体育事业，离开了体育事业的发展，体育产业将成为无本之木。
    综上所述，发展体育产业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涉及到市场主体的（买方市场和卖方市场）的建立与完善，也关系到体育产业市场的规
范化程度，更依赖于体育事业的发展水平。体育产业作为一种社会经济现象，既受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又以自己独特的运行机制为社会
经济的发展注入活力。可以预言，市场经济环境中，体育产业将拥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参考文献
    （１），韩丹《体育事业向体育产业转变》，《体育与科学》１９９２（５）Ｐ．２。
    （２），恩斯特・恩格尔（Ernst Engel）为十九世纪中期德国统计学家，他关于食物支出在总消费支出的比重的测定公式为食物支出对总
支出的比率（恩格尔系数）：食物支出变动的百分比/总支出变动的百分比。他认为：收入越少，收入中用于食物的支出比重就越大。此称为恩
格尔定律。
    （３），张召棋《我国家庭体育的现状与发展趋势》，《体育科学》１９９３（５），Ｐ１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