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献号 】1-3242
【原文出处】天津师大学报：社科版
【原刊期号】199504
【原刊页号】9-13
【分 类 号】G52
【分 类 名】家庭教育
【 作  者 】李百珍/关颖
【复印期号】199502
【 标  题 】家长教育观念研究
【 正  文 】
    一政治家言，与其说一个国家的命运掌握在总理手里，莫如说掌握在母亲手里。
    儿童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家庭教育质量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家长，主要是与儿童关系最为密切的父母的
教育行为。
    教育观念是教育在人脑中本质属性的反映，对教育行为起着制约和指导作用。因此，家长――主要是父母的教育观念，是影响家庭教育质
量的核心因素。探索、研究家长的教育观念，对于提高家长素质，进而从根本上提高家庭教育质量，促进儿童全面地健康成长，具有重大意义
。
    笔者承担的天津市“幼儿家长教育观念研究”课题系“中华全国家庭教育研究会”立项的子课题。该课题采取分层定比随机抽样的方法，
共调查研究了天津市区40所各类幼儿园在园幼儿家长990名，其中男幼儿家长506人，占被调查家长总数的51.1%，女幼儿家长484人，占48.9%。
将调查结果运用计算机建立数据库，进行统计分析。调查对象基本情况见表1。
    表1  幼儿父母的基本情况
    （附图  {图}）
            一、研究结果
    我们所做的研究表明，当代家长教育观念呈现以下特点：即对儿童高期望、重智能；家庭教育以品德为重；承认儿童自主与要求儿童依附
成人并存。
    （一）高期望、重智能
    家长期望把子女培养成怎样的人，对子女的职业期望指向，决定着家长对子女的教育态度和教育内容。家长对于“您心目中理想的人是怎
样的”？回答见表2。
    表2  “您心目中理想的人是怎样的”
    （附图  {图}）
    1.希望子女成为“智能型”人才的家长数居榜首。2.家长对“理想中的人”两次选择居总数百分数第二位的是“品德型”，仅低于“智能
型”6.6个百分点。说明越来越多的家长认识到品德好是理想人才不可或缺的品质。
    家长的家庭教育观念，不仅受社会现状、家庭背景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还受家长自身的政治、文化素质的制约，尤其是不同职业和不同
文化程度的家长，在教育观念上的差异显著。调查表明，家长所从事的职业与其对儿童的期望影响颇为突出。专业技术人员最注重的是智能，
占被调查专业技术职业家长总数的64.1%，比工人、商业服务人员类家长高出近30个百分点。这与他们自己长期从事的多为智能型工作不无关系
。同理，工人、商业服务业类家长是普遍劳动者，他们“理想中的人”在“技能型”、“普通型”中的比例，分别占该类人员的16.4%、8.3%，
比同类平均数12%、5.8%均高。干部、企业管理人员类家长则在“品德型”、“权力型”的选择中居首位，该两项分别占该类人员的6.5%、28.
5%，比同类的平均数3.4%与23.7%均高。文体工作者类家长选择“创造型”的略高于其他职业类的家长，占该类人员的4.8%，高于该类平均数的
3.6%。综上分析可以看出：家长职业与其对子女成才的期望之间有着密切关系。
    与家长“重智能”的观点相联系，在家长对子女的期望指向上，即对子女未来职业的期望上也有所体现。
    表3  “您希望孩子将来的职业是什么”
职业                     人数      百分比
专业技术人员              679        68.6
工人、商业服务业人员      14          1.4
干部、企业管理人员        161        16.3
文体工作者及其他          136        13.7
合计                      990        100.0
    上表明显地显示：家长希望子女将来从事专业技术职业的比例占了压倒多数。
    由于对本身所从事职业的亲身体察而产生的好恶，使家长所从事的职业影响其对子女未来职业的期望。
    表4  家长职业与其对子女的职业期望
    （附图  {图}）
    专业技术人员类家长和干部、企管类家长，由于其较高的社会地位及较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希望子女从事与自己相同职业的比例是最高的
。与此相反，从事文艺、体育等职业的家长，或许因为自身职业不可名状的艰辛所致，反而不希望子女从事自己现在的职业。
    家长的文化程度反映了其文化素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他们的家庭教育观念。在调查研究中，占总体比例较高的“智能型”、“技能型
”和“品德型”三种观点中，表现出三个规律现象。其一，家长的文化程度与“智能型”的观点基本呈正相关的趋势，即家长的文化程度越高
，持“智能型”观点的比例越高。初中毕业、高中、大专、大本文化程度的家长，持“智能型”观点的比例分别占35.1%、38.2%、66.1%、65.
