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管理学
体育科学研究成果评估试探
纪广义(烟台师范学院体育部，烟台 264025)
摘要　对体育科研成果的评估应遵循客观性、合法性、综合性、公平原则，评估标准应具目标
性、思想性、理论性、学术性、先进性等，评估等级可分3等或5等。
关键词　体育　科学研究　成果　评估
　　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体育科学理论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更重视
并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同时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和评奖等工作中，更关心对自己科研成果的
评价。因此，如何科学、公平和合理地评估科研成果，有必要认真研究。
　　要对科研成果给予正确评价，首先要对成果作出应有的认定。科研成果是对某个项目进行
研究，取得有创造性的、有价值的、以一定形式发表并得到认可的成果。判断是否科研成果，
要以形式和内容相统一并以内容为主体作依据。其标志是：(1)达到一定水平，有创造性。一
般说，科研成果具有创造性，就有价值。也有的科研成果，有价值，不一定有创造性。(2)以
一定形式发表，如以专著、论文和调查报告等形式公开或内部发表。(3)得到认可，即得到社
会或体育界有关方面的肯定和使用，如作为预测或决策、计划的参考或依据，作为教材和参考
资料使用，作为专有技术转让。
　　在近年的科研成果评奖和职称评定工作中，虽然对科研成果的认定及评价标准作了某些改
革，但仍存在一些误区或是不科学的现象，影响了科学、公平和合理地评估科研成果。主要表
现在：(1)以是否公开出版(发表)为标准，确定是否是科研成果。只有著作在出版社出版并有
中国标准书号(ISBN)的，文章在有中国标准刊号的杂志上发表的，才承认是科研成果。这样：
作者经若干年艰辛编写的学术专著或其他著作自行出版，或给出版社出版但没有中国标准书号
的，不承认是科研成果；文章在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有“准印证”号的内部期刊
上发表的，不承认是科研成果；(2)为国家各级领导部门决策需要而提供的研究成果，虽有水
平、有价值，也不承认是科研成果。按发表的不同范围为标准，确定是否是科研成果。凡在国
际权威学术刊物、全国性学术刊物(全国一级学术团体和学术机构主办的学术性刊物)和省级学
术刊物发表的论文，才承认是科研成果。这样：在由国家主办的报纸上(如《中国体育报》、
《人民日报》等)发表的论文，不承认是科研成果；在由国家一级学术团体主办的有中国标准
刊号的非学术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承认是科研成果。(3)按出版单位确定科研成果的等级。
著作和论文在国家主办的出版社和杂志社出版和发表的，承认为国家级(一级)；在部主办的出
版社和杂志社出版和发表的，承认为部级(二级)；在省、直辖市或其他单位主办的出版社和杂
志社出版和发表的，相应的为其他等级。这样势必造成著作、论文实际质量与评估等级不相符
合的情况。上述标准使得科研成果的评估结果产生了种种消极作用，影响了体育科学的发展。
我们必须清除不科学因素的影响，制定科学的评估原则及评估标准，科学、公平和合理地评估
科研成果。
　　笔者认为，对科研成果的评估，应遵循以下原则：(1)客观性。要实事求是，既要鉴定科
研成果是否真实，有无虚假因素；又要根据评估标准，从实际出发进行评估。(2)合法性。按
照法规的要求评估科研成果。国家对科学技术制定的法规主要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
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等。按
照国家法规的要求评估科研成果，以便用法律形式保护和运用科研成果，让其在社会上发挥更
大的作用。(3)综合性。按照各方面要求全面评估科研成果。评估科研成果不能只从某一方面
的要求进行评估，而要综合各方面的要求，即按实践性、客观性、先进性、合法性、可操作性
等原则的要求，全面地评估科研成果。(4)公平原则。对待科研成果，不论来自哪个单位和个人，
都要按其内容的价值、水平和作用等，站在公正的立场，以平等的态度进行评估。
　　关于评估标准：(1)目标性。科学研究是有目标、有意识的活动。科研目标按其时间不同，
有短期目标、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按其范围不同，有全国的、地区的、部门的和基层单位的
目标；按其内容不同，有经济发展目标、科学技术发展目标、管理机制完善目标、学科建设目
标等。科研目标要与国家一定时期的科学发展和经济建设总目标相协调。(2)思想性。具有正
确的思想观点和思想方法。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
义理论为指导，从中国实际情况出发，依据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开放；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全面、系统和准确地阐述基本理论和基
本知识，分析、探讨和解决现实中的一些理论问题与实际问题。(3)理论性。综合、系统地揭
示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理论的表达方式主要采取概念、判断和推理的形式。
理论要说明客观事物具有因果性、规范性和规律性。它的基本特点是客观性、全面性、规律性、
规范性、逻辑性和系统性等。(4)学术性。对客观存在的未知和未决的问题进行专门、系统的
研究和探索，在某个方面有所建树和开拓，形成某种新的理论、学派或学科。(5)方法性。揭
示体育工作者在实践活动中，为完成某项工作(或任务)，达到某种要求(或目的)，而采取的手
段、工具、方式、程序、途径、措施等。方法具有理论性与技术性相统一、一般性与个别性相
统一、手段性与目的性相统一和科学性与实用性相统一的特点。科学的方法对于组织正常的活
动、维护保障系统的运动等，具有重要的意义。(6)实践性。实践由实践主体、实践客体、实
践手段和实践结果等要素所组成。它包括普遍性实践和特殊性实践，现实的实践和历史的实践，
直接经历的实践和间接认识的实践，中国实践和国外的实践等。实践具有现实性、具体性、时
空性、目的性、法规性、规范性、趋势性、职能性、社会性和相对性等特点。反映客观实践，
就要求从实际出发，全面反映实践的各方面特点、内部联系和规律。(7)文理性。科研成果以
文章和书籍的形式完成时，文章和书籍要具有文理性。它要求中心论点正确、深刻、集中；结
构严谨、完整、统一，符合事物的逻辑发展关系；材料翔实、精炼、运用合理；讲究文法、修
辞和标点，做到文通字顺，语言准确、鲜明、生动；符合逻辑，做到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
理正确，遵守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8)先进性。具有当代领先的、高水平的性质，在理论、
方法与采用手段方面都是先进的。先进性是相对的，在不同范围有不同要求。
　　科研成果一般应划分3等，有的划分为5等或更多。如划分3等，其依据(标准)应为：1等：
在学科理论建设上有重大发展和建树，在国内或国外学术界产生重大影响，具有重大学术价值；
对我国和本地体育事业的发展与改革开放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科学的理论指导，产生重大社会
影响。2等：在学科理论建设上有新的发展和较大贡献，在国内学术界产生较大影响，具有较
高学术价值；对我国和本地区体育事业与改革开放有较大指导作用。3等：在学科理论建设上
有新的见解和贡献，在国内或本地区学术界有一定影响或较大影响；对我国或本地区体育事业
与改革开放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科研成果评估评定等级是相对的，由于科研成果本身显露的程
度不同，其作用还未充分发挥，对它的认识还不深刻等，对其评定的等级可能不完全反映其水
平；在不同范围评定科研成果的等级，相同等级不一定水平相同。所以，评估只是基本上反映
科研成果的水平，目的在于促进体育科学及体育事业的发展。
1997―08―20收稿责任编辑：马宣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