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  期 】19960229
【 版  号 】1
【 标  题 】内蒙古北京市和电力部优势互补联合办电
            北京用电四分之一来自内蒙古
【 作  者 】李马钦/李广华
【 正  文 】
    本报讯  内蒙古自治区、北京市、电力部三家优势互补，联合办电三年结出丰
硕果实：到１９９５年底，内蒙古向北京市送电能力已达８０―９０万千瓦，去年
送电量达４３亿千瓦时。北京市用电的１／４来自内蒙古，大大缓解首都拉闸限电
的状况。
    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北京市用电紧张的矛盾日益突出。而内蒙古自治区
煤炭资源极为丰富，总储量居全国第二位。内蒙古按照国家确定的建成重要能源基
地的总体部署，为解决煤炭运力紧张的状况，确立了“变输煤为输电”、“煤从空
中走”的发展战略，在自治区西部地区上马和扩建了达拉特电厂、丰镇电厂、包头
第一热电厂和呼和浩特电厂等一批电力项目。
    在国务院确定的合理调整生产力布局，跨地区保障北京市供电方针指导下，１
９９３年内蒙古自治区和北京市、电力部三方在呼和浩特签署了“９５１１２”联
合办电协议。按照协议要求，北京市向内蒙古提供紧缺的资金，内蒙古在１９９５
年达到向北京供电９０万千瓦以上的能力。
    三年来，内蒙古电力战线的１０多万名职工把向首都送电作为一项光荣的使命
，积极履行协议，克服资金紧张、时间紧迫等不利因素，采取措施，在资金和人财
物等方面做出倾斜，优先保证首都供电需求，一方面改造和扩建老机组，一方面大
上新机组，架设和更新改造输电线路。各施工单位积极挖掘内部潜力，开展技术攻
关和大会战，攻克难关，缩短工期，提高效率，先后建成投产了丰镇１２０万千瓦
电厂和达拉特电厂第一台３３万千瓦机组等一批重点项目；丰镇至沙岭子、丰镇至
大同５０万伏超高压输电线路投入运营，向北京输电能力逐年增加。
    （李马钦  李广华）
    
    
    
    