8%。其二，家长的文化程度与“技能型”观点的基本呈负相关趋势，即家长的文化程度越高，持“技能型”观点的比例越低。初中毕业、高中
、大专、大本文化程度的家长持“技能型”观点的分别占15.9%、13.7%、6.7%、5.1%。其三，家长的文化程度与“品德型”观点呈负相关趋势
，即文化程度越高，持“品德型”观点的比例越低。家长的文化程度为初中毕业、高中、大专、大本的，持“品德型”观点的比例分别是26.0
%、25.5%、20.2%、17.9%。
    （二）家庭教育以品德为重
    家长的教育观指家长对家庭教育主要任务的认识、家庭教育职能地位的认识。当问及“家长对孩子教育的主要任务是什么”时，家长的两
次选择回答结果见下表：
    表5  “您认为家长对孩子教育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附图  {图}）
    上表表明，家长在家庭教育观上，注重教子做人，认为家庭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子女良好的品德，已上升到首位。这比前些年家庭教育
中只重智育忽视品德教育，无疑是一大进步。智育居第二位。个性培养居第三位，两次选择的总体人数大大低于品德、智能。说明家长在家庭
教育观方面，对儿童的个性培养认识不足。把对子女的养育任务放在首位，持“管好子女使其不出问题”是家庭教育的主要任务的人数则寥寥
无几。表明“只养不教”的观点已少有市场，而有目的、有意识地教育孩子已成为大多数家长家庭教育观的主流。
    家长从事的职业与其家庭教育观无大影响。值得重视的是，工人、商业服务类家长较重养育，占该类家长的21.7%，高于该项总数的百分数
(18.8%)。文体工作者类家长较重视儿童个性的发展，占该类人员的23.8%，高于该项总数的百分数(15.4%)。
    家长的文化程度与家庭教育观的关系显示的特点是：1.家长的文化程度越低，持“重养育”家庭教育观的越高。初中毕业的家长，尚有22
.1%的人持该观点，说明“重养轻教”的家庭教育观在低文化层次的家庭中尚有市场。2.不同文化程度的家长，持“重品德”家庭教育观的无大
差异。3.在“重智能”的家庭教育观中，出现了与成才观相适应的情况，即家长的文化程度越高，持“重智能”家庭教育观的越多。
    （三）承认儿童自主与要求儿童依附成人并存
    作为教育者的家长，如何认识子女，怎样处理与子女的关系，直接关系到家庭教育的效果。在这个问题上，多数家长表现出承认儿童自主
与要求儿童依附成人并存的特点。见下两表。
    表6  “您对孩子的看法是什么”
    （附图  {图}）
    表7  “您认为父母与孩子的关系应是怎样的”
    （附图  {图}）
    家长所从事的职业与其对儿童的认识和态度有一定关系。专业技术人员类和干部、企管类家长持“依附型”观点的高于工人、商业服务人
员类和文体工作者类家长，前者占该类人员的60.5%、60.6%，后者占该类人员的55.6%和52.4%。持“自主型”观点的较低，前者占该类人员的
36.9%、37%，后者占该类人员的40.2%，40.5%。
    家长的文化程度与其对儿童的认识和态度也有一定关系。文化程度高的家长持“依附型”观点的高于文化程度低的家长。家长文化程度为
大本、大专、高中、初中的家长，持“依附型”观点的占该类家长的65.8%、66.9%、55%、53.4%；而文化程度低的家长持“自主型”观点的比
文化程度高的家长要多。家长文化程度为初中、高中、大专、大本的持“自主型”观点的分别占该类人员的40.4%、43.4%、31.9%、32.5%。
            二、结论与分析
    （一）从调查研究的总体结果表明，当前城市儿童家长的教育观念的主流是好的，人们越来越重视家庭教育，“只养不教”、“重养轻教
”的观念已少有市场，有目的、有意识地教育子女已成为大多数家长的共识。在教育态度和行为上增强了自觉性，体现了科学性。值得重视的
