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献号 】1-417
【原文出处】语文学刊
【原刊地名】呼和浩特
【原刊期号】200006
【原刊页号】9～11
【分 类 号】J1
【分 类 名】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103
【 标  题 】文学原理到艺术学的逻辑构思
【 作  者 】李树榕
【作者简介】作者单位：内蒙古艺术学院
【 正  文 】
    半个多世纪以来，“文艺理论”（一些文艺美学辞典称为“狭义文艺学”）作为约定俗成的学科名称，不仅在中国学界广泛使用，而且成为
《辞海》、《汉语大辞典》等工具书的辞条，拥有不容置疑的权威性。由于逻辑不够严谨，辞条界定不够统一，使得与“文艺理论”一脉相承的
文学基本理论研究和艺术基本理论研究，在范畴和体系规范等方面有重大的模糊现象，因而有必要做进一步思考和廓清。
            一、文艺及“文艺理论”界说之辨析
    西汉戴德注《礼记・文王官人》较早将文和艺并用：“有隐于知礼者隐于文艺者。”文，是文章而非文学；艺是技能或才干。合用则指“撰
述和写作方面的学问”，或者是“娴熟的文章技能”。刘勰《文心雕龙・养气》篇中有“是以吐纳文艺，务在节宣”，就是这个意思。文章包含
文学与非文学。宋代之后的“文艺”合用，已经是突出文学创作的技能或才干了。如《新唐书》和《金史》均有“文艺传”，其内容主要记载文
艺家事迹，属纪传体史书的一部分。“文艺家”就是指擅长文学写作的人。明代，胡应麟《诗薮》杂编卷四有“孟后主昶，世以荒淫不道，然实
留心文艺。尝与花蕊夫人纳凉作词云：‘冰肌玉骨清无汗，水殿风来暗香满’”。这里的“留心文艺”即指用心于文学写作的技能技巧了。
    1919年新文学运动之后，“文艺”逐渐成为文学的同义语。鲁迅的《坟・论睁了眼看》有“文艺是国民精神所发的火光，同时也是引导国民
精神的前途的灯火。”郭沫若的《文艺家的觉悟》里有：“文艺每每成为革命的前驱，而每个革命时代的革命思潮，多半是由于文艺家或者与文
艺有素养的人滥觞出来的。”（注：《郭沫若学术随笔》第26页，中国青年出版社，1996年9月第1版）梁实秋的《文艺自由》中也有“凡以政治
力量或其他方式的暴力来压迫文艺的企图，我反对。……凡赞成思想自由文艺自由的人，对于暴力（无论出自何方）是都要反对的。”（注：《
鲁迅梁实秋论战实录》第410页，华龄出版社，1997年11 月第1版）上述种种，在“文艺”认定范围之内所涉及的人和作品， 均为文学作家和小
说、剧本、诗歌、散文等文学作品，鲜见音乐、美术等艺术例证。即使谈论30年代北京“文艺界”的各种问题，实质也是在谈文学界的问题，如
梁实秋的《北京文艺界之分门别户》。这里，文艺即具有艺术性质的文章，当然就是文学了，是古汉语中“文艺”指向向着现代汉语“文学与艺
术的总称”过渡的一个历史阶段。真正把“文艺”作为文学和艺术总称、影响广泛的当推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在‘五・四
’以来的文化战线上，文学和艺术是一个重要的有成绩的部门。革命的文学艺术运动，在十年内战时期有了大的发展。……我们今天开会就是要
使文艺很好地成为整个革命机器的一个组成部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真正为工农兵的文艺。”（注：《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847―848页
，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版）
    严格地讲，“文艺”即“文学与艺术的总称”是不符合逻辑上属种关系的。因为，文学是以语言文字为工具，形象化地反映客观现实的“艺
术”（注：《现代汉语辞典》第1205页，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既然文学属于艺术，艺术包括文学，就不能无视属种之差等而论之，就象不