是在文化程度比较低的家长中，仍有五分之一还多的家长持“重养轻教”的观点。
    （二）在家长对子女的期望上，期望子女成为“智能型”人才的占居榜首，且近70%的家长期望子女将来从事专业技术职业，文化程度高的
家长尤为突出。这一方面表现出家长在改革开放以来全社会重视知识、重视人才的社会风气影响下，希望子女成为社会需要的高层次的人才；
另方面也表现了他们对脑力劳动者的高智能、高社会地位和高职业声望的追求。但是，现实社会需要的是多高次、多种职业人才的相互协调与
合作。因此，大多数家长对子女的相同的职业期望不可能全部实现。而且智能、体能、性格各异的子女其自身发展条件也未必都适合专业技术
工作。这说明当今许多家长对子女的期望与社会现实有一定的距离。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全部调查对象中，只有1.4%的家长希望自己的子女
做工人、商业服务人员等普通劳动者，这从另一侧面反映出家长对子女期望的偏颇。
    （三）以品德为重的家庭教育观。绝大多数家长对家庭教育的主要任务已经认识到品德教育是第一位的。这比前些年家庭教育中“重养轻
教”、“重智轻德”的状况，无疑是一大进步。但家长在对儿童的个性培养方面，尚认识不足。现代社会是充满竞争又需协作共处的社会，对
未来社会的主人的个性心理品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现代人应该具备自信、开拓进取、争强好胜、勇敢顽强，又善交际、团结合作、乐观豁达
开朗等优良个性品质，才能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
    （四）承认儿童自主与要求儿童依附成人并存。家长的这一认识和态度是不难理解且无可厚非的。此次调查研究的对象均是幼儿家长，毕
竟这些家长的子女年幼体弱，生活经验、能力均缺乏，确实需要家长较多的关心和呵护；另外，近些年来社会治安方面的一些不安因素，加重
了家长对子女的忧虑和责任。但幼儿自我意识已萌芽，有了独立意识和要求，应该认识到“儿童是人，是正在成长发育的人，将来要独立的人
。”独立意识和能力是儿童品德、智能、学识、身体、特别是优良个性心理品质发展的基础。
            三、建议
    研究家长教育观念的目的在于肯定并发挥其教育观念中的积极的、正确的因素，转变、纠正其消极的、偏颇的因素，从根本上优化家长素
质，增强家庭教育的效果。为此，我们建议：
    首先，要加强对广大家长的教育、培训，提高家长素质，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特别要转变部分文化程度比较低的家长的“
重养轻教”的观念，进一步提高家庭教育的科学性、自觉性。
    其次，家长，特别是文化程度高、从事科学技术职业的家长，应该纠正片面的人才观，树立现代的、全面的人才观――现代社会需要的任
何职业的出类拔萃者均是人才，即平时所说“七十二行，行行出状元”。这有利于家长根据社会的需要，从子女的智能、体能的实际出发，因
材施教，既使子女获得立足社会的真才实学，又免除家长不切实际的期望与社会需求的矛盾所造成的家长及子女的心理挫折与适应不良。
    第三，家长应继续坚持以品德为重的家庭教育观，增强家庭教育任务中对儿童个性心理品质培养的认识，在培养良好思想品德的同时，重
视儿童优良的个性心理品质的塑造与培养。
    第四，要加强儿童独立意识和独立能力的培养。在家庭教育中，承认儿童的主观能动性，自觉培养儿童独立意识和独立能力。家长要减少
以至消除事必躬亲、包办代替、越俎代庖等做法。孩子的事，应该让他们自己作主，尽量自己做。
    家长教育观念是家长素质的核心。我们必须从端正家长教育观念入手，从根本上提高家长素质，促进家庭教育行为的自觉性、科学性，为
培养一代跨世纪的新人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