能把男人和人类并称一样。当然，由于语言是人类主要的思维方式和交流方式，在知识传授和思想教育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此在艺术家族
中将文学推为其首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当一个词汇制约着一个学科的建立与完善时，丝毫偏差都会造成体系和范畴上的矛盾和模糊，因文艺
而有的“文艺理论”即如此。
    《辞海》有“文艺学”的界定：“研究文艺的各种现象，从而阐明其基本规律及基本原理的科学。包括文艺理论；文艺史；文艺批评三个方
面。”又有“文艺理论”辞条：“有关文艺的本质、特征、发展规律和社会作用的原理、原则。”（注：《辞海》第三卷（即下卷）3515、351
8页，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版）这里，文艺应当是指文学呢？还是指文学和艺术？范畴并不明确。
    《汉语大词典》也有“文艺学”的界定：“研究文艺的各种现象，并阐明其发展规律及其基本原理的科学，包括文艺理论、文学史和文艺批
评三个方面内容。”（注：《汉语大词典》第六卷第1545页，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0年第1版）同一门科学， 研究对象的范围与学科内容的涉
猎范围理应一致，但这里却出现了“文艺理论”和“文艺批评”与“文学史”杂糅的指向，其范畴和体系的建立难免会重叠和模糊。
    在《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文学分卷》里的“文艺学”则不同，鲜明地指出是“研究文学的性质和特点及其发生、发展规律的科学”。其三
个主要组成部分也明确为“文学理论、文学史、文学批评”。当然，这里还介绍说：“也有人对文艺学的对象作广义的理解，认为它不仅指文学
，还包括其它艺术，如绘画、雕刻、戏剧、电影、音乐、舞蹈、建筑、工艺美术等。”（注：《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文学卷第2卷第970页，中
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版）从中透出两个信息：一是承认文学从属于艺术；二是承认文艺学的界定存在歧义。由此派生的“文艺理论”自
然难免多义的模糊性。
    由于上述原因，近些年出版的文学基本理论类教材，不仅名称上有《文艺学新论》、《文艺学原理》、《文艺学当代形态论》等等，而且内
容中也对文学之外的艺术门类多有论及。较之文艺学即文学学、文艺理论即文学理论的传统，综合与交融的倾向十分鲜明。只是文艺理论、文学
理论、艺术理论究竟在逻辑上是怎样的关系，仍然没能严格分清楚，所牵系着的文艺学、文学学、艺术学的关系仍很模糊。
            二、文学原理到艺术学的逻辑构想
    不少先哲探索过“艺术之所以成为艺术”的那个“关键”，最终发现，这个“关键”既适合于音乐、美术诸艺术门类，也非常适合于文学，
而不适合艺术之外的人类文化现象。可见，艺术包括文学是不争的事实。尽管文学对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影视艺术、曲艺、书法等颇多影
响和制约，根本上说却改变不了文学与任何一个艺术门类一样，只是艺术家族一个成员的定论。文学与艺术的种属之差十分清楚。
    在此谨提供两个思路：一是把研究各种艺术现象及规律的艺术学独立建设起来，然后再分别建立不同艺术门类各自的科学；二是把研究艺术
共同性的艺术学与门类不同的艺术的个性研究结合起来，形成包容的结构，从而消除“文艺”并称造成的逻辑上的失当。具体构想是：
    1.艺术科学与艺术门类不同的科学分别建立：
    艺术学（研究一切艺术现象和规律）。包括：艺术理论（分原理和专论）；艺术史；艺术批评学。文学学（研究文学的现象和发展规律）。
包括：文学理论（含文学原理和专论）；文学史；文学批评学。
    音乐学（研究音乐的现象和发展规律）。包括：音乐理论（含音乐原理和专论）；音乐史；音乐批评学。
    （4）美术学（研究美术的现象和发展规律）。 包括：美术理论（含美术原理和专论）；美术史；美术批评学。
    （5）舞蹈学（研究舞蹈的现象和发展规律）。 包括：舞蹈理论（含舞蹈原理和专论）；舞蹈史；舞蹈批评学。
    （6）戏剧学（研究戏剧作为综合艺术的特点和规律）。 包括：戏剧理论（含戏剧原理和专论）；戏剧史；戏剧艺术批评学。
    （7）电影艺术学（研究科技与综合艺术结合的特点和规律）。 包括：电影艺术理论（含原理和专论）；电影艺术史；电影艺术批评学。
    （8）电视艺术学（研究传媒与综合艺术结合的特点和规律）。 包括：电视艺术理论（含原理和专论）；电视艺术史；电视艺术批评学。
    这样，书法、曲艺、摄影艺术、杂技等诸门艺术均有独立的科学。需要说明的是，艺术学象总论，把各门类艺术作为研究对象。不同门类艺
术的科学为分支理论，二者当属母系统与子系统的关系。再者，一切“原理”均以哲学为基本方法，揭示事物的本质特点、发展规律、社会功能
等一系列最根本的问题，与文学原理、音乐原理、美术原理等“原理”建设有着方法上的一致性。在艺术科学和门类艺术科学的分别研究中，其
核心界定必然紧密联系，但却不再模糊和盲目重叠。隶属于艺术理论或者文学理论、音乐理论等等的“专论”又是什么概念呢？以文学理论为例
：文学原理是选用哲学方法研究文学得出的基本理论，除此之外，选择哪门科学的方法研究文学现象，就会形成文学研究与特定科学相结合的文
学理论中的“专论”。如：运用心理学研究文学，可形成文学心理学；运用社会学研究文学，可形成文学社会学；运用美学研究文学可形成文学
美学等等。此为一种。再者，从研究不同艺术样式来划分，可有艺术门类专论（就艺术理论而言）和艺术体裁专论（就文学理论、美术理论等门
类艺术理论而言）。以文学理论和美术理论为例：前者可分为研究诗歌（含词）的诗论；研究散文的散文论；研究小说的小说论；研究剧本的剧
本论等等。后者可分为研究绘画的绘画论；研究雕塑的雕塑艺术论；研究建设艺术的建筑艺术论；研究工艺美术的工艺美术论等等。从立论主体
和研究对象的不同出发，可划分为人物专论。如根据不同的立论主体，可以有别林斯基论文学，托尔斯泰论文学，韦勒克论文学，郭沫若论文学
等等。根据研究对象不同可分为，论李白的诗歌创作，论贝克特的剧本创作，论朱自清的散文创作，论马尔克斯的小说创作等等。若以断代史为
逻辑线索研究不同国家（或地区、或民族）在不同历史阶段的文学理论成果及其承袭的发展，就形成了研究文学理论发展史的理论，亦属专论类
。
    2.艺术学与不同门类艺术学相结合的构架体系：
    艺术学包括艺术理论、艺术史、艺术批评学三块内容。每一块均可以做总→分→总的框架设计。这里仅以艺术理论中的艺术原理部分为例：
    （1）艺术原理总论：
    艺术原理、艺术的基本原理、艺术哲学，是对一切艺术现象的本质特征、发展规律、社会功能进行研究所得出的最基本的理论，辐射每一个
门类的艺术原理，又有所不同。
    （2）门类艺术原理分论：
    文学原理：与艺术原理之同异；音乐原理：与艺术原理之同异；美术原理：与艺术原理之同异；舞蹈原理：与艺术原理之同异；戏剧原理：
与艺术原理之同异；电影艺术原理：与艺术原理之同异；电视艺术原理：与艺术原理之同异；（其它如书法、曲艺等原理同上，不赘）。
    （3）门类艺术原理与创作技术理论之比较：
    文学原理与写作技术理论之比较；音乐原理与作曲、演唱（奏）理论之比较；美术原理与造型、色彩等技术理论之比较；影视艺术原理与其
导演创作理论之比较；（其它如舞蹈、曲艺、书法等同上，不赘）。
    （4）结论：
    凡“原理”，都是以哲学方法为主导思想建立的学科系统。不论艺术原理总论与门类艺术原理有怎样的不同，在这一基本点上应当一致，并
以此与各类艺术专论相区分。
    至此，文学基本理论的学科属性就十分明确了：文学基本理论即文学原理，是文学理论最基本的构成。文学理论又是文学学的组成要素之一
，从属于研究一切艺术的艺术科学（即艺术学）。艺术学当是社会科学的成员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